雲南省人民政府2011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1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編制,全文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和其他方式諮詢答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造成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等。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1年,在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黨組的正確領導下,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條例》要求和省政府關於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規定和要求,將貫徹落實《條例》與省政府建設“陽光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緊密結合,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推進機制、落實保密審查規定、拓寬公開渠道、強化監督檢查,較好地滿足了社會公眾獲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在服務全省經濟社會發展、轉變政府職能、保證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和保障公民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省政府辦公廳領導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高度重視,主要領導多次就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出明確要求。同時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與建設“陽光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相結合,落實了各處室分管領導和工作人員,使信息公開工作進一步分解、細化,形成了領導全面抓,信息公開辦具體辦理,各處室協調配合、責任到人的工作機制。
(二)健全工作制度,完善運行機制。按照《條例》和省政府及辦公廳的相關規定,加大指導、協調、監督、推進的工作力度,統一規範省政府辦公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則,規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發布主體、內容、形式、範圍等環節。完善依申請公開的處理工作規程,進一步規範依申請公開接收、答覆、提供等環節,確保每件申請按時得到規範答覆。
(三)強化監督檢查,切實做好保密工作。2011年,根據《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的通知》(雲政辦發〔2010〕112號)的要求,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強化監督檢查,通過三級審查,按照“誰公開、誰審查”、“誰公開、誰負責”的原則,明確保密審查的職責分工、審查程式和責任追究,做到涉密信息不公開,公開信息不涉密,並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將保密審查程式與公文制發程式和信息發布程式結合起來,有效防止了保密審查與政府信息發布程式脫節。
(四)加大宣傳力度,抓好教育培訓。繼續做好《條例》、《保密法》和省政府及辦公廳有關規定的宣傳和學習培訓工作,採取專題培訓、座談討論和以會代訓的方式,對機關各處室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人員開展信息公開基本內容和相關法律的培訓,切實增強領導幹部和工作人員政府信息公開意識和責任感,讓大家熟悉掌握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辦事程式和相關要求,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同時,與省政府法制辦建立聯繫機制,認真聽取法制辦對辦公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意見。
二、主動公開信息情況
2011年,通過《雲南政報(雲南省人民政府公報)》和雲南省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入口網站的19個一級類目、21個二級類目,全年共公開信息752條,其中通過《雲南政報(雲南省人民政府公報)》發布330條,通過網際網路發布422條。
2011年,《雲南政報(雲南省人民政府公報)》共設立17006個公開查閱點。全年發行25期,共62.5萬份。全年查閱數超過1122萬人次。
三、依申請公開和其他方式諮詢答覆情況
2011年,接到有效的依申請公開申請166件,均為信函郵寄形式提出,均按照《條例》規定和相關檔案精神逐件給予了答覆。42011年,接到諮詢電話107次,均已答覆或轉96128政府信息公開諮詢專線及相關業務部門。
四、收費及減免情況2011年,沒有因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或減免費用情況。
五、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2011年,沒有因政府信息公開而被提起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
六、存在問題和改進措施
2011年,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與《條例》要求和社會公眾的需求還有差距。主要表現在:主動公開信息內容的時效性有待提高,依申請工作有待進一步加強等。
2012年,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將繼續貫徹落實《條例》要求,提高信息公開的質量和數量,進一步完善信息公開保障制度,拓寬信息公開內容;對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認真審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按照《條例》要求,繼續做好依申請公開工作;與各部門加強聯繫,建設並維護好辦公廳政府信息公開網站,提高服務效率,確保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政府信息及時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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