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購令
是4月30日
北京出台“國十條實施細則”中明確提出的:從5月1日起,北京家庭只能新購一套
商品房,購房人在購買房屋時,還需要如實填寫一份《家庭成員情況申報表》,如果被發現提供虛假信息騙購住房的,將不予辦理
房產證。這是全國首次提出的家庭購房套數“限購令”。
簡介
被稱為“最嚴厲樓市調控措施”的“
限購令”已經在
北京、
上海、
深圳、
廈門實行。2010年9月29日國家有關部委出台“
新國五條”,其後更多城市出台限購令,
廣州限購令也在同年10月15日正式公布。
實施城市
實施限購令的城市有:
華南地區 | 廣東(4) | |
福建(2) | |
海南(2) | |
華北地區 | 北京 | |
天津 | |
山東(2) | |
河北(1) | |
山西(1) | |
河南(1) | |
華東地區 | 上海 | |
江蘇(4) | |
安徽(1) | |
浙江(8) | |
東北地區 | 黑龍江(1) | |
吉林(1) | |
遼寧(2) | |
中南地區 | 湖南(1) | |
湖北(1) | |
貴州(1) | |
廣西(1) | |
江西(1) | |
西北地區 | 陝西(1) | |
甘肅(1) | |
新疆(1) | |
青海(1) | |
寧夏(1) | |
內蒙(1) | |
西南地區 | 四川(1) | |
雲南(1) | |
合計 | 46
|
(截止至2011-10-31)
達到目的
中國的房地產調控政策,應該遵循的原則是對市場干預最少、符合行業發展規律從而有利於長期穩定發展的政策體系。為此,在加強住房保障之外,在
中心城市應長期實施
商品住宅限購,徹底遏制投機和過度投資,同時取消一些現有非市場化的調控措施,可以確保行業長期平穩健康發展。
具體措施
中央政府可在住房與城鄉建設部指定的40個重點城市統一實施基本限購令:各城市本地戶籍與持人才居住證家庭,最多限擁有兩套住房;外地戶籍和境外人士最多限擁有一套;兩次購房時間需相隔兩年以上;禁止公司購房。
基本限購令符合絕大多數家庭的居住、投資需求,與一些城市的購房入戶政策也不衝突,且不會阻礙住房租賃、度假物業市場發展。 在人口大量流入、土地供應相對緊張的北京、上海等城市,可附加實施外來人員一年等候期制度,即外地和境外居民,須提供至少一年的納稅或
社保證明後才能購買。限購令簡單易行,其實施主要依賴各城市房管部門的
房地產產權登記和網路簽約兩個信息系統,不需全國聯網。目前住建部正在推進40個重點城市住房信息系統的建設和聯網,這項工作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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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有價值。系統建成後,將可有效支持開徵多套房房產稅,並可最佳化40個城市範圍內的限購。
長期限購後,需求主力必然回歸中間階層,房價也會回歸到收入可支撐的水平,
地方政府可通過土地供應、公積金的鬆緊等政策靈活調整供求,其他手段可重歸市場化:
—取消商業銀行的差別化信貸,並通過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低利率、低首付、提高貸款上限,支持中間階層置業。現行的差別化信貸政策違背商業銀行的逐利本能,必須靠銀監會三令五申才可實施,而限購令可基本禁絕利用信貸資源炒房和過度投資的行為。央行、銀監會可根據全國巨觀調控需要規定按揭首付和利率的底限,由商業銀行在此基礎上,按風險管理要求因地制宜、因時制宜、因戶制宜地發放按揭。
—取消限價房,逐步取消經濟適用房。中產階層可購買性價比更好的新建或二手商品住宅;
住房保障體系從“以售為主”轉向“租售並舉”,將來可轉向“以租為主”直至最終取消經濟適用房。
—原用於調整供應結構、抑制地價的90/70和中小套型、中低價位
普通商品房用地可以取消。
國有土地出讓繼續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儘量減少易導致暗箱操作的綜合評標。
具體內容
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員為本市戶籍居民的家庭),限購兩套住房;對於能夠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
在暫停在本市擁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以上(含1套)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在本市購房。對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嚴格按照有關政策執行。
