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雙柏縣委 雙柏縣人民政府關於雙柏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雙發〔2011〕3號),設立雙柏縣水務局,為雙柏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雙柏縣水務局
- 隸屬部門:雙柏縣人民政府
基本信息,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室,規劃計畫股,人事財務股,政策法規股,水資源股,建設管理股,農村水利股,安全與質量監督股,水工程監管股,防汛抗旱股,水土保持股,供水排水股,人員編制,其他事項,附則,
基本信息
根據《中共雙柏縣委 雙柏縣人民政府關於雙柏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雙發〔2011〕3號),設立雙柏縣水務局,為雙柏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雙柏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入原雙柏縣水利局職責。
(三)劃入原雙柏縣建設局承擔的城市供水、節水、排水、污水處理職責。
(四)將漁業行政管理職責劃給雙柏縣農業局。
(五)加強水資源的節約、保護和合理配置,保障城鄉供水安全,促進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六)加強防汛抗旱工作,減輕水旱災害損失。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州水行政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水務發展戰略、規劃計畫和管理制度;提出涉水固定資產投資規模、財政資金安排建議;審核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並提出投資安排的建議。
(二)負責水資源統一管理。擬訂水資源總體規劃、流域綜合規劃和專業規劃;擬訂水資源供求規劃計畫和水量分配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水能資源調查評價和規劃,承擔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市總體規劃中涉水規劃編制和建設項目涉水事項審核、論證工作;負責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統籌城鄉生活、生產、生態環境用水;組織實施防洪論證、水工程建設規劃同意書;負責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等涉水行政許可審批。
(三)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擬訂水資源保護規劃及重要河流、重點水庫的水功能區劃;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建議;負責飲用水水源和地下水開發利用保護工作。
(四)負責防治水旱災害工作。擬訂防汛抗旱規劃和應急預案;負責對縣內主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汛抗旱實施統一調度;負責水務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五)負責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擬訂水土保持規劃;負責水土流失綜合防治監測、預報;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監督實施和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
(六)負責水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負責水工程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管理和保護,治理、開發重要河流、河道和灘涂;負責水電農村電氣化和小水電代燃料工作;歸口管理水生態修復和水利風景區建設。
(七)負責供排水和節約用水工作。負責節約用水和供水排水、污水處理、再生水利用行業管理。
(八)負責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實施農田水利基本建設、飲水安全、節水灌溉等水利工程建設和管理;指導水務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九)負責水工程安全質量監督工作。對水務行業安全生產和水工程設施安全進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務行業技術標準和規程規範;承擔水工程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
(十)負責查處水務違法案件,協調跨鄉鎮水事糾紛和行政區域內的水事糾紛;指導全縣水政監察工作。
(十一)負責水務信息化和幹部隊伍建設;負責水務工作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二)承辦雙柏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雙柏縣水務局機關設12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信息、信訪、政務公開、督查督辦、資產管理、後勤服務、綜合統計和制度建設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規劃計畫股
擬訂水務戰略規劃、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水工程建設項目合規性審查;負責水務基本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報告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下達水務投資計畫,提出信貸資金意見。
人事財務股
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水務行業幹部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資格考試和專業技術職稱評審推薦工作;負責財務管理工作;組織編制部門預(決)算;負責縣級水務資金的監督管理和績效考評工作,提出縣級水務資金安排意見,綜合下達水務資金;負責水務工程項目資金撥付和基建財務管理,審核工程竣工財務決算;負責水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政策法規股
(水務執法大隊)
