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科學技術局

甘孜藏族自治州科學技術局

甘孜藏族自治州科學技術局是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甘孜藏族自治州科學技術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科技創新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州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科技創新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孜藏族自治州科學技術局
  • 外文名:Science and Technology Bureau of Ganzi Tibetan Autonomous Prefecture
  • 辦公地址: 康定市爐城街道西大街64號北門二辦公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處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州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及科技發展、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起草全州有關科技發展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推進全州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最佳化科研體系建設,指導科研機構改革發展,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承擔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推進全州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建設。
(三)牽頭建立統一的全州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實施、評估、監管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組織擬訂州級財政科技計畫(專項、基金)並監督和實施。負責本部門預算中的科技經費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
(四)擬訂全州基礎研究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全州重大基礎研究和套用基礎研究。擬訂重大科技創新基地建設規劃並監督實施,參與編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和監督實施。協調州內國家、省重點實驗室的建設,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五)編制全州重大科技專項方案並組織實施,統籌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研發和創新,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套用示範。
(六)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組織實施。
(七)牽頭全州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的發展。
(八)統籌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推動科技園區建設。對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基地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實施行業監督管理。
(九)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指導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全州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指導全州科技保密相關工作。
(十)擬訂科技對外交往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政策和措施,協調國際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指導相關部門和縣(市)對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十一)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訂全州重點引進外國專家總體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建立外國科學家、團隊吸引集聚機制和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會同有關部門辦理相關外國人工作許可。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畫,推動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三)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完成州委、州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圍繞貫徹實施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強、最佳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務職能,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加強巨觀管理和統籌協調,減少微觀管理事項,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科研誠信建設。對科研機構組建和調整事項不再進行審核,重在加強規劃布局和績效評價。進一步改進科技人才評價機制,建立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貢獻、績效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和激勵政策,統籌全州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引進國外智力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財務、安全穩定、國有資產管理、後勤保障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信息、信訪、績效管理、政務公開、黨風廉政、綜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編纂工作。負責全州科技管理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提出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議,承擔相關科技人才計畫實施工作,推動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擬訂並實施軟科學研究計畫。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
(二)資源配置與管理科。擬訂全州科技發展戰略、規劃、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承擔建立科技管理系統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實施、評估、監管機制相關工作,協調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議。組織擬訂州級財政科技計畫(專項、基金)、基礎研究規劃、重大科技專項規劃和實施辦法並監督實施,實施科技報告制度。推進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建設。負責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和依法行政相關事項。承擔科技金融、科技體制改革、科技評估評價、監督檢查、科研誠信建設、科技統計、科技安全、科技保密、決策諮詢制度運行、本系統“放管服”改革等工作。
(三)農村科技與科普科。擬訂科技促進農業農村發展、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農業領域重大關鍵技術攻關。負責農業和科普領域科技項目的組織實施和管理工作。指導農村科技進步和縣域創新驅動發展工作,推動科技扶貧、鄉村振興等工作和農村科技服務體系建設。提出相關領域平台、基地規劃布局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科技產業、農業科技示範基地、農業科技園區及農業先進適用技術試點、示範、推廣工作。負責科學普及和科普統計工作,指導協調科普活動和科普基地建設、科普能力建設和科普場館建設。
(四)社會發展與高新技術科。擬訂社會發展領域科技創新和高新技術發展的規劃和政策,組織開展相關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組織實施,推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指導涉及人口資源、醫藥衛生、生態環境、節能減排等社會發展領域的科技工作,推動綠色技術創新,開展科技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提出相關領域平台、基地規劃布局並組織實施。聯繫科技型企業,牽頭組織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的認定、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企業科技創新試點示範工作。負責指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園區、產業化基地建設相關工作。承擔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科技服務業發展相關工作。
(五)引進國外智力與成果管理科。擬訂全州外國專家管理辦法,推動建立外國專家、團隊吸引集聚機制和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承擔外國專家聯繫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辦理相關外國人工作許可。承擔全州技術轉移體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及產業化,促進產學研深度融合的相關政策措施建議並組織實施,推動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建設。研究提出促進區域科技創新發展的政策措施建議,承擔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工作。負責科技獎勵的推薦工作。擬訂科技對外交往與交流合作的規劃、政策和措施,協調國際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指導相關部門和縣(市)對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人員編制

州科技局行政編制15 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科級領導職數5名,副科級領導職數5名。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2名。
州科技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甘孜藏族自治州科學技術局局長:劉學林
甘孜藏族自治州科學技術局黨組書記:袁亮
甘孜藏族自治州科學技術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汪洋
甘孜藏族自治州科學技術局黨組成員、科信所所長:岳宇
甘孜藏族自治州科學技術局副縣級幹部:顏光華、張靜平
副局長:汪昉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甘孜州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甘孜州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8日起施行。

所獲榮譽

2020年5月,被四川省科學技術廳評為“四川省科技特派員先進集體”。
2020年5月,獲得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第七屆中國(綿陽)科技城國際科技博覽會組織工作先進集體通報表揚。
2021年1月11日,被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科技廳授予“四川省科技系統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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