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雙柏縣委 雙柏縣人民政府關於雙柏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雙發〔2011〕3號),設立雙柏縣審計局,為雙柏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雙柏縣審計局
- 隸屬部門:雙柏縣委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機構設定,
職責調整
(一)將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國家審計監督對象以外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的職責劃給行業協會管理。
(二)加強對經濟責任、關係民生的資源能源、環境保護和社會保障資金、政府投資、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的審計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負責對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維護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屬於審計機關審計對象的有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貫徹國家和省、州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有關審計方面的規範性檔案;擬訂審計工作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行業和重大專項資金的審計或調查;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事項進行審計評價,並做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建議。
(三)向雙柏縣人民政府和楚雄州審計局提出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報告。受雙柏縣人民政府委託向雙柏縣人大常委會提出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發現問題的糾正和處理結果報告;向雙柏縣人民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職權範圍內做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建議:
1.縣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縣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
2.使用縣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財務收支。
3.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
4.縣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雙柏縣人民政府規定的縣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
5.雙柏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和其他單位受雙柏縣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和其他資金、基金的財務收支。
6.國際組織、國際金融機構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贈款項目和項目執行單位的財務收支。
7.對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經濟行為績效進行審計評價。
8.其他應由雙柏縣審計局審計的事項。
(五)對縣管領導幹部和其他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國家和省、州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雙柏縣人民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負責對縣級駐外機構財務收支及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進行審計;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審計信息系統建設。
(九)承辦雙柏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根據《中共雙柏縣委 雙柏縣人民政府關於雙柏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雙發〔2011〕3號),設立雙柏縣審計局,為雙柏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設8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機要、保密、統計、財務、信訪、檔案、政務公開、人事勞資、資產管理、綜治維穩、制度建設和後勤保障工作;擬訂審計工作規劃、計畫;承擔黨務和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法規信息股
負責監督檢查審計機構和審計業務質量,受理審計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審核審計報告、審計結果報告、審計調查報告和審計結果公告;負責普法宣傳教育和審計信息工作;負責計算機通信網路、雙柏縣審計局區域網路和視頻會議系統的管理維護工作。
財政金融審計股
負責擬定縣本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工作方案;審計縣本級預算執行情況、雙柏縣地方稅務局稅收征管情況、縣級金庫辦理縣本級預算資金的收繳撥付情況;負責審計雙柏縣財政局、雙柏縣地方稅務局及其下屬單位的財政預決算執行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情況;負責對縣屬投資公司的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和調查。
行政事業審計股
負責審計中央和省州財政轉移支付資金,縣級預算執行情況;負責審計中國共產黨雙柏縣委員會辦公室、雙柏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雙柏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雙柏縣委員會、中國共產黨雙柏縣紀律檢查委員會辦公室(雙柏縣監察局)、雙柏縣人民法院、雙柏縣人民檢察院等部門和單位及其下屬單位財政預決算執行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情況;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社會保障審計股
負責審計社會保障、救災救濟和其他受雙柏縣人民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負責審計雙柏縣民政局、雙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其他受雙柏縣人民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養老、失業、工傷、醫療等社會保險基金徵集管理使用及其財務收支情況;審計監督社會福利、救災救濟、優撫安置和社會捐贈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農業與資源環保審計股
負責審計雙柏縣農業局、雙柏縣林業局、雙柏縣水務局、雙柏縣國土資源局、雙柏縣環境保護局、雙柏縣人民政府扶貧開發辦公室等部門及其下屬單位財政預決算執行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情況;負責對縣屬國有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情況進行審計監督;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經濟責任審計股
負責對中共雙柏縣委、雙柏縣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事業單位和縣級各人民團體主要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審計;負責對鄉(鎮)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縣屬國有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的經濟責任審計;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督促落實聯席會議決定事項;承擔雙柏縣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股
負責編制政府投資項目年度審計計畫;負責對交通運輸、水利、能源、城市基礎設施、工業、民用建築、辦公用房等建設項目的預(結)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對重點建設項目進行跟蹤審計,並對其效益進行評價;負責聘請專業機構或專業人員參與政府投資項目審計監管;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