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州關於
市場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參與起草市場監督管理有關政府規章草案,組織實施質量強縣戰略、食品安全戰略和標準化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工作。指導全縣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督管理。組織查處和督辦重大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組織實施有關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的具體措施、辦法。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根據授權承擔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經營者集中行為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
(五)負責消費者權益保護,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依法查處虛假廣告;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有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縣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承擔12315電話和網路投訴舉報處理工作。
(六)負責綜合質量管理。擬訂質量發展戰略、規劃及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起草規範性檔案,負責與質量技術監督有關的技術規範工作;承擔產(商)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負責質量綜合管理;組織實施國家《質量發展綱要》,推進品牌建設和質量強州戰略;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要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開展重大產(商)品質量事故調查,組織實施缺陷產(商)品召回工作,監督管理產(商)品防偽工作。
(七)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承擔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和監督抽查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
(八)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管綜合協調工作;統籌指導全縣食品安全工作,組織制定食品重大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協調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管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理和風險預警;負責生產、流通及餐飲服務環節食品,保健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建立食品、保健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督促鄉鎮人民政府和縣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承擔雙柏縣食品安全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指導和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生產、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的監督抽樣工作。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和處置工作。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化妝品監督管理辦法。依法處理有關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的諮詢、投訴、舉報。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依職責指導和監督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生產、經營、使用環節監督檢查和稽查執法。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依法管理計量器具,組織量值傳遞和對比工作,監督管理產(商)品計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依法承擔地方標準的立項、編號和發布工作。組織制定並實施標準化激勵政策,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標準化工作。管理轄區內商品條形碼工作。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檢驗檢測工作。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認證認可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依法開展認證認可違法行為查處。
(十五)負責智慧財產權管理和專利執法工作。擬訂和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負責保護智慧財產權,統籌指導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統籌協調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統籌指導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商標管理工作,推進商標戰略實施,查處商標侵權行為,保護商標專用權。
(十六)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州有關鹽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承擔食鹽安全監督執法;協調、指導全縣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十七)負責指導鄉鎮市場監督管理所開展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十八)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1、大力推進質量提升
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和全縣質量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加快建立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及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創新第三方質量評價,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全面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培育發展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對標國際提高標準整體水平,以標準化促進質量強縣建設。
2、深入推進簡政放權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業名稱核准、市場主體退出等制度,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推動“照後減證”,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加快檢驗檢測機構市場化社會化改革。進一步減少評比達標、認定獎勵、示範創建等活動,減少行政審批事項,大幅壓減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促進最佳化營商環境。進一步放寬智慧財產權服務業準入,加快建設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平台。
3、嚴守安全底線
