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減少和規範涉企收費的要求,進一步最佳化我省發展環境,切實減輕企業負擔,省政府決定對全省涉企收費情況進行全面調查清理的相關事宜。
各市(地)、縣(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減少和規範涉企收費的要求,進一步最佳化我省發展環境,切實減輕企業負擔,省政府決定對全省涉企收費情況進行全面調查清理。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查清理的範圍和內容。凡在我省行政區域內的各級各類企業繳納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經營服務性收費和行業協會會費等各項收費,均屬於本次調查清理的範圍。具體內容包括收費項目名稱、收費主體、資金管理方式和2013年收費金額,以及被調查企業的實際稅費負擔情況。
二、調查清理的責任主體。按照收費主體的隸屬關係,省直有關部門負責本部門及所屬單位執收的各項涉企收費的調查清理工作,各市(地)、縣(市)政府(行署)負責本級政府及所屬部門或單位執收的各項涉企收費的調查清理工作。各市(地)政府(行署)同時負責所屬縣(市)涉企收費情況的匯總和上報工作。
三、調查清理的方法和時間安排。本次調查清理採取點面結合的方式,由各級政府和省直各有關部門對本地、本部門涉企收費情況進行全面調查,填報《——市(地)、縣(市)、部門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調查表》、《——市(地)、縣(市)、部門涉企政府性基金情況調查表》,各市(地)、縣(市)政府(行署)應同時選擇本地有代表性的3戶至5戶企業進行專題調研,填報《——市(地)、縣(市)企業2013年稅費繳納情況調查表》。各市(地)政府(行署)、省直各有關部門將情況匯總後形成調查報告(內容包括本地、本單位涉企收費情況、存在問題及意見建議等),連同上述調查表一併於2014年6月25日前以書面和電子版兩種形式報省財政廳。
四、有關要求。各級政府和省直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指定專人集中時間、集中精力做好涉企收費調查清理工作,確保情況真實、準確,全面、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省政府將成立專門工作組赴部分市(地)、縣(市)和省直有關單位開展複查,對弄虛作假、隱瞞不報等行為按有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