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18年全省建築節能與綠色建築專項檢查情況的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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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各地均完成了城鎮新建綠色建築占新建建築面積比例40%的年度任務;全省綠色建築占比達到57.84%,提前2年完成“十三五”規劃目標任務。
  推動綠色建築發展立法,《河北省促進綠色建築發展條例》已於2018年11月23日經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我省成為全國第4個出台綠色建築條例的省份。
  (三)其他建築節能工作穩步推進
  1.可再生能源建築套用。到2018年底,全省可再生能源建築套用面積累計2.96億平方米。其中,2018年新增3623.5萬平方米,占新增建築面積的66.6%。
  各地持續推進太陽能熱水系統建築套用普及工作,大力實施太陽能熱水系統與建築一體化設計和施工。張家口、秦皇島編制了太陽能熱水系統建築套用設計要求、施工技術導則、竣工驗收要點、運行維護與管理指南等檔案,建立全過程監管制度體系。因地制宜推進土壤源熱泵、空氣源熱泵等技術的建築套用,秦皇島、保定、邢台等市開展空氣源熱泵示範項目建設,增強了社會對空氣源熱泵技術的認知度與認同感。
  2.既有居住建築節能改造。保定、廊坊、石家莊、唐山、張家口、衡水、滄州、邢台、邯鄲9個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試點城市,繼續對具有改造價值的既改項目存量進行改造,其中,唐山市2018年完成337萬平方米。繼石家莊市、定州市後,秦皇島市實施既有建築超低能耗技術節能改造。
  3.公共建築節能。加快建立公共建築能耗監管平台建設。目前,我省公共建築能耗監測平台和10個市級能耗監測平台已經建成,1個平台正在建設中;建成能耗監測終端採集點220個,並實現了數據傳輸。2018年,全省安排了95個公共建築能耗監測終端採集點建設示範,進一步促進能耗監測系統建設。
  二、存在問題
  通過查閱資料、抽查在建項目等,檢查中也發現有的項目執行建築節能與綠色建築標準規範不嚴、不準和不到位,反映出一些地方監管工作還不深、不細和不規範。主要是:
  (一)有的設計不符合標準規範,存在偏差或錯誤。如,未執行我省強制性標準,綠色建築沒有設計專篇,不按規定及時辦理設計變更手續,建築熱負荷指標和K值等計算錯誤。對此,有的圖審機構把關不嚴。
  (二)有的施工企業沒有嚴格按圖紙和標準規範施工,降低了節能標準。如,不按設計要求使用LOW-E玻璃、保溫材料等,有的節能材料及產品的檢驗存在漏檢、復檢批次不夠、檢驗滯後等現象。
  (三)有的監理單位未能履職盡責。如,未制定建築節能與綠色建築專項監理方案,對發現的問題未能及時督促整改到位,現場監理資料缺失等。
  (四)有的監管工作存在薄弱環節。如,監管責任未落實到部門及人員,監管標準不明確,底數不清,制度建設、管理手段和人員業務能力與管理工作還不適應。
  三、下步要求
  (一)強化監管責任。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科學謀劃建築節能與綠色建築發展新思路,突出工作重點,創新工作亮點。要把落實監管責任放在重要位置,進一步釐清部門及人員職責,明確監管標準,實施責任考核和責任追究。更加注重自身能力建設,大力實施制度建設,不斷提升監管水平。
  (二)抓好重點工作。以貫徹落實《河北省促進綠色建築發展條例》為契機,把促進超低能耗建築和綠色建築發展作為“建築能效提升工程”重要工作來抓,制定工作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和時間節點,繼續保持強力推進勢頭,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要強化城鎮新建居住建築75%節能標準實施監管,因地制宜推進既有居住建築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積極推動可再生能源建築套用和公共建築節能監管工作。
  (三)完成問題整改。各地要對檢查中指出的問題,逐一進行整改,確保符合法律法規、標準規範要求。要以問題為導向,以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為準繩,舉一反三,剖析深層次原因,夯實主體責任,提出下步工作措施。2019年2月15日前,各地要將整改報告及下步措施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建築節能與科技處。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9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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