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接收安置軍隊轉業幹部工作實施方案

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接收安置軍隊轉業幹部工作實施方案 (法政〔2013〕182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接收安置軍隊轉業幹部工作實施方案
  • 性質:法案
  • 對象:最高人民法院
  • 年度:2013年
總體要求,接收崗位及資格條件,工作程式,組織領導,紀律與監督,

總體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接收安置軍隊轉業幹部工作實施方案 (法政〔2013〕182號)
根據國務院軍轉辦軍轉幹部接收安置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工作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軍轉幹部接收安置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標準,採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接收崗位及資格條件

2013年擬接收安置7名軍轉幹部。
1.新聞宣傳崗位1人(團職,行政編制),接收條件:中共黨員,團職幹部,本科以上學歷,文字能力強,有新聞宣傳工作經歷。
2.信息管理崗位1人(團職,事業編制),接收條件:中共黨員,團職幹部,計算機或信息專業本科以上學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3.司法警察崗位3人(主任科員及以下職位,行政編制),接收條件:中共黨員,營及營以下、專業技術幹部,本科以上學歷,年齡在35周歲以下,有保衛工作經歷優先。其中女幹部1人。
4.綜合文字崗位2人(主任科員及以下職位,行政編制),接收條件:中共黨員,營及營以下、專業技術幹部,本科以上學歷,文字能力強。

工作程式

(一)確定接收崗位和條件
徵求相關部門意見,研究提出擬接收崗位和人選條件,報院領導審批(5月下旬)。
(二)報送崗位信息
確定接收崗位和接收程式,報軍轉辦審核後網上發布(6月初)。
(三)資格審查
按照崗位條件,對於報考我院的軍轉幹部進行網上資格審查(6月中下旬)。
(四)統一筆試
組織報考我院的軍轉幹部參加國務院軍轉辦統一筆試(6月底)。
(五)專業筆試
根據統一筆試成績,按照1:10的比例,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專業筆試(7月下旬)。
(六)面試
根據統一筆試和專業筆試綜合成績(各占50%),按照1:5的比例,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面試。如有人員放棄,依次遞補(8月上旬)。
(七)確定差額考察人選
根據綜合成績(統一筆試40%,專業筆試30%,面試30%),按1:1.5的比例確定差額考察人選(8月中旬)。
(八)確定接收人選
組織體檢和差額考察,黨組研究確定接收人選,辦理接收手續(8月中下旬)。

組織領導

軍轉接收安置工作在黨組領導下,由政治部負責組織實施。有關單位積極支持、密切配合,確保2013年度軍轉接收安置工作順利進行。

紀律與監督

軍轉接收安置工作應按規定的程式和方案進行,未經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專業筆試、面試等重點環節紀檢(監察)部門派人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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