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危險化學廢物處置排查工作的緊急通知

《關於開展危險化學廢物處置排查工作的緊急通知》是河北省環境保護廳河北省環保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1年06月27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開展危險化學廢物處置排查工作的緊急通知
  • 發布日期:2011年06月27日
  • 發布單位:河北省環境保護廳河北省環保廳
  • 發文字號:冀環辦發〔2011〕128號
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環保局:
  近日,我省連續發生3起不法分子擅自傾倒危險化學廢物的突發性環境事件,造成事發地環境污染和農作物受損,甚至威脅民眾飲水安全,影響社會穩定。為遏制此類事件的發生,嚴厲打擊擅自傾倒危險化學廢物的違法行為,要求各設區市環保局迅速行動,對轄區內產生危險化學廢物的企業進行全面排查。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視,增強此項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開展危險化學廢物處置排查工作,是嚴防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發生的重要手段,是保障社會穩定的一個重要方面。各市要以最堅決的態度、最嚴厲的措施,全力抓好此項工作。各市要把危險化學廢物處置排查工作作為當前環保工作的重中之重,統籌安排,認真組織,確保危險化學廢物處置排查工作取得實效。
  二、全面排查,儘快扭轉擅自傾倒危險化學廢物的多發勢頭。各市要對涉及危險化學廢物的企業進行全面排查,要從生產原料、生產環節和終端產品進行詳細檢查,督促企業認真建立管理台賬,台賬要包括危險化學廢物的來源和數量、生產環節產生量、生產終端產生量(接收單位及數量),迅速遏制擅自傾倒危險化學廢物的多發勢頭,有效消除或減少環境安全隱患,避免此類環境突發事件的再次發生。
  三、落實責任,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各市環保局要明確責任人,落實監管責任,對產生和使用危險化學廢物的企業,要實行“日報告、周檢查、月匯總”制度,排查工作結束後,環保局要設專人負責,督促產生和使用危險化學廢物的企業每日報告危險化學廢物的使用量、產生量、處置量等,環保部門每周進行1次現場督查,每月進行1次匯總。同時,對轉移危險化學廢物的企業,要開展延伸執法,對發現的問題,要依法嚴肅處理,認真做好科學防控工作。
  排查情況於7月10日前向我廳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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