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陽市愛國衛生工作辦法

《阜陽市愛國衛生工作辦法》是阜陽市2022年出台的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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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全文

阜陽市愛國衛生工作辦法
(2022年7月31日阜陽市人民政府令第4號公布,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條 為了加強愛國衛生工作,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推進健康阜陽建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愛國衛生工作以及相關監督管理活動。
第三條 愛國衛生工作以人民健康為中心,堅持政府主導、跨部門協作、全社會動員,預防為主、群防群控,依法科學治理、全民共建共享的原則。
第四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把愛國衛生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納入政府績效考核指標。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愛國衛生工作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貫穿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全過程各環節,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健全落實衛生管理制度,完善公共衛生設施,推進環境衛生治理。
第五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設立的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簡稱愛衛會),負責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愛國衛生工作,組織動員全社會參加愛國衛生活動。其主要職責是:
(一)宣傳、貫徹、實施與愛國衛生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
(二)規劃、部署和協調愛國衛生工作;
(三)協調政府有關部門加強公共衛生設施建設;
(四)指導、檢查和督促各單位履行愛國衛生職責;
(五)組織開展創建衛生城鎮、衛生村和衛生單位活動,推進健康城市、健康鄉鎮和健康村、健康社區等建設;
(六)對病媒生物預防控制工作進行指導、監督;
(七)指導開展重大活動衛生保障、重點疾病預防控制以及重大自然災害後的愛國衛生工作;
(八)開展愛國衛生有關的其他工作。
愛衛會辦公室(簡稱愛衛辦)是愛衛會的辦事機構,設在本級人民政府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承擔愛衛會日常工作,執行愛衛會交辦的任務。
第六條 市、縣(市、區)愛衛會由本級人民政府衛生健康、城管執法、農業農村、生態環境、城鄉建設、自然資源和規劃、市場監管等部門和相關單位組成。
愛衛會實行成員單位分工負責制,各成員單位應當根據各自職責和愛衛會職責分工共同做好愛國衛生工作。
第七條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明確專(兼)職人員,負責本轄區的愛國衛生工作。
村(居)民委員會在有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指導下開展愛國衛生工作,並依法設立公共衛生委員會。
第八條 單位和個人應當積極參加愛國衛生活動。
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建立衛生管理制度,明確愛國衛生工作專(兼)職人員,配備衛生設施,保持室內外環境衛生,組織本單位職工參加愛國衛生活動。
個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責任人,樹立和踐行對自己健康負責的健康管理理念,主動學習健康知識,提高健康素養,加強健康管理,養成戒菸限酒、適量運動、合理膳食、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養成講究個人衛生、正確規範洗手、科學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保持室內經常通風等良好的生活習慣,自覺遵守公共環境衛生規定,愛護公共衛生設施。
第九條 對在愛國衛生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第十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愛國衛生與基層治理工作融合,推動形成行政動員與主動參與相結合的愛國衛生工作民眾動員機制。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建立並實施清潔農家和美麗庭院評選、環境衛生紅榜、積分兌換等制度,激勵民眾參與愛國衛生工作,推動愛國衛生工作融入民眾日常生活。
每年四月愛國衛生月期間,愛衛會應當集中開展以環境衛生整治、健康知識科普等為主要內容的民眾性衛生與健康活動。
第十一條 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等公共衛生事件、自然災害時,愛衛會應當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加強組織協調,動員單位和個人開展以提升環境衛生質量、培養文明衛生習慣、強化病媒生物預防控制等為重點的愛國衛生運動。
單位應當落實人民政府依法採取的限制、停止人群聚集等緊急措施,做好群防群控。
個人應當遵守人民政府依法採取的疏散、隔離等預防控制措施,落實防控責任,配合流行病學調查。
第十二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以及相關部門應當推進城市環境衛生整治,對城鄉結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無物業管理的小區、建築工地、車站碼頭、校園周邊、集貿市場,資源資源回收筒、小餐飲店、食品小作坊等區域和場所的環境衛生進行重點治理。
第十三條 賓館、飯店、影劇院、公共浴室、理髮店、美容店、網咖、超市等公共場所衛生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建立健全並嚴格實施衛生管理制度;