遵循“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依法加強食品藥品安全、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強化現場檢查,嚴懲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範系統性風險,讓人民民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加快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加強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統一執法。加強對智慧財產權代理、非正常專利申請等行為的信用監管。強化依據標準監管,強化風險管理,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加快推進監管信息共享,構建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
5、提高服務水平
加快整合消費者投訴、質量監督舉報、食品藥品投訴、智慧財產權投訴、價格舉報專線。推進市場主體從準入到退出全過程便利化,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積極服務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和辦事民眾,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職責分工
1、與縣公安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縣市場監管局與縣公安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縣市場監管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並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公安機關依法提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作出檢驗、鑑定、認定等協助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2.與縣農業農村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1)縣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由縣市場監管局監督管理。
(2)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3、與縣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縣衛生健康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和食品安全標準制定。縣衛生健康局會同縣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縣衛生健康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縣市場監管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於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縣市場監管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
縣市場監管局在監督管理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縣衛生健康局提出建議。縣市場監管局會同縣衛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縣林草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縣林草局負責依法可食用陸生野生動物從馴養繁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陸生野生動物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縣市場監管局監督管理。縣市場監管局對發現的破壞陸生野生動物資源違法行為或案件線索,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立案查處。
5、與縣工信商務科技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1)縣工信商務科技局負責擬訂藥品流通、促進餐飲服務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縣市場監管局負責藥品零售、餐飲服務的監督管理,配合執行藥品流通、餐飲服務規劃和政策。
(2)縣工信商務科技局承擔鹽業行政管理工作。縣市場監管局承擔食鹽質量安全監管職能。
6、與縣醫保局有關職責分工
縣市場監管局與縣醫保局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和藥品信息共享機制,共同打擊涉及藥品安全方面的問題,確保民眾用藥安全和醫保基金安全。
7、與縣政務服務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實行審管分離,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科學劃分審批和監管責任。縣政務服務局負責行政審批事項辦理所需的受理、審查、決定、送達等基本程式環節,並對行政審批行為及後果承擔相應責任;負責組織開展現場勘察、技術論證、社會聽證、檢驗檢測、檢疫、鑑定,以及招投標拍賣、聯合會審等相關工作。
縣市場監管局負責制定詳實的行政審批事項辦理條件、資料要件、辦理程式、流程和標準,承擔行業發展規劃、政策研究、事中事後監管職責和監督審批行為,依法開展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監督等行政執法工作。上級新下放的行政許可事項,由縣市場監管局先承接,規範後再劃轉到縣政務服務局。具體劃轉的行政許可事項以縣人民政府公布的為準。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信息、會務、信訪、統計、檔案、保密、公務接待、信息化建設維護、輿情處置、信息公開發布和綜合性檔案、文稿、材料的起草上報等工作;承擔機關總結、綜合性調研、政務公開、提案議案、新聞宣傳等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民族宗教、年鑑史志、統戰等方面的工作;負責車輛管理及後勤保障工作。
(二)人事財務股。擬訂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單位裝備、政府採購、基本建設和內部審計等工作;承擔專項經費和投資項目的申報、實施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本單位及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和勞動工資調整等工作;負責系統幹部教育培訓,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考察管理本系統幹部。
(三)政策法規股(法律顧問室)。負責依法行政和執法監督檢查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審核、清理工作;承辦行政複議、應訴和賠償工作;承擔行政處罰案件的核審、複審和聽證工作;負責重大行政許可的法制審核工作;負責政策研究和法制宣傳工作;組織學法、普法及法律諮詢;指導“放管服”改革工作;承擔法律顧問工作。
(四)食品安全委員會綜合協調辦公室。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職責,建立健全協調聯動機制和綜合監管制度,指導各鄉鎮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開展工作;擬訂食品安全規劃並協調推進實施;督促檢查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決策部署的情況並負責考核評價;組織開展重大食品安全問題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建議;指導完善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組織開展對安全事故的查處和聯合檢查行動;推動完善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擬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牽頭組織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調查;牽頭負責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統一發布食品安全信息,組織協調食品安全宣傳、培訓工作;承擔雙柏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五)信用監督管理股。