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加強涉企收費管理減輕企業負擔重點任務分工的通知

關於印發加強涉企收費管理減輕企業負擔重點任務分工的通知是一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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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減輕企業負擔部際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聯席會議):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涉企收費管理減輕企業負擔的通知》(國辦發[2014]30號),根據全國減輕企業負擔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國務院減輕企業負擔部際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及有關部門,制定了重點任務分工。現印發你們,請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貫徹落實。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開展好此項工作的重要意義,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於7月底前報聯席會議辦公室。要注重發揮各級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機制的作用,精心組織、統籌安排、協同配合、抓出實效。聯席會議負責全國範圍內的工作指導、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將在年底前進行階段性工作總結並報告國務院。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1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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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涉企收費管理減輕企業負擔重點任務分工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涉企收費管理減輕企業負擔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國務院減輕企業負擔部際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會同中央編辦等有關部門,制定了重點任務分工。具體如下:
一、建立和實施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制度
(一)財政部結合清理規範政府性基金工作,研究建立政府性基金常態化公示辦法;並會同發展改革委研究建立全國性及中央部門和單位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常態化公示辦法,以獨立清單方式反映其中涉企收費項目和政策,10月底前完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會同同級價格主管部門建立本地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的常態化公示制度,並以獨立清單方式反映其中的涉企收費項目和政策,年底前完成。財政部、發展改革委近期印發通知,明確進一步改進和完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的具體要求。
(二)發展改革委梳理實施中央定價或指導價的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適時對外公布。各地區價格主管部門梳理本地區實施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的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適時對外公布。
(三)聯席會議結合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建立企業負擔資料庫,及時監測和反映企業負擔情況,為監督和調整涉企收費政策提供依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聯席會議)對本地區建立和實施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制度抓好督促落實。
二、規範和完善涉企收費管理
(四)按照“正稅清費”原則,全面深化涉企收費制度改革,財政部會同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在年底前研究出台《關於進一步加強涉企收費管理的通知》,細化和完善涉企收費管理制度,依法從嚴審批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加強涉企收費事中和事後監管,將暫免小微企業管理類、登記類、證照類行政事業性收費改為長期措施。
(五)中央編辦、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負責對現有行政審批前置環節的技術審查、評估、鑑證、諮詢等有償中介服務事項進行全面清理,取消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行政審批前置服務項目及相關收費;督促各地區、各部門在公開行政審批事項的同時,將涉及收費的前置服務項目對外公開接受社會監督,並引入競爭機制,通過市場調節價格。對個別確需實施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的行政審批前置服務項目,由發展改革委負責實施政府定價目錄管理。
(六)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按職責進一步清理行業協會涉企收費,研究制定相關規範措施。聯席會議其他成員單位按各自職責做好本系統及相關領域涉企收費清理規範工作。
三、開展政策宣傳評估
(七)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新聞媒體、專家進行宣傳解讀,跟蹤報導各地區、各部門落實情況;9月份,舉辦減輕企業負擔政策宣傳周,對《通知》落實情況進行宣傳。委託中國中小企業發展促進中心等第三方機構對《通知》落實情況進行評估,年底前發布相關報告。
(八)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有關部門著手研究保護企業權益立法工作,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四、加強監督檢查
(九)聯席會議組織成員單位,於下半年開展專項督查,重點督促各地區建立實施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制度和清理行政審批前置服務項目及相關收費,對企業反映強烈、社會影響惡劣的亂收費行為予以曝光,並由有關部門按職責嚴肅查處。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加強對本系統及相關領域涉企收費工作的監督檢查。
(十)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建立企業負擔調查信息平台,就涉企收費等相關情況對全國3000家企業開展負擔調查,並完善企業網上舉報和反饋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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