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範工程法律法規

防範工程法律法規

《防範工程法律法規》是2020年武漢理工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防範工程法律法規
  • 作者:余莉琪,王珏
  • 類別:法律法規
  • 出版社:武漢理工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20年10月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膠訂
  • ISBN:9787562962885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安全防範工程法律法規》旨在介紹安全防範工程法律法規體系,其為2018年度全國司法行政系統理論研究規劃課題“新時代安防工程法律法規體系研究”課題成果。在此課題研究過程中,鑒於安全防範工程與建築工程的相似性與關聯性,我們借鑑了建築行業的相關法律法規體系,結合安全防範工程特點和全國警官職業院校安全防範技術專業人才培養需要,構建了適合安全防範行業發展的法律法規體系,同時開發出適用於全國警官職業院校安全防範技術專業的本教材。
  安全防範技術專業旨在培養掌握安全防範技術專業知識和技術技能,面向安全防範工程技術與設計服務、安全保護服務的工程技術人員和安全保護服務人員職業群,能夠從事安防系統售前、售中與售後的技術支持工作的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本專業學生畢業後可獲得的職業資格證書和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有國家註冊二級造價工程師(安裝專業)、國家註冊二級建造師(機電專業)、智慧型樓宇管理員等,《安全防範工程法律法規》是其必須學習並掌握的專業技術技能課程和專業核心課程。