承擔縣委、縣政府確定的行政許可事項的辦理;負責制定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個體工商戶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指導信用分類管理、年度報告及信用公示工作;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相關工作,監督管理全縣市場主體誠信建設;負責分派信息抽查核實相關工作。擬訂促進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落實優惠政策,開展創業人員培訓工作,提供信息諮詢;依法組織查處違反登記註冊管理規定的違法行為;承擔雙柏縣市場主體培育發展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六)食品監督管理股。貫徹執行食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政策,負責生產和流通環節食品、食品包裝材料、容器、食品生產經營工具等產品的監督管理;負責問題食品召回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食品流通環節電子監管追溯體系、應急體系、誠信體系建設的具體工作;負責食品生產、流通環節、餐飲環節從業人員的培訓和健康檢查的監督;協助做好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負責餐飲環節食品安全的監管管理;監督管理餐飲企業實施食品安全標準和管理規範;負責食品生產、流通、餐飲環節質量安全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工作;開展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承擔餐飲服務環節電子監管追溯體系、應急體系和誠信體系建設的具體業務工作;開展餐飲環節的食品中毒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參與重大活動餐飲服務及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負責餐飲環節食品從業人員的培訓和健康檢查的監督;負責特殊食品(保健食品)生產、流通環節質量安全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查處食品生產、流通、餐飲環節和保健食品無證經營等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
(七)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管股。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處方藥、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承擔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藥源性興奮劑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抽驗、評價、處置、藥物濫用監測和教育培訓工作,監督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普及安全用藥常識;指導農村藥品“兩網”建設和專櫃設定工作;監督管理中藥材集貿市場;依法組織查處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違法行為。
(八)市場監督管理股。承擔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工作;負責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承擔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工作;負責契約行政監督管理,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承擔管理動產抵押登記、經紀人、拍賣行為工作。監督管理廣告活動,組織指導廣告發布登記和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指導廣告經營單位建立健全業務管理制度;指導商品交易市場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有關專業市場規範管理工作;組織查處商品市場內假冒偽劣商品案件及其他違法違規經營行為。
(九)產品質量監督管理股。組織制定並實施提升質量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國家《質量發展綱要》,推進品牌建設和質量強縣戰略;會同部門組織實施重要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開展工業產品質量事故調查,實施缺陷產品召回,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產品質量安全強制檢驗、風險監控、監督抽查工作;承擔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及日用化學品質量日常監管;組織協調質量考核工作;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組織開展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查處產品質量違法行為;承擔雙柏縣人民政府實施質量強縣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計量監督管理股。負責計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計量發展規劃》,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組織計量器具管理和量值傳遞工作;監督管理計量強制檢定;負責計量器具的製造和修理、計量標準、計量授權、計量檢定人員的管理和考核;監督管理產(商)品計量、市場計量和計量仲裁檢定;負責能源計量器具配備、檢定、使用的監督管理;對計量技術機構、社會公證計量機構及人員資質實施監督;依法開展計量違法行為的查處。
(十一)標準化認證認可監督管理股。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推進標準體系建設;承擔標準化發展戰略的組織實施工作。承擔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的推進工作,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承擔商品條碼和標準化信息的管理工作;負責統一管理和監督認證認可工作;負責監督管理檢驗、檢測機構;組織實施強制性產品的認證監督,完善管理體系和服務認證制度;協調開展檢驗檢測認證機構的整合工作;依法開展認證認可和標準化違法行為查處;承擔雙柏縣實施標準化發展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
(十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承擔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責任,負責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監督管理工作;承擔規定許可權內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統計分析工作;定期開展特種設備安全狀況分析;負責組織開展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演練;負責特種設備註冊登記及開工告知辦理;查處違反特種設備安全法律法規的違法行為。
(十三)消費者權益保護股(投訴舉報中心)。擬訂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統一接聽12315投訴熱線,受理、處理轄區內有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申(投)訴、舉報工作,調解消費糾紛;承擔全縣消費者諮詢投訴舉報數據的匯總、分析、管理和使用工作;承擔市場監管領域的諮詢、申訴、舉報的處理、督辦工作;承擔消費者權益保護網路體系建設工作;宣傳有關消費維權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並提供諮詢服務;查處經銷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和嚴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案件。
