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人物傳記,文教工作,步入政壇,治理桑島,尼雷爾繼任者,退休,訪華,姆維尼的改革,經濟調整,思想調整,深度變革,向何處去,政治改革,體制改革,
人物傳記
文教工作
1925年5月8日生於坦尚尼亞濱海省基薩拉維縣基伍萊村。祖籍桑給巴爾,幼年隨父母定居桑給巴爾。信奉伊斯蘭教,愛好音樂和體育。1933——1936年在桑給巴爾上國小,1937——1941年求學於多爾中學。1942——1944年在桑給巴爾師範學校學習。1944——1945年就讀於英國達勒姆大學教育學院。1945——1961年先後在桑給巴爾國小和桑給巴爾師範學校教書。1961——1962年在英國赫爾大學師範專業深造,獲文學學士學位。1962——1963年任桑給巴爾師範學校校長。1964——1965年任桑給巴爾政府教育部首席秘書。1965——1969年任桑給巴爾國家貿易公司副總經理、東非貨幣委員會(桑給巴爾)主席、桑給巴爾發展報導編輯委員會主席、全國斯瓦希里語委員會編輯委員會主席、桑給巴爾電影審查委員會主席等職。
步入政壇
1970——1972年任尼雷爾總統辦公室國務部長。1972——1975年任坦桑聯合政府衛生部長,1975——1977年任內政部長。1977年8月——1982年2月任坦尚尼亞駐埃及大使。1982年2月——1983年2月任坦桑聯合政府自然資源和旅遊部長。1982年10月在坦尚尼亞革命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當選為坦桑革命黨全國執行委員會委員。1983年2月任副總統辦公室國務部長兼首都發展局主任。
治理桑島
1984年1月,阿布德·瓊布辭職引退後,姆維尼被任命為桑給巴爾革命委員會臨時主席、桑給巴爾臨時總統。1984年4月在桑給巴爾大選中,姆維尼獲得221213名投票者中的86.65%的贊成票而當選為桑給巴爾人民共和國總統,根據桑給巴爾憲法兼任桑給巴爾革命委員會主席和革命政府首腦。根據坦尚尼亞憲法,隨後被尼雷爾總統任命為聯合共和國副總統。同年8月當選為坦尚尼亞革命黨副主席。
1980年代初對聯合不滿的一股暗流在桑島愈演愈烈,1983年成為軒然大波。尼雷爾對1983年反聯合風潮採取了斷然措施,迫使這次風潮的幕後指使者副總統瓊布辭職,接著推舉堅決支持聯合的姆維尼繼任瓊布的黨政職務。這一切標誌著:這個印度洋的小島上突起的政治風波終於平息,坦尚尼亞聯合共和國經歷了嚴峻的考驗,它的島嶼和大陸兩部分的人民更加親密地團結在一起。姆維尼書面回答記者的問題時說:“我們決心執行《阿魯沙宣言》中保證了的東西。第一位的任務就是復興和加強經濟”。59歲的姆維尼在前總統瓊布突然辭職後,很快被革命黨任命為臨時總統,接替瓊布的工作。但是,人們對於他能否坐穩這個島嶼的第一把交椅曾產生過懷疑。這一方面是因為他在政界中的地位並不十分顯赫;另一方面,桑給巴爾當時與大陸的關係緊張,要在這個島上執政對姆維尼來說是極大的考驗。
姆維尼胸中對桑給巴爾的發展有一幅完整的藍圖。他說:“我們正在著手準備制定一項明確的農業政策,鼓勵農民為自己和國家生產更多的糧食。政府將提供必要的支援。稻米生產將得到強調,因為大米是桑給巴爾的主糧。水果工業是我們打算發展的另一領域,桑給巴爾在這方面有巨大潛力。” “關於經濟作物,我們打算致力於發展丁香和椰子種植,還要兼顧其他方面,特別是漁業和旅遊。桑給巴爾在這兩個方面的經濟潛力,迄今還未得到充分開發。”
在治理桑給巴爾期間,修改憲法,強調人民擁有民主自由的權利,廢除“人民法院”,設立仿效英國法律制度辦事的法院,釋放政治犯。調整經濟政策振興經濟,歡迎逃往國外的桑給巴爾人回來投資、經商;放寬貿易限制,吸引外國投資者;利用桑島的歷史古蹟和優越的自然條件發展旅遊業。
