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和公路隧道運營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

關於加強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和公路隧道運營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強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和公路隧道運營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
  • 發布機構:山西省交通運輸廳
  • 發布日期:2014年3月19日
檔案內容
各市交通運輸局、省公路局、省運管局、省高管局:
2014年3月1日,晉濟高速公路岩後隧道發生特別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給國家和人民民眾生命財產造成了重大損失,同時也暴露出我們的安全生產工作還有差距,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為認真貫徹落實各級領導指示和上級部署,深刻汲取事故教訓,現就切實加強我省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和公路隧道運營安全監管工作通知如下
高度重視,舉一反三,深刻汲取事故教訓
各單位要迅速將此次事故情況通報到全體幹部職工、企業員工,認真汲取此次事故的慘痛教訓,舉一反三、引以為戒,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和交通運輸部的部署要求,牢固樹立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牢記“三個絕不能過高估計”(決不能過高估計安全生產形勢,決不能過高估計各級各部門各企業對安全生產工作的認識,決不能過高估計抓安全生產的能力和水平),始終做到“三個敬畏”(敬畏生命、敬畏責任、敬畏制度),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和鬆懈情緒,切實加強領導,全面落實責任,堅決遏制我省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發生,推動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
加強公路及隧道運營安全監管
(一)規範交通站點設定。根據省政府關於全省境內所有煤檢、治超、收費、驗票等站點都必須設定於距隧道進出口10公里以外的要求,各相關單位要儘快組織力量,摸清底數,統計報廳。
(二)加強隧道的安全監管。要嚴格實施監控,保障隧道內車輛運行、供電配電、照明通風和管道供水等均處於可控狀態。所有隧道進出口和通道內必須安裝監控設施,暫時沒有安裝的,必須調派人員值守,保障隧道安全暢通。
(三)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通行國省道幹線安全監管。要增設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通行的警示警告標誌。要對長大縱坡、急彎陡坡、臨水臨崖、隧道橋樑、過學校、村鎮、水庫等危險路段全面開展隱患排查,進一步完善安保設施。利用治超站點,加大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通行國省道幹線的安全宣傳教育。
三、加強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監管
(一)強化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的監管。要督促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認真執行安全生產制度、規範和技術標準,加強安全管理人員配備,落實駕駛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員的安全教育和警示制度,防止駕駛員疲勞駕駛、超速行駛。要加強對運輸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沒有履行安全生產管理主體責任、存在“包而不管”、“掛而不管”和嚴重安全隱患以及發生嚴重事故的運輸企業,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嚴肅處理,該停業整頓的要停業整頓,該吊銷經營許可的,要依法予以吊銷。
(二)規範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監管。要督促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加大資金投入,切實做好車輛技術狀況的維護和檢測。要將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夜間紅色示警燈、霧天示警燈、反游標識等裝置與衛星定位系統一併納入強制安裝範圍。要聯合有關部門按照一車一標識原則,強制執行統一的標準,標明每趟運輸危險化學品名稱、種類、重量、特性、應急處置措施等內容。
(三)加強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的資質管理。要嚴格按照道路運輸企業從業人員有關管理規定的要求,加強對從業人員培訓、考試與證件發放的管理,要確保從業人員持證上崗。要嚴格把好考試發證關,保證駕駛員掌握必需的專業知識,特別是危險品運輸和應急處置相關知識。要在對近期幾起事故案例深入剖析的基礎上,根據企業經營範圍,進行有針對性的危險化學品運輸從業人員事故應急處置能力培訓和實際操作演練,提升從業人員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對未通過考試或考試不合格、利用不正當手段取得從業資格證件的,應予以收繳或廢止,對發證機關要嚴格問責。
四、深入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各單位要立即行動,按照省廳3月15日召開的全省交通運輸安全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結合春季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專項行動的部署要求,認真組織好三個月的安全生產大檢查。突出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橋隧運營、普通幹線公路、旅客運輸等重點領域,深入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一步夯實安全生產基礎。
五、完善預案,提高應急救援處置能力
修訂、完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提高預案的可操作性。建立快速反應的搶險救援隊伍,做好應急搶通物資儲備,有針對性地開展應急演練,切實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和實戰能力。
六、加強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協作配合
研究建立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安全管理聯合執法機制,針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監管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要加強與公安交警、安監等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並及時向地方政府匯報,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確保萬無一失。
201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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