(十四)價格監督檢查股。負責組織實施全縣價格收費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明碼標價和價格收費公示工作,指導價格誠信建設;負責價格鑑定。擬訂和調整行政事業性收費、公益服務收費、公用事業收費、經營服務收費、中介服務收費政策;研究提出全縣收費改革調整方案,負責全縣《收費許可證》發放和管理,做好行政事業性收費許可證年度審驗工作;監督、指導、協調全縣價格收費和收費管理工作;負責對價格和收費違法案件、價格壟斷行為的查處。
(十五)智慧財產權保護股。貫徹執行專利及智慧財產權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組織研究和擬定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政策與法規,發展戰略、中長期計畫和人才培養規劃,並具體負責實施;承擔全縣智慧財產權工作的巨觀管理,負責專利項目的申報實施管理和驗收評審;指導智慧財產權創造、管理保護和運用,專利市場的規範和管理等工作;負責智慧財產權的行政執法;開展專利宣傳與培訓教育推廣工作。承擔註冊商標監督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指導商標註冊工作;組織推進商標戰略;承擔原產地地理標誌、特殊標誌等官方標誌保護工作;調處商標糾紛;查處商標違法案件。
(十六)鹽業監督管理股。貫徹執行食鹽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協調、指導全縣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食鹽安全專項整治;負責食鹽安全監管工作資料收集、整理、匯總上報等工作;承擔食鹽安全監督執法工作。
黨委辦公室。承擔局黨委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效能建設、黨建、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督查督辦、績效評價、考核獎懲、精神文明建設、意識形態、綜治維穩工作;負責脫貧攻堅、工青婦和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行政監察工作,對重大工作事項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小個專”黨委黨建工作。
直屬機構
設立雙柏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執法大隊,副科級,為縣市場監管局直屬機構。
主要職責是:負責依法查處違反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工業產品質量案件和違反標準化、計量、特種設備、認證認可、價格等市場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重大違法案件,對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案件;依法規範直銷和打擊傳銷行為,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承擔打擊假冒偽劣活動和專項打假活動工作;負責協調辦理上級主管部門交辦、轉辦的案件;負責組織協調跨區域及大案、要案的查處;負責指導協調和監督管理市場監管系統行政執法工作;加強與公檢法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效銜接的機制;承擔雙柏縣打擊傳銷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雙柏縣打擊走私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
派出機構
設立妥甸市場監督管理所、大莊市場監督管理所、鄂嘉市場監督管理所、法脿市場監督管理所、大麥地市場監督管理所、安龍堡市場監督管理所、愛尼山市場監督管理所、獨田市場監督管理所,為縣市場監管局派出機構,副科級。
市場監督管理所對轄區內的執法監管工作負第一責任,主要職責是:宣傳貫徹執行市場監管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對食品藥品監管協管員的管理、考核;組織開展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個體工商戶的年度報告及信用公示工作;承擔轄區食品攤販和食品生生加工小作坊備案工作,承擔食品(流通、餐飲環節)及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轄區商品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查處商品市場違法經營行為;承擔轄區內廣告活動監督管理工作,查處廣告違法行為;承擔轄區直銷企業和直銷人員及其直銷活動監督管理工作,查處傳銷和違法直銷行為,協助部門開展打擊傳銷聯合行動;查處轄區不正當競爭、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承擔轄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食品質量監督抽查檢查工作;承擔食品安全專項整治、食品安全案件查處,協助應對和處置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承擔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化妝品日常監管工作;承擔轄區質量監督管理工作,貫徹落實質量發展綱要;配合開展產(商)品質量監督抽查;承擔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及日用化學品質量日常監管;配合開展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現場審查和重大質量事故調查處理;承擔轄區認證認可工作,查處認證違法行為;承擔轄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處理消費者申訴舉報,查處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承擔轄區拍賣、經紀活動和契約行政監督管理工作,查處拍賣、契約違法行為;承擔轄區計量管理工作,管理計量器具和檢定人員,監管市場計量行為,查處計量違法行為;承擔轄區標準化管理工作,開展標準化實施情況監督檢查;承擔轄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協助受理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施工告知、停用、報廢、遷移、註銷業務,開展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查,查處特種設備違法行為,配合開展特種設備安全事故調查處理;負責智慧財產權管理和價格監督檢查、物價執法、商標執法、專利執法;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州有關鹽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承擔食鹽安全監督執法,協調、指導轄區內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縣市場監管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工作制度
縣市場監管局工作既有明確分工,又有協作配合,實行AB 角制度。AB角為:王光兵與劉文玲、胡兵與張玉輝、段智富與郭曉燕互為AB角。AB角要互通工作情況,其中一方外出開會、學習、考察、休假期間,相應的另一方要主動接替其負責、分管及聯繫的工作。
請局屬各黨支部和股室、直屬(派出)單位,按以上分工對口聯繫、匯報工作。
現任領導
雙柏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黨委書記:王光兵
雙柏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劉文玲
雙柏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黨委委員、派駐紀檢組長:沈華李
雙柏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黨委副書記:胡兵
雙柏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段智富
雙柏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張玉輝
雙柏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郭曉燕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雙柏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解釋,其調整由中共雙柏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辦理。中共雙柏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對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