(二)空氣品質、水質、採光、照明、噪聲、公共用品和衛生設施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要求;
(三)工作人員應當接受衛生知識培訓,保持個人衛生,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持有健康證明;
(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要求。
衛生防疫機構應當對公共場所進行衛生監測、衛生技術指導,對相關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四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推進集貿市場合理布局和標準化建設,規範市場功能分區設定,設定符合衛生要求的公共廁所、垃圾收集容器、通風和給排水等基礎設施,確保市場以及周邊環境乾淨、整潔。
第十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持續推進農村環境衛生整治,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農村環境衛生整治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按照規定設定環境衛生設施,做好日常保潔;
(二)生活垃圾定點收集、日產日清,不亂扔、亂倒垃圾、污物;
(三)牆壁、門面、電線桿、樹木無亂貼亂畫、亂搭亂掛;
(四)路邊、河邊、橋邊等場所無暴露的垃圾;
(五)河道、水塘、水溝等水體無漂浮垃圾;
(六)村民庭院內外衛生清潔,物品擺放整齊;
(七)村民使用衛生廁所;
(八)田間、地頭無農藥瓶、罐、桶、袋等農藥包裝廢棄物和廢棄農用薄膜。
第十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全面推進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工作。
市人民政府生態環境等部門應當加強對全市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工作的監督、指導。
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統籌實施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工作,因地制宜採取污水資源化利用、就近納入污水管網、就地集中處理或者分散處理等方式處理污水,提高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能力。
第十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以及有關部門應當推進農村改廁工作,加強生產流通領域農村改廁產品質量監管,強化農村改廁產品採購質量和施工質量監督管理。
農村新建住房應當配套設計建設衛生廁所以及糞污處理設施設備。新改建的戶用廁所基本入院,有條件的戶實行改廁入室。
因地制宜推進廁所糞污分散處理、集中處理與納入污水管網統一處理,鼓勵聯戶、聯村、村鎮一體處理,推動廁所糞污就地就農消納、綜合利用。
第十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老鼠、蒼蠅、蚊子、蟑螂等病媒生物的孳生、消長規律,制定病媒生物預防控制工作計畫,開展統一的環境衛生整治、消殺病媒生物、治理孳生地等活動。
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協助人民政府組織開展環境衛生整治、消殺病媒生物、治理孳生地等活動。
第十九條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開展病媒生物監測,將監測結果報告本級愛衛會,並協助愛衛會開展病媒生物預防控制的技術指導和專業培訓工作。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堅持日常防制和集中防制、專業防制和常規防制相結合,積極開展以環境治理為主、藥物防制為輔的病媒生物預防控制工作。
發生傳染病疫情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增加監測頻率、擴大監測範圍,及時掌握病媒生物密度、種屬和孳生情況,科學制定預防控制方案。
第二十條 醫療衛生機構、學校、住宅小區、建築工地、集貿市場、公園等人員聚集場所,公共廁所、資源資源回收筒、垃圾中轉站、垃圾處理場、市政管井、下水道系統等易孳生病媒生物場所應當建立健全病媒生物預防控制制度,配備病媒生物預防控制設施,採取設定擋鼠板、毒餌站、滅蚊蠅燈等病媒生物防治措施,做好日常性的預防控制工作。
食品生產經營除遵守前款規定外,還應當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對食品生產經營的要求。
第二十一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政府主導、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健康教育與促進工作體系,採取多種形式開展健康教育,普及健康知識和技能,強化心理健康科普宣傳。開展下列健康教育與促進活動:
(一)醫療衛生人員在提供醫療衛生服務時,應當開展健康知識的宣傳和普及;
(二)學校應當按照規定開設體育和健康教育課程,組織學生開展廣播體操、眼保健操、體能鍛鍊等活動,按照規定配備校醫,建立和完善衛生室、保健室等;
(三)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應當向單位職工開展健康知識普及活動;
(四)廣播、電視、報刊、網際網路等新聞媒體應當開展健康知識公益宣傳;
(五)醫療衛生機構、村(居)民委員會應當設定健康教育宣傳欄或者其他宣傳平台,開展健康知識宣傳。
健康知識的宣傳應當科學、準確。
第二十二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以及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全民健身設施規劃、建設和管理。
縣城城鎮化應當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健身設施。老城區應當結合城市更新,增加開敞式健身設施。新建城區應當科學規劃社區全民健身中心。
新建居住區應當按照室內人均建築面積不低於0.1平方米或者室外人均用地不低於0.3平方米的標準配建公共健身設施,納入施工圖紙審查,驗收未達標的,不得交付使用,並不得挪用或者侵占。老舊小區改造應當合理配置公共健身設施。
