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科技成果轉化激勵辦法

為充分調動廣大科技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支撐和引領我市經濟轉型升級和社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四川省科學技術進步條例》《四川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科技獎勵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國辦函〔2017〕55號)、《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深化科技獎勵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川辦函〔2018〕95號)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檔案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雅安市科技成果轉化激勵辦法
  • 頒布時間:2019年12月27日
  • 實施時間:2020年2月1日
  • 發布單位:雅安市人民政府
全文,印發的通知,解讀,

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第二條 市政府設立雅安市科技成果轉化獎,表揚在本市組織實施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產業化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
第三條 雅安市科技成果轉化獎堅持尊重知識、尊重人才、鼓勵成果轉化的原則,維護雅安市科技成果轉化獎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第四條 雅安市科技成果轉化獎的推薦、評選和表揚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注重成果轉化實效的原則,不受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的非法干預。
第二章 表揚設定和表揚範圍
第五條 雅安市科技成果轉化獎每兩年開展一次,設科技成果轉化傑出獎、突出獎和優秀獎三個等級,每次表揚項目總數不超過20項。
第六條 雅安市科技成果轉化獎表揚下列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產業化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
(一)在經濟和社會發展領域取得重大的技術發明或科技成果(包括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產品和新設計),屬國家、省內先進或全市首創,其技術思路、技術原理和技術方法具有先進性、創新性,並在本市進行轉移轉化的;
(二)科技成果轉化程度高,具有較強的示範、帶動和擴散能力,提高了行業的整體技術水平,促進了產業結構的調整、最佳化、升級及產品的更新換代,取得了顯著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對地方經濟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的;
(三)科技成果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形成了產業的主導技術和品牌產品,或者套用高新技術對傳統產業進行裝備和改造,取得顯著成效的。
第七條 雅安市科技成果轉化獎的推薦擬表揚人選須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有良好的學術和職業道德。
第三章 推薦、審核和表揚
第八條 雅安市科技成果轉化獎由下列單位推薦:
(一)各縣(區)、經開區科技行政主管部門;
(二)市級有關部門;
(三)同行專家學者;
(四)市科學技術局認定的其他單位或組織。
第九條 雅安市科技成果轉化獎的推薦和申報,須填寫《雅安市科技成果轉化獎申報書》,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以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取得的有關許可證。提供的材料應完整、真實、可靠。
第十條 凡存在智慧財產權爭議以及有關完成單位、完成人員等方面爭議的,在爭議未解決前不得申報雅安市科技成果轉化獎。
第十一條 市科學技術局負責市科技成果轉化獎的初審。經初審合格的項目,聘請有關部門領導和專家組成評選委員會進行評選,提出擬表揚項目及等級的建議。
第十二條 評選委員會將提出的建議表揚的項目及單位、人選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報市政府審批同意後,以市政府名義予以通報表揚,並頒發證書。
第十三條 雅安市科技成果轉化獎是市政府給予項目單位和個人的榮譽,表揚證書不作為確定成果權屬的直接依據。
第四章 罰 則
第十四條 剽竊、侵奪他人科學技術成果或者以其它不正當手段騙取市科技成果轉化表揚,經查證屬實的,由市政府撤銷該項表揚,並收回證書。
第十五條 推薦單位或個人提供虛假數據、材料,協助他人騙取科技成果轉化獎的,由市政府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暫停或取消其推薦資格;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六條 參與雅安市科技成果轉化獎審核的有關工作人員,在審核活動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印發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經開區管委會,市級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有關單位:
《雅安市科技成果轉化激勵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雅安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7日

解讀

2019年12月27日,市政府印發《雅安市科技成果轉化激勵辦法》(雅府發〔2019〕21號,以下簡稱《辦法》)。為了更好地理解和貫徹實施《辦法》,作為牽頭起草單位,市科技局對《辦法》進行了解讀。
一、起草背景。
2018年10月24日四川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深化科技獎勵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川辦函〔2018〕95號),對照國家和省深化科技獎勵制度改革方案,市政府印發的《雅安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雅府發〔2012〕46號)已不符合要求,不能繼續實施。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改革方案,為更好地調動科技人員科技創新積極性,引領我市經濟轉型升級和社會發展提供科技支撐,特制定此《辦法》。
二、出台過程。
市科技局在廣泛調研,並借鑑省內其他市(州)做法的基礎上,牽頭起草了《雅安市科技成果轉化激勵辦法》,經書面徵求相關單位意見,反覆修改,最終形成了《雅安市科技成果轉化激勵辦法(送審稿)》(簡稱《辦法》),於2019年12月19日經市政府6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12月27日以市政府名義, (雅府發〔2019〕21號印發)。
三、重要意義。
科技成果轉化是科技與經濟結合的重要途徑,是科學技術研究的後續環節,是提高科技創新能力與經濟社會發展能力、推動創新驅動發展的重要手段。這次提出科技成果轉化激勵辦法,通過成果轉移轉化激勵實現科研人員名利雙收,不單是在獎勵方面、在學校的和研究院所的科研、教學任務方面,轉移轉化都作為一個重點重要依據。進一步改變了過去對研究人員、教職人員在轉化方面缺少評價和考核依據,對確立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評價體系提供重要的支撐作用。
四、主要內容
《辦法》包括總則、表揚設定和表揚範圍、推薦、審核和表揚、罰則和附則五章構成。主要內容:
(一)市人民政府設立雅安市科技成果轉化獎,表揚在本市組織實施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產業化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
(二)雅安市科技成果轉化獎每二年開展一次,設科技成果轉化傑出獎、突出獎和優秀獎三個等級,每次表揚項目總數不超過20項。
(三)雅安市科技成果轉化獎表揚下列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產業化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
五、組織實施
為更好的貫徹實施《雅安市科技成果轉化激勵辦法》(雅府發〔2019〕21號),做好雅安市科技成果轉化激勵工作,我局近期將制定《雅安市科技成果轉化激勵辦法實施細則》。待辦法實施細則制定後予以公布施行。
check!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