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安市優先發展城市公共運輸的實施意見

為進一步加快我市城市公共運輸事業發展,不斷滿足人民民眾對公共運輸出行的需求,根據《國務院關於城市優先發展公共運輸的指導意見》(國發〔2012〕64號)、《城市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7年第5號)《交通運輸部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城市優先發展公共運輸的指導意見〉的實施意見》(交運發〔2013〕368號)《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優先發展城市公共運輸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05〕1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安市優先發展城市公共運輸的實施意見
  • 頒布時間:2019年3月21日
  • 實施時間:2019年3月21日
  • 發布單位:廣安市人民政府
全文,印發的通知,政策解讀,

全文

一、充分認識優先發展城市公共運輸的重要意義
城市公共運輸是重要的城市基礎設施,是關係國計民生的社會公益事業。優先發展城市公共運輸是有效緩解城市交通擁堵、改善城市人居環境的重要措施,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省委十一屆三次、四次全會、市委五屆六次、七次全會精神的具體體現。近年來,我市城市公共運輸雖然取得了長足發展,但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城市規模和人口數量不斷擴大,城市公共運輸發展現狀已不能有效滿足新時期人民民眾對公共運輸出行的新需求、新願望。各地各部門要把優先發展城市公共運輸擺到重要位置,確立公共運輸在城市交通中的優先和主導地位,努力建成乾支協調、高效快捷的公共運輸系統,為民眾提供安全可靠、方便快捷、經濟舒適的公共運輸服務。
二、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政府主導、政策支持、行業推進、優先發展”方針,遵循方便民眾、銜接順暢、綠色發展、因地制宜原則,以“公交都市”創建為抓手,在規劃布局、設施建設、技術裝備、運營安全、優質服務等方面採取有效措施,在設施用地、投資安排、路權分配、財稅扶持等方面給予優先保障,形成城市公共運輸優先發展的新格局,打造高效便捷、安全舒適、經濟可靠、綠色低碳的城市公共運輸系統,不斷滿足人民民眾對公共運輸出行的新需求。
(二)工作目標。到2022年,初步構建起以公共汽車和電車(以下簡稱公共汽電車)為主體,其它特色交通為補充的城市公共運輸體系。中心城區萬人公共運輸車輛保有量達10標台以上,公共運輸機動化出行分擔率達40%以上,公共汽電車線路網比率達50%以上,公共運輸站點500米覆蓋率達80%以上,公共運輸正點率達80%以上,早晚尖峰時段公共汽電車平均運營時速達20公里/小時以上,公共汽電車進場率達100%,綠色公共汽電車比率達100%;建成公交首末站5座以上,建城區主要交通幹道均建設港灣式停靠站,力爭在具備雙向六車道的主幹道建成20公里公交專用道;全市公共汽電車實現全國“一卡通”;成功創建全國“公交都市”。
三、具體工作舉措
(一)強化城市公共運輸規劃引領。
1.科學修編城市公共運輸規劃。科學修編完善城市公共運輸專項規劃,加強城市公共運輸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城市綜合交通規劃等相關規劃的有效銜接。各地要將城市公共運輸場站用地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逐步建立以公共運輸支撐和引導城市發展的規劃模式。把建設城市快速公交幹線作為重要內容納入規劃,形成以幹線公交為主體的多層次城市公共運輸系統。
2.嚴格執行規劃管理制度。嚴格規劃修編程式,禁止隨意修改和變更城市公共運輸規劃,原則上每5年進行一次修編,並在修編前開展居民出行調查。市、縣人民政府要將城市公共運輸規劃編制、修編和居民出行調查所需經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交通運輸、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要定期對規劃編制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規劃得到有效落實。
(二)加大城市公共運輸財政投入。
1.對承擔社會公益性任務實行補貼。市本級(含廣安經開區、棗山園區、協興園區)和廣安區共同對主城區城市公交因承擔社會公益性任務減少的收益進行補貼;市本級(含廣安經開區、棗山園區)和涉及城際公交的區市縣兩級財政共同對城際公交因承擔社會公益性任務減少的收益進行補貼。即老年人、殘疾人、軍人免費乘車和優撫卡、學生卡等,按70%的比例確定補助資金總額,由市財政局會同市交通運輸局對相關數據進行核實,並分解到市、區市縣和園區。
