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優先發展城市公共運輸的實施意見

永州市人民政府於2022年9月5日印發永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優先發展城市公共運輸的實施意見.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優先發展城市公共運輸的實施意見
  • 頒布時間:2022年9月5日
  • 實施時間:2022年9月5日
  • 發布單位:永州市人民政府
全文,解讀,

全文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管理區,永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市人民政府各辦委局、各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公共運輸優先發展戰略,緩解城市交通擁堵,踐行綠色發展理念,助力實現“雙碳”戰略目標,根據《國務院關於城市優先發展公共運輸的指導意見》(國發〔2012〕64號)、《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範工程管理辦法〉的通知》(交運發〔2022〕38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優先發展城市公共運輸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確立公共運輸在城市交通中的主體地位,堅持政府主導、部門協同、公眾參與、人民滿意的原則,加快建設“三區兩城”,著力構建“一核兩軸三圈”區域經濟格局,不斷完善公共運輸基礎設施,加快公交信息系統建設,最佳化城市公共運輸網路,擴大公共運輸覆蓋面,倡導綠色低碳出行,提升公共運輸出行分擔率,形成公共運輸優先發展的新格局。
二、工作目標
通過優先發展公共運輸,創建國家公交都市,全面建立以快速公交為骨幹,以常規公交為主體,城際公交、水上巴士、共享腳踏車等多種出行方式協調利用,且功能層次明確、網路布局合理、換乘銜接方便的優質公交服務體系;全市城區公共運輸形成“一線兩面三點”的線網布局〔“一線”指以永州大道快速公交走廊為骨幹架構形成的往返線;“兩面”指零陵區、冷水灘區(含永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各自內部形成公交線網,並相互形成連通;“三點”指通過瀟湘城市群城際公交,形成中心城區至祁陽市、東安縣、雙牌縣的快聯互通〕;到“十四五”末,市中心城區萬人公車輛保有量達到12標台,綠色公車輛比率達到100%,公交站點500米覆蓋率達到100%,公交專用道設定率達到30%,早晚尖峰時段公共運輸車輛平均運營時速達到20公里,公共運輸線網密度達到3公里/平方公里,公車港灣式停靠站設定率達到30%,公交運營補貼到位率達到100%,城市公共運輸出行分擔率平均達到28%以上,公交乘車無現金使用率達到80%。
三、重點任務
(一)強化規劃調控。結合城鎮化進程新特點,在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過程中,充分考慮公共運輸對城市發展的支撐、引導作用。將城市綜合交炒芝霉通(含城市公共運輸規劃內容)作為一個重要課題進行研究。對城市綜合交通專項規劃(含城市公共運輸規劃內容)的實施情況進行評估,本著問題導向,合理預測城市公共運輸發展需求,將研究成果納入國土空間總兆墊腳體規劃,並在專項規劃和詳細規劃修編中落實到位。同時,加快完成綜合交通體系國土空間專項規劃(含城市公共運輸規劃內容)編制工作,並將專項規劃主要內容納入詳細規劃。在城市公共運輸專項規劃的編制中,要明確城市公共運輸發展模式,科學規劃公地符淚共交通樞紐,合理布局公共運輸線網,最佳化配置公共運輸站點,有序推進公交設施建設,完善各種公共運輸方式的功能分工,加強與個體機動化交通及步行、腳踏車出行的協調銜接。布局研究城市軌道交通,開闢水上綠色巴士,開通瀟湘城市群城際公交,為城市公共運輸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快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城市交通換乘樞紐建設。根據城市發展規劃,在符合條件的區域建設綜合換乘樞紐,實現公共汽(電)車、出租汽車、公共腳踏車等多種出行方式零距離換乘,以及城市交通與鐵路、公路、機場等對外交通之間的有效銜接,並配備相應的指轎笑道漿向標識、線路圖、時刻表、換乘指南等出行信息服務設施。加快城市公共運輸場站建設。採取無償劃撥的方式落實公交場站建設用地,加大公交場站建設投融資力度,在公交場站內應根據實際需要同步規劃建設公車輛充電等配套設施。對已規劃的公交場站應儘快列入建設計畫,及早開工建設,方便運營調度、線路開闢和市民乘車,提高公共汽(電)車進場率。城市交通主次幹道上建設公共求刪汽(電)車港灣式停靠站,有條件的要建設深度公共汽(電)車港灣式停靠站,完善站台、候車亭、無障礙配套服務設施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遷移、拆除、占用城市公共運輸配套設施,因城市建設確需遷移、拆除、占用城市公共運輸配套設施的,建設單位應當報經城市公交行政主管部門批准並按照規劃給予補建。對公共運輸基礎設施進行前期審查和後期驗收希燥鍵,未按規定配套建設公共運輸設施的項目一律不予審批、驗收。