圖書目錄

1 基本法律知識
1.1 基本法律體系
1.1.1 法律體系的基本框架
1.1.2 法的效力層級
1.2 建設工程法人制度
1.2.1 法人應具備的條件
1.2.2 法人在建設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1.2.3 企業法人與項目經理部的法律關係
1.3 建設工程代理制度
1.3.1 代理的法律特徵和主要種類
1.3.2 建設工程代理行為的設立和終止
1.3.3 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權利、義務及法律責任
1.4 建設工程物權制度
1.4.1 物權的法律特徵和主要種類
1.4.2 土地所有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地役權
1.4.3 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消滅和保護
1.5 建設工程債權制度
1.5.1 債的基本法律關係
1.5.2 建設工程債的產生
1.5.3 建設工程債的常見種類
1.6 建設工程智慧財產權制度
1.6.1 智慧財產權的法律特徵
1.6.2 建設工程智慧財產權的常見種類
1.6.3 建設工程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1.6.4 建設工程智慧財產權侵權的法律責任
1.7 建設工程保險制度
1.7.1 擔保與擔保契約的規定
1.7.2 建設工程保證的方式和責任
1.7.3 關於抵押、質押、留置、定金的規定
1.7.4 保險契約的概念及分類
1.7.5 保險契約的內容、訂立和生效
1.7.6 保險契約的履行
1.7.7 建築工程一切險和安裝工程一切險
1.7.8 工傷保險條例
1.8 建設工程稅收制度
1.8.1 企業和個人所得稅的規定
1.8.2 企業增值稅的規定
1.8.3 環境保護稅的規定
1.8.4 其他相關稅收的規定
1.9 建設工程法律責任制度
1.9.1 法律責任的基本種類和特徵
1.9.2 建設工程刑事法律責任的種類及承擔方式
1.9.3 建設工程民事法律責任的種類及承擔方式
1.9.4 建設工程行政法律責任的種類及承擔方式
2 施工許可法律制度
2.1 建設工程施工許可制度
2.1.1 施工許可證和開工報告的適用範圍
2.1.2 申請主體和法定批准條件
2.1.3 延期開工、核驗和重新辦理批准的規定
2.1.4 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2.2 施工企業從業資格制度
2.2.1 企業資質的法定條件和等級
2.2.2 禁止無資質或越級承攬工程的規定
2.2.3 禁止以他企業或他企業以本企業名義承攬工程的規定
2.2.4 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2.3 電子與智慧型化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制度
2.3.1 電子與智慧型化工程專業承包資質的適用範圍
2.3.2 電子與智慧型化工程專業承包資質的法定條件和等級
2.4 建造師註冊執業制度
2.4.1 建設工程專業人員執業資格的準入管理
2.4.2 建造師考試、註冊和繼續教育的規定
2.4.3 建造師的受聘單位和執業崗位範圍
2.4.4 建造師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2.4.5 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3 建設工程發承包法律制度
3.1 建設工程承包制度
3.1.1 建設工程總承包的規定
3.1.2 建設工程共同承包的規定
3.1.3 建設工程分包的規定
3.1.4 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3.2 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制度
3.2.1 招標基本要求
3.2.2 招標
3.3.3 投標
3.3.4 評標
3.2.5 中標
3.2.6 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3.3 政府採購法律制度
3.3.1 政府採購當事人
3.3.2 政府採購程式
3.3.3 質疑和投訴
3.3.4 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3.4 建築市場信用體系建設
3.4.1 建築市場誠信行為信息的分類
3.4.2 建築施工不良行業記錄認定標準
3.4.3 建築市場誠信行為的公布及獎懲機制
3.4.4 建築市場主體誠信評價的基本規定
3.5 電子招標投標法律制度
3.5.1 電子招標投標概述
3.5.2 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台基本功能
3.5.3 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4 建設工程契約法律制度
4.1 契約的訂立
4.1.1 訂立契約的過程
4.1.2 契約的主要條款
4.2 契約的效力
4.2.1 契約成立與生效
4.2.2 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4.2.3 效力待定契約
4.2.4 可撤銷契約
4.3 契約的履行
4.3.1 契約履行的內涵
4.3.2 契約履行的抗辯權、代位權和撤銷權
4.4 契約的變更和轉讓
4.4.1 契約變更
4.4.2 契約終止
4.4.3 契約解除
4.5 契約的權利義務終止
4.6 違約責任
4.6.1 承擔違約責任的條件
4.6.2 契約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
4.6.3 契約違約責任的免除
4.7 免責條款
4.8 契約的索賠
4.8.1 索賠的分類
4.8.2 索賠的依據
4.8.3 索賠的原因
5 勞動契約、消費者權益、環境保護法律制度
5.1 勞動契約及勞動者權益保護制度
5.1.1 勞動契約訂立的規定
5.1.2 勞動契約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5.1.3 勞務派遣
5.1.4 勞動保護的規定
5.1.5 勞動爭議的解決
5.1.6 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5.2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制度
5.2.1 消費者的權利
5.2.2 經營者的義務
5.2.3 國家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護
5.2.4 消費者組織
5.2.5 爭議的解決
5.2.6 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5.3 工程建設中的環境保護制度
5.3.1 環境保護法概述
5.3.2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
5.3.3 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
5.3.4 水、大氣、噪聲和固體廢物環境污染防治
6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制度
6.1 安全生產認證與政府監管
6.1.1 安全生產認證制度
6.1.2 安全生產政府監管的規定
6.1.3 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6.2 施工安全生產責任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6.2.1 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6.2.2 施工項目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6.2.3 施工總承包和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6.2.4 施工作業人員安全生產的權利和義務
6.2.5 施工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規定
6.2.6 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6.3 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制度
6.3.1 安全技術措施、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和安全技術交底的
6.3.2 施工現場安全防範措施和安全費用的規定
6.3.3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職責和應採取的消防安全措施
6.3.4 工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的規定
6.3.5 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6.4 施工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與調查處理
6.4.1 生產安全事故的等級劃分標準
6.4.2 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規定
6.4.3 施工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及採取相應措施的規定
6.4.4 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6.5 建設單位和相關單位的建設工程安全責任制度
6.5.1 建設單位的安全責任和義務
6.5.2 勘察、設計單位的安全責任和義務
6.5.3 監理單位的安全責任和義務
6.5.4 施工單位的安全責任和義務
6.5.5 其他相關單位的安全責任
6.6 網路安全法律法規
6.6.1 網路安全支持與促進
6.6.2 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
6.6.3 網路信息安全
6.6.4 監測預警與應急處置
6.6.5 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7 建設工程質量法律制度
7.1 工程建設標準
7.1.1 工程建設標準的分類
7.1.2 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的規定
7.1.3 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7.2 施工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
7.2.1 施工單位和總分包單位的質量責任
7.2.2 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的規定
7.2.3 對建築材料、設備等進行檢驗檢測的規定
7.2.4 施工質量檢驗和返修的規定
7.2.5 建立健全職工教育培訓制度的規定
7.2.6 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7.3 建設單位及相關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
7.3.1 建設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
7.3.2 勘察、設計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
7.3.3 工程監理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
7.3.4 政府部門對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相關責任
7.4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制度
7.4.1 竣工驗收的主體和法定條件
7.4.2 建設單位應提交的檔案資料
7.4.3 規劃、消防、環保、節能等驗收的規定
7.4.4 竣工結算、質量爭議的規定
7.4.5 竣工驗收報告備案的規定
7.5 建設工程質量保修制度
7.5.1 質量保修書和保修期限的規定
7.5.2 質量責任的損失賠償
7.5.3 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7.6 產品質量法律制度
7.6.1 產品質量法概述
7.6.2 產品質量的監督與管理
7.6.3 生產者、銷售者的產品質量義務
7.6.4 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8 解決建設工程糾紛法律制度
8.1 建設工程糾紛主要種類和法律解決途徑
8.1.1 建設工程糾紛的主要種類
8.1.2 民事糾紛的法律解決途徑
8.1.3 行政糾紛的法律解決途徑
8.2 調解、和解制度與爭議評審
8.2.1 調解的規定
8.2.2 和解的規定
8.2.3 爭議評審機制的規定
8.3 仲裁制度
8.3.1 仲裁協定和仲裁受理
8.3.2 仲裁審理的法定程式
8.3.3 仲裁裁決的執行
8.3.4 涉外仲裁的特別規定
8.4 民事訴訟制度
8.4.1 民事訴訟的法院管轄
8.4.2 民事訴訟關於當事人和代理人的規定
8.4.3 民事訴訟的證據和訴訟時效
8.4.4 民事訴訟的審判和執行
8.5 行政強制、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制度
8.5.1 行政強制的種類和法定程式
8.5.2 行政複議的範圍、受理和複議決定
8.5.3 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審理程式和判決執行
8.5.4 侵權的賠償責任
8.6 工程建設領域犯罪認定
8.6.1 重大責任事故罪
8.6.2 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
8.6.3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8.6.4 串通投標罪
8.6.5 貪污罪
8.6.6 受賄罪
8.6.7 行賄罪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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