2.加大對公車輛新增和報廢更新的購置投入。市財政對主城區國有公交企業每年因增加公交線路新購車輛、到期報廢更新車輛所需資金按購置金額的50%進行補貼,對使用銀行貸款購置車輛的按貸款利息的50%進行貼息,貼息期為3年。主城區國有公交企業於每年11月將次年新開線路、新購車輛和到期報廢更新車輛數量、型號等,按規定程式報市國資委、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審核,經市政府審定後實施。原則上使用新能源公車。
3.加大對公交場站建設資金投入。市、區市縣兩級財政要建立公交場站建設資金分擔機制,加快完善公交基礎設施建設。主城區國有公交企業每年9月向市交通運輸局提出下年度公交場站建設計畫,市交通運輸局每年10月向市政府上報下年度公交場站建設計畫,經市政府審定後交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納入下年基建計畫予以實施,市級財政承擔公交場站建設資金的50%,公交場站建設所在地財政承擔50%,鼓勵各公交企業參與投資建設。
4.落實城市公交相關稅費減免政策。城市公共運輸場站、車站及後方設施建設免徵城市建設配套費、城市道路開挖占道費、綠地占用費。對符合現行有關稅收優惠政策條件的公交企業,經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批准後,可享受相應的稅收優惠。對不能直接減免的,地方分成部分由受益財政補助用於支持城市公共運輸事業發展。
(三)完善城市公共運輸基礎設施。
1.保障公共運輸設施用地。建立公共運輸基礎設施用地優先保障制度,在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中將公共運輸基礎設施功能、規模和布局作為強制性內容予以明確。停車場、保養場、首末站、調度中心等公共運輸基礎設施建設,其用地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採用劃撥方式供地。對規劃確定的公共運輸基礎設施用地不得占用或改變用途。
2.強化公共運輸配套設施建設管理。新、改、擴建車站、大型居住區、商務區、開發區、教學區、風景區、新城區、城市道路等主體建設項目要嚴格落實公共運輸設施配套,實行同步設計、建設、驗收、投入使用。凡未按照規劃條件和規劃許可落實公共運輸配套設施的建設項目,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不予辦理規劃手續,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不予工程建設竣工驗收備案。公共運輸配套設施建成後應及時移交公交場站管理部門或公交企業使用,交通運輸部門應適時組織開行城市公交運營線路。
3.加強公共運輸用地綜合開發。按照“統一規劃、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的方式,對新建公共運輸設施用地的地上、地下空間,按照市場化原則實施土地綜合開發。對現有公共運輸設施用地,支持原土地使用者在符合規劃且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進行立體開發。公共運輸用地綜合開發的收益用於公共運輸基礎設施建設和彌補運營虧損。
4.積極發展城際公共運輸。要根據道路狀況和客流情況制訂城際公共運輸發展規劃,及時啟動大容量公共運輸前期工作研究,並做好客運走廊預留和用地保障。加快中心城區與各區市縣之間的城際公共運輸通道建設,對具備條件的縣際班車進行公交化改造,開行中心城區至各區市縣之間的城際公交,提高中心城區的聚集度。
(四)全面推進公共運輸路權優先。
1.加快公交專用道建設。把公交專用道建設作為優先發展公共運輸的重點,公安、自然資源和規劃、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等相關部門要科學編制公交專用道專項規劃,到2022年,力爭在中心城區主幹道建成20公里公交專用道,同步對道路交叉口進行拓寬改造,保障路口通行效率。
2.設立公交優先通行信號系統。公安、城管執法等部門要組織編制交叉口公共運輸優先的實施方案。公安交管部門要制訂標誌、標線設定方案,最佳化交通信號控制,擴大城市公共運輸信號優先範圍。通過設定公交專用信號燈和信號相位,給予公車輛通行優先權,逐步形成公車輛優先通行網路,切實提高公共運輸行車速度和準點率。
3.嚴格公交專用道管理。加大保障公共運輸優先通行交通管理設施的投入和建設力度,集約利用城市道路資源,允許校車、通勤班車使用公交專用道,併兼顧城市應急通道使用。公安交管部門負責制訂公交專用道相關監控設施設定方案,充分利用監控設備,加強對公交專用道的監控,嚴格查處占用公交專用道、違法占道停車等交通違法行為,保障公車輛通行安全和通行效率。
(五)著力提升城市公共運輸服務品質。
1.完善公共運輸服務網路。根據公共運輸規劃和城市發展的實際需要,開闢、調整公交線路,不斷最佳化公交線網布局和結構,建立和完善由骨幹線、區域線、接駁線組成的功能清晰、布局合理的新型公交服務網路,不斷改善公交可達性和便捷性。積極發展社區公交、定製公交、夜間公交等特色公共運輸服務模式,滿足不同群體、不同層次的出行需求。