(三)提高車輛裝備水平。根據城市發展實際需要,大力發展以公共汽(電)車的公共交多和遷迎通系統,推進低能耗、低排放、清潔能源公車輛的套用,提高大容量、低地板公車輛和空調車等車輛的使用比例,提高車輛舒適程度、技術性能和節能減排水平。完善公車輛技術準入和維修檢測制度,保障城市公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積極開展新能源公共運輸車輛示範和推廣工作,加快建設新能源公車輛的配套服務設施,完善支持政策和配套服務設施網路。
(四)推進智慧型交通發展。充分利用現代化技術手段,改造傳統的管理模式,提升行業管理水平。將公交智慧型化建設納入城市信息化建設體系,按照智慧型化、綜合化、人性化的要求,推進信息技術在城市公共運輸運營管理、服務監管和行業管理等方面的套用,重點建設公眾出行信息服務系統(電子站牌、手機出行等)、車輛運營調度管理系統、安全監控系統和應急處置系統。加強城市公共運輸與其他交通方式、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系統的信息共享和資源整合,努力向民眾提供全方位的綜合交通“一站式”信息服務。進一步完善城市公共運輸移動支付體系建設,全面推廣普及全國城市交通“一卡通”,加快其在城市不同交通方式中的套用和跨市域的互聯互通,提高公交乘車無現金支付使用率比例。
(五)多渠道籌措資金。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積極推進公共運輸投融資體制改革,支持城市公共運輸企業利用優質存量資產,吸引社會資金參與公共運輸基礎設施建設、運營。在市場準入標準和優惠扶持政策方面,對各類投資主體同等對待。鼓勵城市公共運輸企業通過市場化融資,開展與運輸服務主業相關的其他經營業務。積極幫助城市公共運輸企業與銀行金融機構、客車生產廠家建立良好合作關係,為城市公共運輸發展提供優質、低成本的融資服務。對現有公共運輸設施用地,支持原土地使用者在符合規劃且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進行立體開發。公共運輸用地綜合開發的收益,用於城市公共運輸基礎設施建設和彌補公交企業運營虧損。
(六)保障公交路權優先。綜合考慮城市道路的實際狀況、交通流量、出行結構等因素,科學設定公共運輸優先通行信號,在單向3車道及以上或有條件的城市道路闢建公共運輸專用道,市區新建、改建的主幹道也要同步規劃、建設公共運輸專用道,逐步形成公共運輸優先通行網路。增加公共運輸優先通行管理設施投入,加強公共運輸專用道的監控和管理,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加大對違法占用公共運輸專用道、公交停靠點行為的執法力度。配套設定清晰、直觀的公共運輸優先車道標誌標線等標識系統,使公共運輸流與其他交通流明確區分。持續推進城市交通擁堵治理工程建設,並把專用道建設作為擁堵治理的重要措施,促進乘客由社會小汽車轉移到公共運輸出行。定期發布城市擁堵指數,加強出行誘導系統建設,提升城市暢通水平。
(七)提高行業服務水平。按照“以人為本、最佳化結構、方便出行”的原則,不斷最佳化完善公交線網系統。在穩步增加公交線路、延長營運里程、擴大站點覆蓋面的基礎上,最佳化線網結構,增加運力配置,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出行需要。公共汽(電)車線路和停靠站點要儘量向居住小區、商業區、物流園區、高校等城市功能區延伸。調整市區長途客運場站布局,實現長途客運與城市公交無縫接駁,科學調整城市公交、長途客運車輛運力,緩解城市道路壓力。探索推行城鄉公交一體化建設,方便農村客運與城市公共運輸的接駁換乘。相關部門及城市公共運輸企業要高度重視和關心公交企業職工的工作和生活條件,依法規範公交企業與駕駛員的勞動關係,持續改善職工待遇,建立公交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切實保障公交駕駛員休息休假、繳納社會保險等法定權利,保持城市公共運輸職工隊伍穩定。
(八)科學制定票制票價。兼顧財政供給能力、城市公共運輸企業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充分考慮城市公共運輸企業經營成本和社會承受能力,根據服務質量、運輸距離以及換乘方式等因素,建立多層次、差別化的價格體系,推行優質優價,鼓勵不同方式的換乘優惠,增強公共運輸吸引力,引導公眾優先選擇公共運輸出行。按照使用者付費原則,合理定價,發揮定製公交的個性化、高品質服務功能。全面推廣刷卡乘車和移動支付,鼓勵創新票制。
