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推動城市公共運輸優先發展的指導意見

2022年,山東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推動城市公共運輸優先發展的指導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推動城市公共運輸優先發展的指導意見
  • 頒布時間:2022年
內容解讀
山東省交通運輸廳副廳長司家軍介紹,《指導意見》分為三個部分,包括主要目標、重點任務及保障措施。
《指導意見》明確了到2025年我省城市公共運輸發展的主要目標,即:全省基本建成普惠均等、優質多元、智慧高效、綠色安全、健康持續的城市公共運輸系統,城市軌道交通營運及在建里程達到700公里,城市公共運輸乘客滿意度達到90%,國家公交都市示範城市達到8個,12個全國綠色出行創建城市綠色出行比例達到70%,其他城市綠色出行比例不低於50%。中心城區公共運輸站點500米覆蓋率達到100%。新建城市居民區周邊道路港灣式停靠站規劃建設比例達到100%,已建成區域逐步實施港灣式停靠站改造,到2025年具備條件的改造比例達到50%以上。城市公共汽電車進場率達到90%。城市公共運輸實行成本規制管理,100%建立補貼補償機制和差別化城市公共運輸價格體系。尖峰時段城市公共汽電車平均運行時速不低於16公里/小時。市區人口超過300萬的城市公共運輸機動化出行分擔率達到50%,萬人城市公共汽電車保有量達到18標台;市區人口100-300萬的城市公共運輸機動化出行分擔率達到40%,萬人城市公共汽電車保有量達到15標台;市區人口不足100萬的城市公共運輸機動化出行分擔率達到35%,萬人城市公共汽電車保有量達到12標台。
《指導意見》確定了城市公共運輸優先發展六個方面總計21條的重點任務:
一是強化城市公共運輸規劃的編制和實施。規範規劃編制,按照科學合理、優先發展、適度超前的原則,編制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和公共運輸規劃,納入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嚴格落實規劃,強化組織實施,定期對規劃實施過程進行監督檢查,確保規劃執行到位。加強規劃銜接,推動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城市綜合交通規劃等有效銜接,完善步行和非機動車等慢行交通系統。鼓勵試點示範,積極開展國家公交都市示範城市、全國綠色出行創建城市等試點示範工程建設。
二是完善城市公共運輸基礎設施。落實城市公共運輸配套設施建設,嚴格執行城市建設項目交通影響評價制度,確保城市公共運輸設施與項目主體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加強用地保障,在組織編制實施國土空間規劃時,合理確定公交基礎設施的用地規模和布局。推進城市公共運輸設施用地綜合開發,鼓勵以TOD為導向的可持續發展模式,鼓勵社會資本依法依規參與綜合開發。持續推進新能源公車套用與配套設施建設,除保留必要應急救援車輛外,新增和更新城市公共汽電車全部為新能源車輛,優先布局和建設城市公共運輸充(換)電站、充電樁等設施。
三是加大城市公共運輸財政投入。健全城市公共運輸精準財政補貼機制,城市公共運輸發展資金納入各級財政預算體系,建立可量化的城市公共運輸成本核算及績效評價體系,多層次、差別化、可持續的票制票價體系和市縣兩級財政補貼機制。完善城市公共運輸發展保障機制,統籌城市維護建設稅、土地出讓金收益等用於城市公共運輸基礎設施建設,加大對大容量公共運輸、綜合交通樞紐、公交場站、港灣式停車站等設施建設以及車輛更新維護的資金保障力度。落實國家關於城市公共運輸有關稅費優惠政策,依法免徵城市公共運輸車輛購置稅、車船稅和公交場站城鎮土地使用稅等費用。
四是切實保障城市公共運輸路權優先。加快公交專用道建設,進一步落實城市公共運輸路權優先,實現城市核心區域公交專用道連片、成網,提高公交運營效率。強化公交專用道使用監管,嚴格查處不按規定使用公交專用道、占道停車等交通違法行為,保障公車輛通行安全和通行效率。科學設定公交優先通行信號系統,積極推進公交信號優先控制的套用,逐步形成公車輛優先通行網路,切實提高公車輛通行速度和準點率。
五是著力提升城市公共運輸服務品質。完善城市公共運輸服務體系,加快構建快線、幹線、支線、微線等分層服務網路,支持發展定製公交、社區公交等特色服務,推進無障礙設施在城市公共運輸領域建設和套用,滿足不同層次、多元化、差別化的出行需求。推進城市公共運輸系統智慧化建設,鼓勵新型智慧型交通運載工具套用,探索“一卡通”等互聯互通實體卡與移動支付方式的深度融合,提高城市公共運輸智慧型化發展水平。深化城市公共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持續開展全省城市交通“最美駕駛員”等選樹宣傳活動,積極培育城市公共運輸服務品牌,營造文明從業、誠信從業的濃厚氛圍。
六是促進公共運輸創新協調發展。加強城市公共運輸安全管理,建立覆蓋全行業的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系,推進車輛安全防範新技術套用,定期組織培訓演練,切實保障行業安全穩定。推動城鄉客運公交化發展,加快實施農村客運公交化改造,擴大農村公共運輸線網通達深度和覆蓋面。促進綜合交通運輸協調發展,規劃建設與長途汽車站、火車站、機場、港口客運站規模相配套的公交停車場站和綜合樞紐等基礎設施,實現各種交通方式之間的無縫銜接。支持公交企業創新發展,深化企業經營體制機制改革,支持公交企業資本多元化、業務拓展市場化,促進公交企業可持續發展。
《指導意見》提出了4項保障措施:
一是完善工作機制,推動形成部門聯動的綜合協調機制,定期研究解決城市公共運輸發展中遇到的問題,全力推進城市公共運輸優先發展。
二是健全政策體系,建立完善城市公共運輸優先發展的相關政策體系,研究制定城市公共運輸運營服務、設施建設等方面的標準規範,為城市公共運輸優先發展提供政策保障和技術支持。
三是強化社會監督,充分發揮各類媒體、行業協會、專家智庫和公益組織的作用,廣泛動員全社會積極參與,形成共建、共享、共治的城市公共運輸優先發展格局。
四是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促進公交企業與駕駛員依法建立和規範勞動關係,建立健全職工工資增長機制,定期組織健康檢查、建立健康檔案,保護從業人員身心健康。
下一步,山東交通將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現代化開路先鋒”戰略定位,圍繞加快建設交通強國山東示範區,加快推動公共運輸優先發展、高質量發展,鼓勵引導綠色公交出行,全面構建多樣化公共運輸服務體系,努力讓民眾有更多獲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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