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全國清理規範涉企收費減輕企業負擔專項督查的通知

《關於開展全國清理規範涉企收費減輕企業負擔專項督查的通知》是2015年10月23日國務院減輕企業負擔部印發的一份檔案。

發文背景,通知全文,

發文背景

國務院減輕企業負擔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聯席會議):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有關整治涉企亂收費、亂攤派的要求以及國務院清理規範涉企收費的部署,國務院減輕企業負擔部際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決定於2015年四季度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清理規範涉企收費減輕企業負擔專項督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通知全文

一、督查內容及重點
按照聯席會議《關於做好2015年減輕企業負擔工作的通知》(工信部運行〔2015〕114號)、《關於進一步做好涉企收費清理整治相關工作的通知》(工信部運行〔2015〕149號),以及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開展涉企收費專項清理規範工作的通知》(財稅〔2015〕45號)和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門《關於進一步清理和規範進出口環節收費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963號)的要求,開展的工作(包括制定方案、印發檔案、組織會議、開展督查等)、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不足以及下一步的工作考慮。督查重點是:
(一)建立涉企收費清單制度情況
1.已公布的涉企收費清單的類型、項目數量、公布時間等。
2.已公布的涉企收費清單是否涵蓋本地區實施的全部收費項目,是否形成統一規範的格式,是否建立常態化公示機制。
3.行政審批前置中介服務收費清理及清單制定情況,清單涉及的部門、類型、項目數量及公布的時間。
(二)落實惠企減負措施及成效
1.落實國家出台的減稅降費措施情況及成效,每年減輕企業負擔的數額。
2.本地區採取的取消、減免、放開收費及其他政策措施情況,每年減輕企業負擔數額。
(三)清理規範重點領域涉企收費情況
1.清理與行政職權掛鈎的中介收費情況,取消依託行政職權開展的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數量。
2.推動行業協會和行政機關脫鉤情況,規範行業協會涉企收費情況。
3.清理規範進出口環節收費情況,包括建立進出口環節收費目錄清單、加強收費檢查和反壟斷執法、深化進出口服務市場化改革和落實已出台的政策措施等方面情況。
4.清理規範銀行涉企收費情況。
(四)整治涉企亂收費、亂攤派情況
1.建立企業舉報和查處機制情況。
2.接到企業投訴案件數量以及企業反映的主要問題。
3.查處、曝光案件的數量和整改結果,相關典型案件情況。
4.依託審計工作查出的違規收費情況和處理結果。
(五)減輕企業負擔機制體制建設情況
1.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機制建設和組織保障情況。
2.開展企業負擔調查評估工作情況。
3.建立案件督辦制度情況。
4.減輕企業負擔政策宣傳情況。
5.減輕企業負擔法制建設情況。
二、督查步驟及形式
本次督查從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到2015年12月底結束,分為全面自查、實地督查、總結整改三個階段。
(一)全面自查
1.請各地區在11月中旬前完成自查。
2.各地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結合地區實際,對照督查重點和督查明細表逐項進行自查,確保各項內容都有相關的檔案、數據和案例支撐。
3.要在自查中及時糾正各種加重企業負擔的行為,對清單之外的亂收費、亂攤派問題進行嚴肅查處,並按照中央八項規定要求及相關法律法規,追究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人的責任。
(二)實地督查
1.11月中旬至12月上旬,聯席會議將組織若干督查組,對部分地區進行實地督查。
2. 督查組將聽取地方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及有關部門的工作匯報;就督查內容逐一進行核查,查閱相關檔案資料。
3. 召開企業座談會,發放調查問卷,聽取企業意見;實地走訪企業,查閱相關收費票據。
4. 實地走訪收費點。全流程逐個環節跟蹤某項收費業務辦理,記錄核實企業反映的每一項收費和每一個問題。
5. 對國務院領導同志批示要求督辦的事項,相關省市要向督查組專題匯報整改結果。
6. 對企業向聯席會議辦公室舉報的問題,督查組將進行實地核查。
7. 實地督查後,督查組將與當地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聯席會議)交換意見。
(三)總結整改
1.請各地區認真總結工作進展和成效,分析存在的問題,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形成總結報告並填報有關調查表,於2015年12月20日前報聯席會議辦公室。
2.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各地區要及時進行整改。屬於違規收費的問題,要責令有關部門立即取消收費,及時退還已收取的費用。要建立跟蹤落實和督促整改機制,確保取得實效。
3.強化問責機制,對工作落實不力的地區和部門,聯席會議將在全國範圍內予以通報批評;對查實的涉企亂收費、亂攤派行為,除依法依規予以處罰外,還要追究相關部門和單位負責人的責任。
4.督查工作結束後,聯席會議將召開專題會議,全面總結清理整治涉企收費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情況,審議督查報告,將有關情況報國務院,並擇機向社會公布督查結果。
各地區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聯席會議)接到此通知後,要主動向所在省(區、市)人民政府報告,爭取工作支持。
國務院減輕企業負擔部際聯席會議
2015年10月23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