(九)落實財稅扶持政策。將公共運輸發展資金納入本級預算並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結合實際制定補貼補償辦法,定期對城市公共運輸企業開展成本監審,核定城市公共運輸定價成本,科學界定政府補貼補償範圍。對實行低票價、減免票、承擔政府指令性任務等形成的政策性虧損,應按政策及時足額給予補貼。依法減征或免徵公共運輸車船的車船稅、公共汽電車輛的購置稅、公交站場和城市軌道交通系統運營用地的城鎮土地使用稅。積極利用城市公共運輸發展獎勵資金等專項資金支持公交基礎設施建設及新能源公車購置、配套運營服務等環節和信息化建設等。
(十)綜合管理城市交通。制定交通需求引導措施。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有效調控、合理引導個體機動化交通需求,鼓勵政府部門及企事業單位人員乘坐公交上下班,促進小汽車、電動車等出行方式向公共運輸出行方式的轉變,建立公交優先的城市交通需求管理模式。根據城市規模和交通供求狀況,綜合運用多種手段,有效調控、合理引導個體機動化交通需求。在擁堵區域和路段取消占道停車,加大對交通違法行為的執法力度。大力推廣出租汽車(含網約車)電召、網約服務,發展汽車租賃、定製式公交、旅遊公交、公交學生專線、包車客運等交通服務方式。建立完善城市建設項目交通影響評價制度,對規劃建設鐵路客運站、公路客運站、公路客貨站場、物流中心、公交樞紐、居住區、商務區等大型建設項目,按照有關評價技術標準,組織開展交通影響評價,實施交通影響分析、預測和評估,提出預防或減輕交通影響的設計方案、管理措施和公共運輸設施配建要求。建設單位要認真按照交通影響評價結果,嚴格落實公共運輸配套設施建設標準,確保配套設施與城市建設項目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
(十一)加強行業安全管理。要加大安全、反恐財政投入力度,建立協調聯動機制,定期組織安全檢查,逐步加裝車輛防護設施,保護公交駕駛員及乘客安全,提高防範和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城市公共運輸企業要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設立體制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車輛、人員、場站、應急等方面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標準規範,加大安全經費投入,不斷提高安全生產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公交優先的實質是民生優先、百姓優先,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將優先發展城市公共運輸作為民生實事工程,城市人民政府要成立由政府主要負責人牽頭的組織領導機構,建立工作聯動機制,研究編制城市公共運輸發展戰略和規劃,制訂年度行動計畫,落實公交優先政策,協調、解決推進公交優先發展中的突出問題。
(二)落實工作責任。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直相關部門要因地制宜建立完善政策保障體系,在規劃、建設、用地、路權、財稅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並加大資金投入力度,有力保障優先發展公共運輸、公交都市創建工作。要將公交運營納入城市保運轉、保工資、保民生的“三保範圍”,按照本實施意見提出的目標任務,進一步細化分解,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有序有效推進,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
(三)加強宣傳引導。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紙、網際網路等媒體作用,結合“公交出行宣傳周”“綠色出行宣傳月”“世界無車日”“全國低碳日”等文明交通、綠色出行宣傳活動,大力宣傳公交優先發展政策和公交都市建設的重要意義,促使人們樹立綠色低碳、文明交通出行的理念,引導社會各界支持參與公交都市建設。建立城市公共運輸發展年度報告制度,適時發布永州市公共運輸發展指數,向社會公布公交都市建設進展情況,提高公眾知曉率和關注度。