第二十三條 愛衛會應當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控制吸菸宣傳教育,組織創建無煙機關、無煙學校、無煙醫療衛生機構等無煙場所,增強全社會營造無菸環境的意識。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菸草製品。
第二十四條 中國小校、托幼機構、少年宮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動的場所以及醫療衛生機構,禁止吸菸。
室內公共場所、公共運輸工具、電梯轎廂內以及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禁止吸菸的其他場所,禁止吸菸。
禁止吸菸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應當在醒目位置設定禁止吸菸標識和監督電話12345,不得在禁止吸菸場所擺放菸灰缸等器具;發現吸菸的,應當即時勸阻。
第二十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進行勸阻或者向愛衛會及其成員單位舉報投訴。
愛衛會及其成員單位應當公開舉報投訴電話、電子信箱,接受舉報投訴,及時反饋處理結果,並對舉報人、投訴人信息予以保密。
第二十六條 有關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村(居)民委員會人員在愛國衛生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部門依法給予處分。
第二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應當給予處罰的,由相關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內容解讀

村(居)設立公共衛生委員會
《辦法》規定,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設立的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簡稱愛衛會),負責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愛國衛生工作,組織動員全社會參加愛國衛生活動。村(居)民委員會在有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指導下開展愛國衛生工作,並依法設立公共衛生委員會。
單位和個人應積極參加愛國衛生活動。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建立衛生管理制度,明確愛國衛生工作專(兼)職人員,配備衛生設施,保持室內外環境衛生,組織本單位職工參加愛國衛生活動。
個人要主動學習健康知識,提高健康素養,加強健康管理,養成戒菸限酒、適量運動、合理膳食、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養成講究個人衛生、正確規範洗手、科學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保持室內經常通風等良好的生活習慣,自覺遵守公共環境衛生規定,愛護公共衛生設施。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進行勸阻或者向愛衛會及其成員單位舉報投訴。
愛衛會及其成員單位應當公開舉報投訴電話、電子信箱,接受舉報投訴,及時反饋處理結果,並對舉報人、投訴人信息予以保密。
推進城鄉環境衛生整治
在環境改善方面,《辦法》規定,市、縣(市、區)人民政府以及相關部門應當推進城市環境衛生整治,對城鄉結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無物業管理的小區、建築工地、車站碼頭、校園周邊、集貿市場,資源資源回收筒、小餐飲店、食品小作坊等區域和場所的環境衛生進行重點治理。
在農村,持續推進農村環境衛生整治,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全面推進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工作,提高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能力,同時推進農村改廁工作。農村新建住房應當配套設計建設衛生廁所以及糞污處理設施設備。新改建的戶用廁所基本入院,有條件的戶實行改廁入室。
每年四月為愛國衛生月,期間愛衛會應當集中開展以環境衛生整治、健康知識科普等為主要內容的民眾性衛生與健康活動。
新建居住區配建公共健身設施
《辦法》提出,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貫穿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全過程各環節。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以及有關部門應加強全民健身設施規劃、建設和管理。縣城城鎮化應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健身設施。老城區應當結合城市更新,增加開敞式健身設施,新建城區應科學規劃社區全民健身中心。
新建居住區應按照室內人均建築面積不低於0.1平方米或者室外人均用地不低於0.3平方米的標準配建公共健身設施,納入施工圖紙審查,驗收未達標的,不得交付使用,並不得挪用或者侵占。老舊小區改造應合理配置公共健身設施。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菸草製品
《辦法》明確,愛衛會應當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控制吸菸宣傳教育,組織創建無煙機關、無煙學校、無煙醫療衛生機構等無煙場所,增強全社會營造無菸環境的意識。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菸草製品。
中國小校、托幼機構、少年宮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動的場所以及醫療衛生機構,禁止吸菸。
室內公共場所、公共運輸工具、電梯轎廂內以及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禁止吸菸的其他場所,禁止吸菸。
禁止吸菸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應當在醒目位置設定禁止吸菸標識和監督電話12345,不得在禁止吸菸場所擺放菸灰缸等器具;發現吸菸的,應當即時勸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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