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地質資料匯交管理規定》在1992.01.07由陝西省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地質資料匯交管理規定
- 頒布時間:1992年01月07日
- 實施時間:1992年01月07日
- 頒布單位:陝西省人民政府
《陝西省地質資料匯交管理規定》在1992.01.07由陝西省人民政府頒布。
《陝西省地質資料匯交管理規定》在1992.01.07由陝西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了貫徹執行《全國地質資料匯交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根據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凡在本省境內從事地質工作的單位和個人,...
詞目:地質資料匯交制度 英文:collecting system of geological data 要求從事地質勘查、地質科研工作的單位或者個人向地質資料管理單位上交其所獲得的工作成果,即地質資料(複製件)。地質資料管理單位負責對匯交來的成果資料進行整理、鑑定、...
《地質資料管理條例》是為加強對地質資料的管理,充分發揮地質資料的作用,保護地質資料匯交人的合法權益制定的法規。2002年3月19日,經國務院令第349號發布,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2016年2月6日,根據《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
4 陝西省地質資料匯交管理規定(1992年1月7日發布) 5 陝西省禁止早婚早育規定 (1992年4月6日發布,2011年2月25日修改) 6 陝西省人造景點管理辦法(1997年11月6日發布) 7 陝西省牆體材料革新與節能建築管理辦法(2000年7月18日...
地質資料的匯交 第六條 《地質資料管理條例》第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地質資料匯交人,在轉讓探礦權、採礦權後,其匯交義務同時轉移,探礦權、採礦權的受讓人是地質資料的匯交人。第七條 《地質資料管理條例》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的地質工作...
《自然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地質資料匯交監管的通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發布的檔案。自然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地質資料匯交監管的通知 (徵求意見稿)依據《地質資料管理條例》及其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深化“放、管、...
一、小型水文地質、工程地質資料一式二份。二、除前款規定外的其他地質資料一式四份。第八條 匯交地質資料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地質資料管理機關提交資料。匯交一式四份的地質資料,其中二份由地方地質資料管理機關...
國務院批准《全國地質資料匯交辦法》,由地質部發布施行。地質資料是國家的寶貴財富,匯交和集中管理全國地質資料是一項重要工作。地質部要督促中央和地方各有關部門積極貫徹執行這個辦法,共同做好這項工作,使地質資料能夠更好地為國家建設...
五、地質資料服務利用 (一)受託單位應提升服務意識,積極開展社會化服務,制定地質資料服務辦法,向社會公眾提供到館服務、網路服務、專題服務等多元服務方式。(二)在地質資料匯交憑證發放後90個工作日內,全國地質資料館和自然資源實物...
地質資料匯交管理 地質資料匯交管理是2008年公布的資源科學技術名詞。定義 依法對地質資料的匯交、保管、借閱、複製、使用等過程的管理。出處 《資源科學技術名詞》。
建設單位、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或者監理等有關單位和個人違反本辦法規定的,依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陝西省地質環境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第三十九條 拒絕、阻礙地質環境管理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
五、各地市、各部門可根據8個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本地區、本行業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或實施細則。陝西省人民政府 2001年9月6日 規定 陝西省地質災害安全防治管理規定(試行)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防治、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
陝西省地質災害安全防治管理規定,地方法規,發布日期2001-09-06。【發布單位】82502 【發布文號】陝政發[2001]48號 【生效日期】2001-09-06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陝西省地質災害安全防治管理規定 (2001年9...
組織實施國家有關礦產資源儲量管理的辦法、標準、規程;管理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登記、統計;組織實施礦山儲量動態監督管理;承擔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礦產地儲備、壓覆礦產資源管理的事項;承擔礦業權評估和地質資料匯交管理工作;組織開展...
《陝西省地質災害防治條例》於2017年9月29日陝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通過,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通告發布 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十二屆]第四十八號 《陝西省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已於2017年9月...
通知要求,“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及管轄的其他海域,以及由國家財政出資在境外從事地質工作所形成的原始地質資料,均應依照國土資源部令第16號規定的《原始地質資料匯交細目》進行資料匯交,填寫《原始地質資料匯交目錄》,並按規定的格式...
第一條 為加強實物地質資料管理,充分發揮實物地質資料作用,根據《地質資料管理條例》及其實施辦法,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實物地質資料的匯交、保管和利用,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國土資源部負責全國實物地質資料匯交、保管和利用的監督管理。...
第十條 地質勘查市場的各類成果資料必須按《全國地質資料匯交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按時向勘查區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地質資料機構匯交。匯交資料的單位,其占有權、使用權、轉讓權和收益權受法律保護。第十一條 ...
第二條凡在本省境內從事地質工作的單位或個人,不論其國籍、隸屬關係、所有制性質和投資來源如何,都必須按照《全國地質資料匯交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和本規定匯交地質資料。第三條甘肅省地質資料機構是地質資料匯交的管理機關,負責...
擬訂全市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的制度、標準、規範。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指導監督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