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解放軍退出現役幹部轉業地方工作暫行辦法是國務院於1965年09月23日發布,自1965年09月23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人民解放軍退出現役幹部轉業地方工作暫行辦法
- 發布部門:國務院
- 發布日期:1965年09月23日
- 實施日期:1965年09月23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退伍軍人安置
中國人民解放軍退出現役幹部轉業地方工作暫行辦法是國務院於1965年09月23日發布,自1965年09月23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中國人民解放軍退出現役幹部轉業地方工作暫行辦法是國務院於1965年09月23日發布,自1965年09月23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第一條依照《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服役條例》規定:軍隊每年都有一定數量的幹部退出現役轉業到地方...
陝西省軍官轉業安置工作暫行辦法 (1988年7月30日)第一章 總則 第二條轉業軍官原則上由本人原籍或入伍時所在的地區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以下簡稱“地、市”)負責在本轄區內安置。對有特殊情況確需在其它地、市安置的,可給予適當...
軍隊幹部轉業制度是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退出現役分配到地方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制度。《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軍官服役條例》規定,擔任團級以下職務和初、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軍官,退出現役後主要作轉業安置。擔任師級以上職務和高級專業技術...
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退出現役安置暫行辦法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以下簡稱《兵役法》)和《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二、士官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退出現役: ...
第八章 幹部退出現役第九章 預備役幹部.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決定:批准國務院提出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幹部服役條例。附:中國人民解放軍幹部服役條例 [1] (1978年8月18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
第三條本細則所稱軍隊轉業幹部,是指退出現役作轉業安置的中國人民解放軍、武裝警察部隊軍(警)官和文職幹部。第四條軍隊轉業幹部分配應遵循為國防和軍隊建設服務、為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的指導思想,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和量才適用...
第一條 為了加強退役軍人保障工作,維護退役軍人合法權益,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根據憲法,制定本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退役軍人,是指從中國人民解放軍依法退出現役的軍官、軍士和義務兵等人員。第三條 退役軍人為國防和軍隊...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退役士兵,是指從本市入伍的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退出現役的義務兵和符合進本市安置的轉業士官。第三條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必須嚴格執行安置政策,貫徹“從哪裡來、回哪裡去”的原則和妥善安置、各得其所...
1.32 士官轉業安置實行集中交接辦法 自願復員幹部 自願復員的幹部,可回原籍縣(市、區)或入伍時戶口所在地;也可以到配偶所在地;對確有實際困難需要到其它地區安置的,按照國家和當地政府接收軍隊轉業幹部的規定執行。自願復員的幹部,...
第十條 志願兵退出現役時,對符合條件經組織批准已隨軍的志願兵家屬的安置和住房,按軍隊轉業幹部的有關規定辦理。有正式工作的配偶,由勞動人事部門負責安排。第十一條 志願兵退出現役轉業的,應於離隊前兩個月,由批准機關將其姓名、...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本縣城鎮退役士兵,是指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退出現役中符合國家現行安置政策規定的轉業士官和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城鎮復員士官和城鎮退伍義務兵:(一)入伍時其本人是本縣非農業戶口且其父母雙方中至少...
河北省城鎮退役士兵安置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為做好城鎮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加強國防和軍隊建設,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退出現役安置暫行辦法》、《退伍義務兵安置...
民政部、公安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關於義務兵提前退出現役的暫行規定 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退出現役安置暫行辦法 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節選)國務院、中央軍委轉發民政部、勞動部、總參謀部關於退伍義務兵安置工作隨用工 單位改革實行勞動契約制...
退役軍人,是指從中國人民解放軍及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依法退出現役的軍官、警官、軍士、警士和義務兵等人員。2016年12月報導,自新中國成立以來,共有5700萬軍隊人員退出現役,並以每年幾十萬的速度遞增。2018年4月16日,中華人民共和...
第一條為了做好退伍義務兵安置工作,根據國務院發布的《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細則。第二條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退出現役的下列義務兵,原徵集地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予接收。(一)服現役期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