(四)強化考核評價。建立城市公共運輸發展水平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制定城市公交運營服務規範和服務質量信譽考核辦法,健全公眾評價、專家諮詢和乘客委員會監督等工作機制,城市公共運輸主管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對公共運輸企業開展服務質量考核評價工作,並將服務質量考核結果作為企業績效評價、財政補貼補償資金髮放、線路資源配置、經營許可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依據。
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永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5日

解讀

2022年9月5日,永州市政府印發了《關於優先發展城市公共運輸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現將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實施意見》是在怎樣的背景下出台的?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公共運輸優先發展戰略,緩解城市交通擁堵,踐行綠色發展理念,實現“雙碳”戰略目標,近年來,永州市委、永州市政府高度重視城市公共運輸發展工作,將“堅持公交優先,創建公交都市”“推進綠色交通發展,積極創建綠色出行示範城市”等工作,寫入了永州市“十四五”規劃綱要和2022年政府工作報告。
根據永州市委、永州市政府決策部署,按照永州市領導批示要求,永州市交通運輸局認真學習貫徹《國務院關於城市優先發展公共運輸的指導意見》(國發〔2012〕64號)、《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範工程管理辦法〉的通知》(交運發〔2022〕38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起草形成我市《實施意見》(初稿),並在充分研究論證、廣泛徵求意見建議的基礎上,對《實施意見》(初稿)進行了修改完善。《實施意見》經永州市政府第1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由永州市政府印發實施。
二、《實施意見》提出了什麼工作目標?
《實施意見》提出,到“十四五”末,市中心城區萬人公車輛保有量達到12標台,綠色公車輛比率達到100%,公交站點500米覆蓋率達到100%,公交專用道設定率達到30%,早晚尖峰時段公共運輸車輛平均運營時速達到20公里,公共運輸線路網密度達到3公里/平方公里,公車港灣式停靠站設定率達到30%,公交運營補貼到位率達到100%,城市公共運輸出行分擔率平均達到28%以上,公交乘車無現金使用率達到80%。
三、《實施意見》提出了哪些重點任務?
  《實施意見》提出了11個方面重點任務,分別是:
  一是強化規劃調控。合理預測城市公共運輸發展需求,加快完成綜合交通體系國土空間專項規劃(含城市公共運輸規劃內容)編制工作,並將專項規劃主要內容納入詳細規劃。
  二是加快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城市交通換乘樞紐建設,加快城市公共運輸場站建設,有條件的要建設深度公共汽(電)車港灣式停靠站,完善站台、候車亭、無障礙配套服務設施等。
  三是提高車輛裝備水平。推進低能耗、低排放、清潔能源公車輛的套用,提高大容量、低地板公車輛和空調車等車輛的使用比例,提高車輛舒適程度、技術性能和節能減排水平。
  四是推進智慧型交通發展。按照智慧型化、綜合化、人性化的要求,推進信息技術在城市公共運輸運營管理、服務監管和行業管理等方面的套用,提高公交乘車無現金支付使用率比例。
  五是多渠道籌措資金。鼓勵城市公共運輸企業市場化融資,對現有公共運輸設施用地進行立體開發。公共運輸用地綜合開發的收益,用於彌補公交企業運營虧損。
  六是保障公交路權優先。建設公共運輸專用道,把專用道建設作為擁堵治理的重要措施,加大對違法占用公共運輸專用道、公交停靠點行為的執法力度,促進乘客由社會小汽車轉移到公共運輸出行。
  七是提高行業服務水平。增加公交線路、延長營運里程、擴大站點覆蓋面,最佳化線網結構,增加運力配置,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出行需要。
  八是科學制定票制票價。兼顧財政供給能力、城市公共運輸企業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建立多層次、差別化的價格體系,推行優質優價,增強公共運輸吸引力,引導公眾優先選擇公共運輸出行。
  九是落實財稅扶持政策。定期對城市公共運輸企業開展成本監審,對實行低票價、減免票、承擔政府指令性任務等形成的政策性虧損,應按政策及時足額給予補貼。依法減征或免徵公共運輸車船的車船稅、公共汽電車輛的購置稅等。