尼雷爾繼任者
1985年11月,由尼雷爾總統提名,姆維尼被革命黨特別代表大會推選為唯一的總統候選人,並在全國大選中當選為坦尚尼亞聯合共和國第二任總統、國家元首、政府首腦兼武裝部隊總司令。1987年10月在坦尚尼亞革命黨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上再次當選為革命黨副主席。就任後著力于振興經濟,調整經濟政策。優先發展農業,增加對農業部門的投資,提高農產品和工業產品的收購價格,加強農產品購銷系統,改進交通運輸狀況,促進了出口換匯商品的生產,進一步放寬了對私營企業和外資的限制,改組效益差的國營企業,放寬對外匯的控制,擴大貿易自由化的範圍;調整財政金融政策,貨幣貶值,以提高出口商品的競爭能力。1986年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達成備用貸款協定,1988年又與之就結構調整貸款總協定第二年支付條件達成協定。改善了與西方國家的關係,得到他們的援助。實施了1986——1989年經濟恢復計畫,經濟形勢好轉,呈上升勢頭。開展反貪污腐敗運動,打擊貪贓枉法、賄賂、走私和偷稅、漏稅等違法行為。
1989年9月改組內閣,兼任國防部長。1990年8月國父尼雷爾退休,姆維尼當選為執政的革命黨主席;同年11月再次當選為聯合共和國總統。連任後繼續實施經濟恢復計畫和經濟結構改革,強調維護國家的統一和穩定。奉行不結盟和睦鄰友好政策,重申坦尚尼亞是不結盟國家、聯合國和非洲統一組織(今非洲聯盟)的積極成員國。反對南非種族隔離政策,向對南非實行制裁的南部非洲前線內陸國家提供港口服務。要求建立國際經濟新秩序,使產品價格公平合理。呼籲已開發國家幫助第三世界發展經濟,增強他們的償債能力。抨擊西方國家把實行多黨制作為提供經援的先決條件是“新帝國主義”。
退休
1995年11月,姆維尼總統任期屆滿卸任(修改後的憲法規定總統連任不得超過兩屆),1996年6月辭去革命黨主席職務。退休後的姆維尼一直定居在三蘭港。2011年被授予“姆瓦利姆·朱利葉斯·坎巴拉吉·尼雷爾”勳章。2012年獲坦尚尼亞開放大學文學博士學位,2013年獲肯亞東非大學工商管理學榮譽博士學位。2014年1月被授予“桑島一月革命五十周年”勳章,同年11月獲坎帕拉國際大學榮譽博士學位。
訪華
姆維尼曾於1979年9月、1985年4月、1987年3月、1992年8月四次訪問中國。1999年9月26日—10月2日應中國人民對外友好協會邀請來華訪問並出席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50周年國慶活動,朱鎔基總理和錢其琛副總理先後會見了姆維尼夫婦一行。
姆維尼的改革
經濟調整
20世紀80年代,坦尚尼亞經濟形勢持續惡化,人民生活更為艱難。坦桑領導人著力調整經濟。1985年,思想比較溫和、務實的姆維尼接替尼雷爾任坦桑總統後,促使坦桑經濟調改計畫加速。在坦桑革命黨方針的指導下,坦桑政府在80年代實施了三個經濟調整計畫(即1982—1985年結構調整計畫、1986—1989年經濟恢復計畫和1989—1992年經濟復興計畫),對經濟政策進行了大幅調整。主要措施有:
(2)允許農民從烏賈馬村搬回祖居地;
(3)削減政府開支,減少財政赤字;
(7)頒布投資條例。
隨著上述政策的實施,80年代中後期坦桑國民經濟逐步走出低谷,工農業呈現增長,糧食實現自給,1987—1989年國內生產總值的年增長率分別達3.9%、4.0%和4.6%,1986年8月坦桑因實行經濟結構調整還從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獲得2億美元的貸款。
