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全省社區建設基本情況調查統計工作的通知

《關於開展全省社區建設基本情況調查統計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民政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0年07月0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開展全省社區建設基本情況調查統計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 冀民函[2010]84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民政廳
  • 發布日期: 2010年07月01日
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民政局:
為全面了解掌握全省社區建設的現狀,為省委、省政府科學合理制定社區建設發展規劃提供決策依據,省廳決定對全省社區建設基本情況進行調查統計。調查統計的內容主要是社區基礎設施建設、人員狀況、財政投入、社區服務等情況。調查統計以表格和文字材料的形式進行。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精心組織。各地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指定專人具體負責。為保證高質量的完成任務,各設區市局應組織調查統計人員搞一次專題培訓。調查統計的人員要熟悉表項之間的關係及填報要求,確保調查統計質量。
二、要認真統計。各地具體負責此項工作的人員,要以高度負責的精神深入到社區進行實地調查,仔細查閱資料,認真核實,分類統計,要做到統計情況實事求是,統計數據準確無誤,文字材料認真詳實。統計中禁止弄虛作假、敷衍塞責。所有統計資料要有負責人和調查統計員簽字留存備查,各級負責統計的部門要對下級上報的資料抽查核實,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省廳將對各市上報的情況組織抽查,並結合各地上報的情況進行通報。
三、要按時上報。各地要按照《河北省城市社區建設基本情況統計表》、《河北省縣(市)城鎮社區建設基本情況統計表》和《河北省農村社區建設情況統計表》的分類要求,認真填寫,按時上報。文字材料內容主要是近年來當地黨委、政府為社區建設出台了哪些檔案,辦了哪些實事、好事,解決了哪些問題,下一步的工作計畫及近期重點工作。另外,各地在此次調查統計過程中,要注意發現挖掘社區工作中在機制創新、工作推進和難點突破方面的一些典型經驗(每市2-3個),形成文字材料一併上報。
各地務必於7月31日前,將統計表和文字材料電子版發到信箱,紙版的加蓋單位公章,報省廳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處。基本情況統計表已於6月30日放在省民政廳網站上。今後,各設區市每年一月底前上報上一年度社區建設情況統計表。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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