負責水務規範性檔案和行政許可事項審核工作;負責依法行政工作,承擔行政應訴、行政複議和國家行政賠償工作;負責水務執法工作,對違反水務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裁決、行政處罰或採取其他行政處置措施;協調跨鄉鎮水事糾紛和行政區域內重大水事糾紛;負責水務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水務行政執法人員培訓。
水資源股
(雙柏縣節約用水辦公室)
負責水資源管理、配置、節約和保護工作;組織實施水資源調查、評價、監測、水資源論證、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等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負責水資源保護、水量分配、水功能區劃分和水資源調度;負責水資源公報和水資源信息發布;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負責計畫用水和節約用水工作,實施區域與行業用水定額,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組織審定河流水庫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
建設管理股
負責水工程建設管理。負責水工程開工審批、蓄水安全鑑定和檢查驗收工作;負責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建設;負責項目法人組建、工程招標投標、建設監理、設計變更、工程造價和水務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負責水務科學技術和先進工藝技術的推廣套用。
農村水利股
負責農田水利基本設施建設;負責農業綜合開發水利工程建設和管理;組織實施水電農村電氣化和小水電代燃料、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節水改造、灌區續建配套、泵站建設與改造、小型乾支渠工程建設工作;組織開展農村水能資源調查和整理開發;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農村水利技術推廣套用工作。
安全與質量監督股
負責水務行業安全生產和水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水工程註冊登記、安全鑑定、水庫降等、報廢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在建水庫、水電站大壩、水工程管網等水工程質量、技術規程、規範、執行標準和水利工程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實施情況進行監督管理;組織水利工程項目安全評價;負責對水務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安全資格考核;負責水工程質量和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水工程監管股
負責對已建水庫、水電站大壩、水工程管網等水工程的運行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水務工程設施、水域及岸線的管理保護;負責水利風景區的規劃建設和管理保護;擬定水工程和農村水利管理體制,組織實施水工程供水價格改革工作;負責水務科技工作,管理套用水務科技項目和成果,開展對外技術合作與交流。
防汛抗旱股
(雙柏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擬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編制河道防洪和治理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河道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方案和有關活動的審查、審批,監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揮協調水旱災害及其他自然災害中涉水工程設施搶險和抗災救災工作;擬定水庫、河流年度調度方案;負責水旱災害統計和防汛抗旱信息化建設。
水土保持股
(雙柏縣水土保持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和監督管理;擬訂水土保持規劃、計畫;組織實施水土保持建設項目;負責對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查、審批,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和發布水土流失及防治信息;推廣和套用水土保持新技術。
供水排水股
擬訂城鎮供水、節水、排水、污水處理髮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城鎮供水排水的行業監督管理;負責河道排污口設定、改建、擴建和供水企業資質的審核工作;負責城鎮供水、節水、排水、污水處理的建設和管理;指導城鎮供水、污水處理價格核算的組織與論證。
人員編制
雙柏縣水務局機關行政編制7名。其中,局長1名(正科級),黨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1名(副科級),副局長3名(副科級)。
其他事項
(一)關於水資源保護與水污染防治的職責分工。雙柏縣水務局負責水資源保護,雙柏縣環境保護局負責水環境質量和水污染防治。兩個部門要加強協調與配合,建立部門間協商機制,定期通報水資源保護與水污染防治有關情況,協商解決有關重大問題;雙柏縣環境保護局發布水環境信息,對信息的準確性、及時性負責;雙柏縣水務局發布水文水資源信息中涉及水環境質量的內容,應與雙柏縣環境保護局協商一致。
(二)關於河道采砂管理的職責分工。雙柏縣水務局對河道采砂影響防洪安全、河床穩定、堤防安全負責,雙柏縣國土資源局對河道內砂石資源合理開發利用負責,雙柏縣交通運輸局對河道采砂影響通航安全負責;由雙柏縣水務局牽頭,會同雙柏縣國土資源局、雙柏縣交通運輸局等部門負責河道采砂監督管理工作、統一編制河道采砂規劃和計畫,開展河道采砂的水上執法監管。
(三)雙柏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雙柏縣環境保護局配合雙柏縣水務局做好涉及州級以上對口部門的涉水項目申報工作。
(四)原雙柏縣建房局管理的雙柏縣城區自來水廠劃入雙柏縣水務局管理;原雙柏縣水利局管理的雙柏縣水產站劃給雙柏縣農業局管理。
(五)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附則
1.雙柏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
2.本規定由雙柏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雙柏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