思想調整
80年代中期以來,尼雷爾、姆維尼領導的坦尚尼亞革命黨在積極進行社會經濟政策調整的同時,在思想理論上又對過去的工作進行認真的總結。1987年10月坦黨召開“三大”,通過了《1987—2000年革命黨的綱要》。《綱要》是繼《阿魯沙宣言》發表後坦黨又一重大政治綱領。它在肯定過去20年建設成就並承認工作中有明顯失誤的基礎上,為今後15年國家政經發展和黨的建設等制定了目標。此外,它還首次全面、系統地闡述了黨對坦桑社會主義的看法,是坦黨對坦桑社會主義理論和實踐的一次比較完整的總結,表明坦黨對社會主義的認識有所深化。
《綱要》提出的有關坦桑社會主義的新觀點包括:
(1)確定坦桑處在“社會主義過渡時期”。《綱要》指出,坦桑正處在“社會主義過渡時期”,即“從落後的、新殖民主義經濟向社會主義和自力更生過渡”的時期。這一概念的提出”基於這樣一個真理,即一個國家的社會和經濟體制不可能奇蹟般地瞬間轉變為一種新形式。一個新興的階級取得政權只是革命的第一步,進而應運用這一權力建立新型社會和經濟體制以及人際關係“。
(2)過渡時期的任務。在過渡時期這個”歷史階段里,執政黨應採取堅定措施消滅資本主義和剝削,並在經濟、社會服務事業方面建立社會主義和自力更生的基礎,建立推動工農業發展的科學技術基礎,通過建立大型國營農場、農牧民生產合作社實現農業革命“。”打破現存的資本主義社會的剝削基礎,建立新型的社會主義和自力更生的社會基礎“。”在建設社會主義的過程中,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並存是必須的,但又是暫時的“;”混合經濟“不是坦桑發展的目標,”其最終目標是徹底消滅資本主義“。過渡時期的任務”需要多年才能完成“。
(3)過渡時期分為不同的階段。第一階段為1967—1987年的民族民主革命時期。這個階段對”銀行、保險、外貿、批發商業等主要經濟機構實行國有化“,”使國營經濟成為國家經濟的主體“;在”國家生活的各個領域“”建立了人民民主事業機構,人民的權力得以擴大和鞏固,黨內民主亦得到加強“;在教育、衛生、供水等方面也採取了有力的措施。第二階段為1987—2002年,目標是在政治上加強一黨制的民主制度,在經濟上貫徹以農業為基礎、以工業為主導的方針,在農村分3個階段發展生產合作社,在社會領域繼續發展文教、衛生和社會服務等事業;對外堅持獨立自主和不結盟原則,反對殖民主義、新殖民主義、資本主義、帝國主義和種族歧視,同非統組織和聯合國成員合作,捍衛世界和平與安全。
(4)所有制問題。過渡時期坦桑含有4種所有制形式:國家、資本主義、自食其力的個體勞動者和合作社。國營經濟是發展社會主義和自力更生經濟的鑰匙,只要使其站穩腳跟,它將足以成為國家經濟的支柱和主導。資本主義對國家經濟尚有貢獻和意義,但由於其兩重性,國家應對其加以指導、管理和控制。自食其力的勞動者(主要指農民)也有兩重性,應促其加入生產合作社,與工人階級聯合起來共同建設社會主義。坦桑的合作社運動是一種混合形式,應採取切實措施使其朝著社會主義的方向發展。
深度變革
向何處去
1989年以後,隨著蘇東劇變和多黨制浪潮在非洲大陸的興起,坦尚尼亞也受到政治多樣化的衝擊。1990年2月,坦尚尼亞革命黨中央召開會議,討論在國內實行何種政治體制。當時黨內多數人認為實現經濟恢復和發展以及保持國內團結,需要一個穩定的政治環境,因此坦桑應遵循本國國情,繼續實行一黨民主制。但國內外要求坦桑改制的壓力很大。西方國家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等國際金融機構將援助和”多元民主“掛鈎,逼迫坦桑實行”西方式民主“。大會之後,坦桑革命黨決定在黨內外繼續開展是否實行多黨制的討論,並在繼續貫徹調改方針的同時著手政治改革。