限購房
限購房是指限購房政策,即“樓市限購令”。日前,住建部下發檔案,要求各省在8月20日之前上報所轄區內各城市的上半年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情況,並指出限購的五大標準。這意味著住建部在督促地方政府有所行動,預計8月份二三線城市限購令將下達。8月18日,
國家統計局將發布7月份70個大中城市房價,漲幅若再名列前位的城市,8月底前或將出台限購政策。
政策
限購令: 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員為本市戶籍居民的家庭),限購兩套住房;對於能夠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 在暫停在本市擁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以上(含1套)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在本市購房。對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嚴格按照有關政策執行。具體還得遵循當地的購房政策。
新聞
中國地產研究機構預期,在全國範圍內施行商品房限購政策的城市很可能將達到60個,比現在施行限購城市數量的多出近一倍。
據新華社報導,早在去年4月,“國十條”就曾經提出過商品房限購的問題,當時只有北京回響;9月底,決策層再次強調部分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要採取一定的限購措施,隨後又有15個城市開始限購;今年1月以來,又有七個城市加入限購陣營。
36城市已限購
而根據1月26日
國務院常務會議的最新要求,“各直轄市、計畫單列市、省會城市和房價過高、上漲過快的城市,在一定時期內,要從嚴制定和執行住房限購措施”。北京、天津、上海、
重慶四個直轄市,大連、寧波、廈門、青島、深圳五個計畫單列市,再加上27個省會城市,明確將要實行限購的城市就已經達到了36個。 根據北京
中原三級市場研究部的估計,在全國範圍內施行限購政策的城市很可能將達到60個。 與此前提出的制定和執行限購政策的城市範圍相比,此次要求制定和執行限購措施的城市基本上包括了房地產市場上所有的“一、二線城市”,部分三線、
四線城市也被納入到限購政策的行列當中。 業內人士表示,無論是中央還是地方,其實都清楚地知道限購政策這種直接干預市場的調控方式只能是一種中短期政策。何時退出,主要取決於調控的目標和效果是否能夠達到預期。 據《東方早報》報導,隨著1月26日“國八條”的出台,原本就已經備受關注的商品房限購政策再次引發了市場的強烈反應。許多業內人士表示,政策一旦在全國範圍內施行,短時間內市場成交量將受到明顯的影響,雖然限購不可能一直持續,但它立竿見影地抑制市場需求的功能無疑將為保障性住房建設等調控手段爭取更多的時間,從而從根本上調節中國房地產的供需關係。 在制定和執行限購政策的城市範圍進一步擴大的同時,限購政策的嚴厲程度也進一步提高。 已經實行限購令的城市,限購方案均是單獨出台,因此存在不同差異,也被業界認為力度不一,部分城市限購相對寬鬆。 新政策明確提出對已有一套住房的當地戶籍居民家庭、能夠提供當地一定年限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限購一套住房;對已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當地戶籍居民家庭、擁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一定年限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行政區域內向其售房。
重新調整限購口徑
這就意味著,已經出台限購令的20多個城市很可能將重新調整限購的口徑。 相比之前北京等區域執行的限購政策,“國八條”中有關限購的要求更加嚴格。新的限購政策不僅針對新購住房,同樣嚴查存量住房,如果嚴格執行的話,市場需求將被有效遏制。 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綜合研究部部長楊紅旭表示,在此嚴厲行政干預之下,整體而言,2011年全國樓市降溫情況將明顯大於2010年,70個城市房價指數很可能將於二季度出現同比負增長,年內多個月份房價會出現環比負增長。部分房價偏高的一、二線城市,房價將出現一定幅度的下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