  十是綜合管理城市交通。有效調控、合理引導個體機動化交通需求,鼓勵政府部門及企事業單位人員乘坐公交上下班,促進小汽車、電動車等出行方式向公共運輸出行方式的轉變。
  十一是加強行業安全管理。加大安全、反恐財政投入力度,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保護公交駕駛員及乘客安全,提高防範和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
  四、《實施意見》有哪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政府主要負責人牽頭的組織領導機構,建立工作聯動機制,落實公交優先政策,協調、解決推進公交優先發展中的突出問題。
  二是落實工作責任。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直相關部門要因地制宜建立完善政策保障體系,在規劃、建設、用地、路權、財稅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加大資金投入力度,有力保障優先發展公共運輸、公交都市創建工作。
  三是加強宣傳引導。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紙、網際網路等媒體作用,結合“公交出行宣傳周”“綠色出行宣傳月”“世界無車日”“全國低碳日”等文明交通、綠色出行宣傳活動,引導社會各界支持參與公交都市建設。
  四是強化考核評價。建立城市公共運輸發展水平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對公共運輸企業開展服務質量考核評價工作,並將服務質量考核結果作為企業績效評價、財政補貼補償資金髮放、線路資源配置、經營許可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依據。
(二)加快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城市交通換乘樞紐建設。根據城市發展規劃,在符合條件的區域建設綜合換乘樞紐,實現公共汽(電)車、出租汽車、公共腳踏車等多種出行方式零距離換乘,以及城市交通與鐵路、公路、機場等對外交通之間的有效銜接,並配備相應的指向標識、線路圖、時刻表、換乘指南等出行信息服務設施。加快城市公共運輸場站建設。採取無償劃撥的方式落實公交場站建設用地,加大公交場站建設投融資力度,在公交場站內應根據實際需要同步規劃建設公車輛充電等配套設施。對已規劃的公交場站應儘快列入建設計畫,及早開工建設,方便運營調度、線路開闢和市民乘車,提高公共汽(電)車進場率。城市交通主次幹道上建設公共汽(電)車港灣式停靠站,有條件的要建設深度公共汽(電)車港灣式停靠站,完善站台、候車亭、無障礙配套服務設施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遷移、拆除、占用城市公共運輸配套設施,因城市建設確需遷移、拆除、占用城市公共運輸配套設施的,建設單位應當報經城市公交行政主管部門批准並按照規劃給予補建。對公共運輸基礎設施進行前期審查和後期驗收,未按規定配套建設公共運輸設施的項目一律不予審批、驗收。
(三)提高車輛裝備水平。根據城市發展實際需要,大力發展以公共汽(電)車的公共運輸系統,推進低能耗、低排放、清潔能源公車輛的套用,提高大容量、低地板公車輛和空調車等車輛的使用比例,提高車輛舒適程度、技術性能和節能減排水平。完善公車輛技術準入和維修檢測制度,保障城市公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積極開展新能源公共運輸車輛示範和推廣工作,加快建設新能源公車輛的配套服務設施,完善支持政策和配套服務設施網路。
(四)推進智慧型交通發展。充分利用現代化技術手段,改造傳統的管理模式,提升行業管理水平。將公交智慧型化建設納入城市信息化建設體系,按照智慧型化、綜合化、人性化的要求,推進信息技術在城市公共運輸運營管理、服務監管和行業管理等方面的套用,重點建設公眾出行信息服務系統(電子站牌、手機出行等)、車輛運營調度管理系統、安全監控系統和應急處置系統。加強城市公共運輸與其他交通方式、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系統的信息共享和資源整合,努力向民眾提供全方位的綜合交通“一站式”信息服務。進一步完善城市公共運輸移動支付體系建設,全面推廣普及全國城市交通“一卡通”,加快其在城市不同交通方式中的套用和跨市域的互聯互通,提高公交乘車無現金支付使用率比例。