政治改革
(1)1990年2月坦黨中央全會通過《桑給巴爾宣言》,修改了《阿魯沙宣言》中關於黨員幹部準則的規定,允許黨員在合營或私人企業擁有股份;允許出租一棟私房;允許受聘於私人公司並任經理;允許黨員領取一份以上的薪金,但被任命有雙重以上公職的領導人仍不能領取雙份工資。同時號召黨員站在經濟建設的前列,為促進國家經濟發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出榜樣。
(2)允許反對派公開活動,放寬對新聞媒體的限制。
(3)精簡機構。為了壓縮政府開支,將省、縣兩級黨政一把手合二為一。並號召各級黨組織興辦企業,力爭實現黨費自給。
(4)下放權力。黨從大包大攬政府事務中解脫出來,只管大政方針和民眾工作;並給予黨領導的五大民眾組織自主權和自治權,同其關係趨於鬆散。
(5)放棄領導人終身制。1990年8月尼雷爾辭去黨主席職務,姆維尼總統接任黨主席,集黨政軍大權於一身,順利實現了領導人的權力交接,坦尚尼亞正式從尼雷爾時代過渡到姆維尼時代。
體制改革
1992年2月,坦尚尼亞革命黨為順應國內外形勢,主動提出在坦桑實行多黨制。但是為了保證政改順利進行和政局穩定,決定用兩年半的時間進行以革命黨為主導的政治過渡,到1995年10月再舉行首次多黨大選。1992年3月,坦黨修改黨章,以適應多黨制的需要。之後不久,國民議會通過憲法修正案,刪除有關執政黨擁有最高權力等方面的規定。同年12月,坦黨召開”四大“,重申堅持《阿魯沙宣言》和社會主義及自力更生原則;強調發展經濟,政府只掌握關係到國計民生的重要部門(鐵路、郵電、公用事業、住房等)。
1992年第8次憲法修正案明確提出,坦尚尼亞是多黨民主國家,奉行社會主義和自力更生政策。1994年第11次憲法修正案規定,聯合共和國政府設總統和1名副總統,總統為國家元首、政府首腦和武裝部隊總司令,由選民直選產生,獲簡單多數者當選,任期5年,可連任一屆。總統與副總統必須來自同一政黨,並分別來自大陸與桑給巴爾,副總統不能由桑總統或聯合共和國總理兼任,每屆任期5年,連任不得超過兩屆。總統任命總理,由總理主持聯合政府日常事務。
宣布改制後,坦桑革命黨加大了政治改革的力度,根據新黨章規定,對黨的組織機構等進行了調整,主要有:
(1)精簡黨的各級機構,削減出席各級黨代會的代表人數和黨內專職幹部。截止1992年,已有1.7萬多名黨的幹部辦理退休。
(2)撤銷原在軍、警、機關、學校和工礦企業的黨支部,黨員可在城市街道或農村參加支部活動。
(3)省級以下黨政職務分開,改變一人兼職的體制。
(4)黨員發展對象由原來的工人和農民改為工、農和有正當職業的人。
(5)擴大黨內民主,吸收民眾組織代表參加黨的各級領導機構,並允許民眾組織自行選擇其領導人。
採取上述措施後,革命黨控制著政治主動權,國內局勢穩定。1995年10月,坦桑舉行了實行多黨制以來的首次大選,共有十幾個政黨參加角逐,擁有350萬黨員的革命黨贏得坦桑國民議會、桑給巴爾代表會議、坦尚尼亞總統和桑給巴爾總統的大選。姆維尼將總統權力交給繼任者班傑明·威廉·姆卡帕,1996年6月將革命黨主席移交給姆卡帕,實現了多黨制後的權力平穩過渡。經過姆維尼時代的改革,坦尚尼亞後成冷戰結束後黑非洲唯一一個仍堅持”非洲村社社會主義“的國家,但其政策已作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