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條件具備的地方,年滿11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除老弱病殘者外,因地制宜,每人每年義務植樹3-5棵,或者完成相應勞動量的育苗、管護和其他綠化任務。
1981年12月13日,《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決議》獲得通過,植樹造林、綠化祖國成為每一位適齡公民的法定義務。據央視新聞訊息,截至2021年12月13日,全國適齡公民累計175億人次參加義務植樹,累計植樹780億株以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決議
- 頒布時間:1981年12月13日
- 發布單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 通過時間:198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