(五)多渠道籌措資金。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積極推進公共運輸投融資體制改革,支持城市公共運輸企業利用優質存量資產,吸引社會資金參與公共運輸基礎設施建設、運營。在市場準入標準和優惠扶持政策方面,對各類投資主體同等對待。鼓勵城市公共運輸企業通過市場化融資,開展與運輸服務主業相關的其他經營業務。積極幫助城市公共運輸企業與銀行金融機構、客車生產廠家建立良好合作關係,為城市公共運輸發展提供優質、低成本的融資服務。對現有公共運輸設施用地,支持原土地使用者在符合規劃且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進行立體開發。公共運輸用地綜合開發的收益,用於城市公共運輸基礎設施建設和彌補公交企業運營虧損。
(六)保障公交路權優先。綜合考慮城市道路的實際狀況、交通流量、出行結構等因素,科學設定公共運輸優先通行信號,在單向3車道及以上或有條件的城市道路闢建公共運輸專用道,市區新建、改建的主幹道也要同步規劃、建設公共運輸專用道,逐步形成公共運輸優先通行網路。增加公共運輸優先通行管理設施投入,加強公共運輸專用道的監控和管理,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加大對違法占用公共運輸專用道、公交停靠點行為的執法力度。配套設定清晰、直觀的公共運輸優先車道標誌標線等標識系統,使公共運輸流與其他交通流明確區分。持續推進城市交通擁堵治理工程建設,並把專用道建設作為擁堵治理的重要措施,促進乘客由社會小汽車轉移到公共運輸出行。定期發布城市擁堵指數,加強出行誘導系統建設,提升城市暢通水平。
(七)提高行業服務水平。按照“以人為本、最佳化結構、方便出行”的原則,不斷最佳化完善公交線網系統。在穩步增加公交線路、延長營運里程、擴大站點覆蓋面的基礎上,最佳化線網結構,增加運力配置,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出行需要。公共汽(電)車線路和停靠站點要儘量向居住小區、商業區、物流園區、高校等城市功能區延伸。調整市區長途客運場站布局,實現長途客運與城市公交無縫接駁,科學調整城市公交、長途客運車輛運力,緩解城市道路壓力。探索推行城鄉公交一體化建設,方便農村客運與城市公共運輸的接駁換乘。相關部門及城市公共運輸企業要高度重視和關心公交企業職工的工作和生活條件,依法規範公交企業與駕駛員的勞動關係,持續改善職工待遇,建立公交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切實保障公交駕駛員休息休假、繳納社會保險等法定權利,保持城市公共運輸職工隊伍穩定。
(八)科學制定票制票價。兼顧財政供給能力、城市公共運輸企業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充分考慮城市公共運輸企業經營成本和社會承受能力,根據服務質量、運輸距離以及換乘方式等因素,建立多層次、差別化的價格體系,推行優質優價,鼓勵不同方式的換乘優惠,增強公共運輸吸引力,引導公眾優先選擇公共運輸出行。按照使用者付費原則,合理定價,發揮定製公交的個性化、高品質服務功能。全面推廣刷卡乘車和移動支付,鼓勵創新票制。
(九)落實財稅扶持政策。將公共運輸發展資金納入本級預算並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結合實際制定補貼補償辦法,定期對城市公共運輸企業開展成本監審,核定城市公共運輸定價成本,科學界定政府補貼補償範圍。對實行低票價、減免票、承擔政府指令性任務等形成的政策性虧損,應按政策及時足額給予補貼。依法減征或免徵公共運輸車船的車船稅、公共汽電車輛的購置稅、公交站場和城市軌道交通系統運營用地的城鎮土地使用稅。積極利用城市公共運輸發展獎勵資金等專項資金支持公交基礎設施建設及新能源公車購置、配套運營服務等環節和信息化建設等。
(十)綜合管理城市交通。制定交通需求引導措施。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有效調控、合理引導個體機動化交通需求,鼓勵政府部門及企事業單位人員乘坐公交上下班,促進小汽車、電動車等出行方式向公共運輸出行方式的轉變,建立公交優先的城市交通需求管理模式。根據城市規模和交通供求狀況,綜合運用多種手段,有效調控、合理引導個體機動化交通需求。在擁堵區域和路段取消占道停車,加大對交通違法行為的執法力度。大力推廣出租汽車(含網約車)電召、網約服務,發展汽車租賃、定製式公交、旅遊公交、公交學生專線、包車客運等交通服務方式。建立完善城市建設項目交通影響評價制度,對規劃建設鐵路客運站、公路客運站、公路客貨站場、物流中心、公交樞紐、居住區、商務區等大型建設項目,按照有關評價技術標準,組織開展交通影響評價,實施交通影響分析、預測和評估,提出預防或減輕交通影響的設計方案、管理措施和公共運輸設施配建要求。建設單位要認真按照交通影響評價結果,嚴格落實公共運輸配套設施建設標準,確保配套設施與城市建設項目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
