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國家級風景名勝區保護管理執法檢查的通知

《關於開展國家級風景名勝區保護管理執法檢查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2年05月17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開展國家級風景名勝區保護管理執法檢查的通知
  • 發布日期:2012年05月17日
  • 發布機構: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 發文字號:冀建辦城〔2012〕63號
檔案原文
石家莊、承德、秦皇島、保定市住房和城鄉建局(建設局),邢台市城管(規劃)局,各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局、處):
現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國家級風景名勝區保護管理執法檢查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轉發給你們。
各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要高度重視,認真對照《通知》及《國家級風景名勝區保護管理執法檢查評分表》要求,認真查找問題,有針對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切實做好迎檢準備工作。按《通知》要求,我廳擬於2012年6月份對各國家級風景名勝區進行初查(具體安排另行通知),檢查結果將上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二〇一二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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