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為了做好軍官轉業安置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五十九條“軍官退出現役後,由國家妥善安置”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軍官轉業安置工作暫行辦法
- 發布單位:82502
- 發布日期:1988-07-30
- 生效日期:1988-07-30
第一條為了做好軍官轉業安置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五十九條“軍官退出現役後,由國家妥善安置”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為了做好軍官轉業安置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五十九條“軍官退出現役後,由國家妥善安置”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檔案原文【發布文號】【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檔案來源】陝西省軍官轉業安置...
《陝西省實施〈退役士兵安置條例〉辦法》經陝西省人民政府2012年第19次常務會議通過,2012年11月9日陝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63號發布。該《辦法》分總則、退役士兵的接收、自主就業與教育培訓、安排工作、退休與供養、保險關係的接續、法律責任...
辦法實施 《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暫行辦法》的頒布實施,是黨和國家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項重大舉措,是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的有中國特色退役軍官安置制度的具體步驟,對於進一步做好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實現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促進經濟...
《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暫行辦法》的頒布實施,是黨和國家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項重大舉措,是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的有中國特色退役軍官安置制度的具體步驟,對於進一步做好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實現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
中國人民解放軍退出現役幹部轉業地方工作暫行辦法是國務院於1965年09月23日發布,自1965年09月23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第一條依照《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服役條例》規定:軍隊每年都有一定數量的幹部退出現役轉業到地方工作。這是加強國防和...
省軍區(衛戍區、警備區)負責全軍退役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以轉業、逐月領取退役金、復員方式安置的退役軍官移交工作,配合安置地做好安置工作;配合做好退休軍人,以逐月領取退役金、安排工作、供養方式安置的退役軍士,以安排工作、...
退役軍官轉業後的工資待遇,按照他們原在部隊所任職務與地方相應職務的幹部套改職務工資的辦法確定。轉業到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的退役軍官,其基本工資,根據本人的職務級別與地方幹部相對應的職務套改。為保證退出現役軍官轉業後能妥善安置家務...
軍地之間、部門之間要各司其職,相互協作,共同努力,為推進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辦法的改革作出應有的貢獻。現將《關於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安置管理若干問題的意見》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國務院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 中 共 中 央...
退役士兵所在部隊應當將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安置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負責接收退役士兵。③自主就業。義務兵和服現役不滿12年的士官退出現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業。對自主...
軍隊幹部轉業到地方工作,是國家和軍隊的一項重要制度。2001年,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頒發了《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暫行辦法》,確立計畫分配與自主擇業相結合的安置方式,打破了我國長期實行的單一指令性計畫安置軍轉幹部的模式,對軍轉乾...
第十三條 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在接收退役軍人時向退役軍人發放退役軍人優待證。退役軍人優待證由省級人民政府制發,其統一樣式和管理辦法由國務院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第十四條 退役軍人原所在部隊應當按照國家...
軍隊轉業幹部服現役期間的住房補貼,按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軍官、文職幹部、士官住房補貼暫行辦法》([2000]後財字第18號)規定計發,計發時間截止到軍隊停發工資的下一個月。安置地經濟適用住房基準價格高于軍隊基本住房補貼...
問:軍人傷殘等級評定和因病基本喪失工作能力醫學鑑定辦法是如何規定的?答:現役軍人因戰、因公致殘,義務兵和初級士官因病(含精神病)致殘,醫療期滿後符合評定殘疾等級條件的,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關係人,下同)可以向所在團級...
第十五條 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在接收退役軍人時,向退役軍人發放退役軍人優待證。退役軍人優待證全國統一制發、統一編號,管理使用辦法由國務院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第十六條 軍人所在部隊在軍人退役時,...
軍地各相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政策調整給退役軍人工作帶來的變化,統一思想,加強領導,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問題,切實把《退役軍人逐月領取退役金安置辦法》貫徹落實好。要採取有力有效措施做好逐月領取退役金退役軍人各項服務保障工作...
《傷病殘軍人退役安置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規定》共八章二十六條,是國家和軍隊首次以軍事行政規章的形式,對傷病殘軍人的退役方式、安置辦法、住房和醫療保障等問題作出全面系統的規範,是軍地各級做好傷病殘軍人退役安置工作的...
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接收安置軍隊轉業幹部工作實施方案 (法政〔2013〕182號)根據國務院軍轉辦軍轉幹部接收安置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工作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如下:軍轉幹部接收安置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標準...
停發手續註明停發的原因和時間,記入本人檔案,並通過財政部門通知代發銀行,同時向國務院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備案,年報時相應核減人數和退役金數額。第三十條 退役金標準調整的具體實施辦法,由國務院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會同人事部...
一、 安置工作的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錦濤總書記的重要指示精神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暫行辦法》為依據,確保按時完成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的政治任務。我市各級黨政機關、社會團體、...
2.退役安置 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暫行辦法(2001.1.19)退役士兵安置條例(2011.10.29)退役安置補助經費管理辦法(2019.11.18修正)傷病殘士兵退役交接安置工作規程(試行)(2012.10.20)優撫對象補助經費管理辦法(2019.11.18修正)優撫...
第一條為規範軍隊轉業幹部分配工作,科學配置軍隊轉業幹部人才資源,發揮軍隊轉業幹部人才優勢,根據《國防法》、《兵役法》和《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暫行辦法》,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細則。第二條市本級負責計畫分配的軍隊轉業幹部,按本細則...
第八條轉業軍官原則上回本人原籍或入伍時的所在地安置。對有實際困難要求到配偶工作或父母所在地安置的,可給予適當照顧。第九條轉業軍官分配實行以“塊塊為主、條塊結合”的辦法。回原籍或入伍地安置的,由所在地、市分配;需在駐石...
軍隊轉業幹部服現役期間的住房補貼,按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軍官、文職幹部、士官住房補貼暫行辦法》(〔2000〕後財字第18號)規定計發,計發時間截止到軍隊停發工資的下一個月。安置地經濟適用住房基準價格高于軍隊基本住房補貼...
軍人所在單位財務部門,按照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辦法,開具《軍隊自主擇業轉業幹部繳費工資基數表》(見附屬檔案3)交給本人,由本人隨供給關係交給安置地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部門。 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被黨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或者...
或者是國家對軍隊轉業幹部實行計畫分配和自主擇業相結合的方式安置。計畫分配的軍隊轉業幹部由黨委、政府負責安排工作和職務;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由政府協助就業、發給退役金。軍隊幹部轉業到地方工作,是國家和軍隊的一項重要制度。國家對...
擬訂安置工作實施辦法,編訂年度計畫;指導軍隊轉業幹部培訓工作;協調安置轉業軍官隨調家屬工作;負責全市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落實困難企業軍轉幹部的解困和穩定政策;承辦市軍轉辦幹部安置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