(十一)加強行業安全管理。要加大安全、反恐財政投入力度,建立協調聯動機制,定期組織安全檢查,逐步加裝車輛防護設施,保護公交駕駛員及乘客安全,提高防範和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城市公共運輸企業要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設立體制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車輛、人員、場站、應急等方面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標準規範,加大安全經費投入,不斷提高安全生產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公交優先的實質是民生優先、百姓優先,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將優先發展城市公共運輸作為民生實事工程,城市人民政府要成立由政府主要負責人牽頭的組織領導機構,建立工作聯動機制,研究編制城市公共運輸發展戰略和規劃,制訂年度行動計畫,落實公交優先政策,協調、解決推進公交優先發展中的突出問題。
(二)落實工作責任。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直相關部門要因地制宜建立完善政策保障體系,在規劃、建設、用地、路權、財稅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並加大資金投入力度,有力保障優先發展公共運輸、公交都市創建工作。要將公交運營納入城市保運轉、保工資、保民生的“三保範圍”,按照本實施意見提出的目標任務,進一步細化分解,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有序有效推進,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
(三)加強宣傳引導。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紙、網際網路等媒體作用,結合“公交出行宣傳周”“綠色出行宣傳月”“世界無車日”“全國低碳日”等文明交通、綠色出行宣傳活動,大力宣傳公交優先發展政策和公交都市建設的重要意義,促使人們樹立綠色低碳、文明交通出行的理念,引導社會各界支持參與公交都市建設。建立城市公共運輸發展年度報告制度,適時發布永州市公共運輸發展指數,向社會公布公交都市建設進展情況,提高公眾知曉率和關注度。
(四)強化考核評價。建立城市公共運輸發展水平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制定城市公交運營服務規範和服務質量信譽考核辦法,健全公眾評價、專家諮詢和乘客委員會監督等工作機制,城市公共運輸主管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對公共運輸企業開展服務質量考核評價工作,並將服務質量考核結果作為企業績效評價、財政補貼補償資金髮放、線路資源配置、經營許可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依據。
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永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5日

解讀

2022年9月5日,永州市政府印發了《關於優先發展城市公共運輸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現將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實施意見》是在怎樣的背景下出台的?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公共運輸優先發展戰略,緩解城市交通擁堵,踐行綠色發展理念,實現“雙碳”戰略目標,近年來,永州市委、永州市政府高度重視城市公共運輸發展工作,將“堅持公交優先,創建公交都市”“推進綠色交通發展,積極創建綠色出行示範城市”等工作,寫入了永州市“十四五”規劃綱要和2022年政府工作報告。
根據永州市委、永州市政府決策部署,按照永州市領導批示要求,永州市交通運輸局認真學習貫徹《國務院關於城市優先發展公共運輸的指導意見》(國發〔2012〕64號)、《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範工程管理辦法〉的通知》(交運發〔2022〕38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起草形成我市《實施意見》(初稿),並在充分研究論證、廣泛徵求意見建議的基礎上,對《實施意見》(初稿)進行了修改完善。《實施意見》經永州市政府第1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由永州市政府印發實施。
二、《實施意見》提出了什麼工作目標?
《實施意見》提出,到“十四五”末,市中心城區萬人公車輛保有量達到12標台,綠色公車輛比率達到100%,公交站點500米覆蓋率達到100%,公交專用道設定率達到30%,早晚尖峰時段公共運輸車輛平均運營時速達到20公里,公共運輸線路網密度達到3公里/平方公里,公車港灣式停靠站設定率達到30%,公交運營補貼到位率達到100%,城市公共運輸出行分擔率平均達到28%以上,公交乘車無現金使用率達到80%。
三、《實施意見》提出了哪些重點任務?
  《實施意見》提出了11個方面重點任務,分別是:
  一是強化規劃調控。合理預測城市公共運輸發展需求,加快完成綜合交通體系國土空間專項規劃(含城市公共運輸規劃內容)編制工作,並將專項規劃主要內容納入詳細規劃。
  二是加快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城市交通換乘樞紐建設,加快城市公共運輸場站建設,有條件的要建設深度公共汽(電)車港灣式停靠站,完善站台、候車亭、無障礙配套服務設施等。
  三是提高車輛裝備水平。推進低能耗、低排放、清潔能源公車輛的套用,提高大容量、低地板公車輛和空調車等車輛的使用比例,提高車輛舒適程度、技術性能和節能減排水平。
  四是推進智慧型交通發展。按照智慧型化、綜合化、人性化的要求,推進信息技術在城市公共運輸運營管理、服務監管和行業管理等方面的套用,提高公交乘車無現金支付使用率比例。
  五是多渠道籌措資金。鼓勵城市公共運輸企業市場化融資,對現有公共運輸設施用地進行立體開發。公共運輸用地綜合開發的收益,用於彌補公交企業運營虧損。
  六是保障公交路權優先。建設公共運輸專用道,把專用道建設作為擁堵治理的重要措施,加大對違法占用公共運輸專用道、公交停靠點行為的執法力度,促進乘客由社會小汽車轉移到公共運輸出行。
  七是提高行業服務水平。增加公交線路、延長營運里程、擴大站點覆蓋面,最佳化線網結構,增加運力配置,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出行需要。
  八是科學制定票制票價。兼顧財政供給能力、城市公共運輸企業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建立多層次、差別化的價格體系,推行優質優價,增強公共運輸吸引力,引導公眾優先選擇公共運輸出行。
  九是落實財稅扶持政策。定期對城市公共運輸企業開展成本監審,對實行低票價、減免票、承擔政府指令性任務等形成的政策性虧損,應按政策及時足額給予補貼。依法減征或免徵公共運輸車船的車船稅、公共汽電車輛的購置稅等。
  十是綜合管理城市交通。有效調控、合理引導個體機動化交通需求,鼓勵政府部門及企事業單位人員乘坐公交上下班,促進小汽車、電動車等出行方式向公共運輸出行方式的轉變。
  十一是加強行業安全管理。加大安全、反恐財政投入力度,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保護公交駕駛員及乘客安全,提高防範和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
  四、《實施意見》有哪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政府主要負責人牽頭的組織領導機構,建立工作聯動機制,落實公交優先政策,協調、解決推進公交優先發展中的突出問題。
  二是落實工作責任。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直相關部門要因地制宜建立完善政策保障體系,在規劃、建設、用地、路權、財稅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加大資金投入力度,有力保障優先發展公共運輸、公交都市創建工作。
  三是加強宣傳引導。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紙、網際網路等媒體作用,結合“公交出行宣傳周”“綠色出行宣傳月”“世界無車日”“全國低碳日”等文明交通、綠色出行宣傳活動,引導社會各界支持參與公交都市建設。
  四是強化考核評價。建立城市公共運輸發展水平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對公共運輸企業開展服務質量考核評價工作,並將服務質量考核結果作為企業績效評價、財政補貼補償資金髮放、線路資源配置、經營許可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依據。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