2.推進智慧型公共運輸系統建設。加大公共運輸信息化建設投入,加快推進大數據、雲計算、移動網際網路等新興技術在公交線網最佳化、運營調度、服務監管和行業管理等方面的套用。到2022年,區市縣公共汽電車實現全國“一卡通”,公交出行信息服務查詢系統和電子站牌系統建成投入使用,掌上公交功能進一步完善,城市公共運輸智慧型化水平大幅提高。
3.深化公共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加強城市公共運輸行業文化建設,組織實施公共運輸職工素質提升工程,推行規範化服務,積極培育公共運輸服務品牌、文明示範線路、服務標兵。加大行業先進典型的宣傳,增強公共運輸企業職工責任感和自豪感,積極打造市級、省級、國家級公交精品線路、服務品牌。
4.建立科學合理的票價票制體系。基於綜合考慮社會承受能力、企業運營成本、交通供求狀況和城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完善城市公共運輸價格形成機制和動態調節機制。合理確定城際公交線路價格及計價方式,推進按里程分段計價。
(六)進一步規範城市公共運輸運營管理。
1.強化公共運輸安全監管。加強公共運輸安全監管,完善安全標準體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實監管責任,加大安全投入,制定完善應急預案。城市公共運輸企業作為安全責任主體,要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規範,健全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管理人員,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大經費投入,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嚴格實施車輛維修和報廢制度,增強突發事件防範和應急處置能力。
2.增強公共運輸行業勞動保護。加大公共汽電車駕駛員培訓力度,將其納入職業教育體系。公共運輸企業要與駕駛員依法建立勞動關係,建立健全職工工資與本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勞動力市場價格相適應的正常增長機制。公共運輸企業要加強工會建設,落實有關勞動保護政策。
3.加強公共運輸企業服務監督。健全完善公共運輸運營服務規範和服務質量信譽考核辦法,建立公眾評價、專家諮詢等工作機制,加大對公共運輸行業的服務質量評價和監督,並將服務質量考核結果作為企業績效評價、財政補貼補償資金劃撥、線路資源配置、經營許可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依據。
四、強化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推動公共運輸事業持續健康發展,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的廣安市優先發展城市公共運輸工作領導小組。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把發展城市公共運輸提上重要議事日程,充分發揮政府在實施公共運輸優先發展戰略中的主導作用。各地要將發展城市公共運輸作為重要民生工程來抓,及時出台支持城市公共運輸發展的具體政策和辦法。
(二)部門聯動配合。各地要建立交通運輸、發展改革、公安、財政、自然資源和規劃、住房城鄉建設、稅務、城管執法等部門參加的定期協商制度,及時研究解決城市公共運輸發展中的突出困難和問題。相關部門要結合職能職責,加大支持力度,為城市公共運輸發展營造良好環境,努力形成“政府主導、部門配合、各級聯動”的工作格局。
(三)健全考核體系。建立健全公共運輸企業運行成本評估制度,進一步完善考核獎懲機制。交通、財政等部門要對公共運輸企業經營行為、運營管理、服務規範、服務質量、安全生產、車輛配置、車容車貌以及政策措施的落實等進行嚴格監督檢查,共同推動城市公共運輸快速持續發展。

印發的通知

各區市縣人民政府,廣安經開區、棗山園區、協興園區、華鎣山景區管委會,市級相關部門:
《廣安市優先發展城市公共運輸的實施意見》已經五屆廣安市人民政府第32次常務會審議通過,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廣安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1日

政策解讀

一、起草背景
2005年,省政府印發了《關於優先發展城市公共運輸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05〕1號),要求各地按照建設部和省的檔案及時出台具體落實措施;2012年,國務院印發了《關於城市優先發展公共運輸的指導意見》(國發〔2012〕64號),明確城市人民政府是發展城市公共運輸責任主體;2013年,交通運輸部印發了《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城市優先發展公共運輸的指導意見〉的實施意見》(交運發〔2013〕368號),要求加快制定貫徹落實《指導意見》。
在未出台優先發展城市公共運輸的實施意見的背景下,我市城市公共運輸在政策扶持、規劃銜接、土地配置、補貼機制、路權使用等方面缺乏長效機制措施,我市城市公共運輸發展與周邊市州相比存在明顯差距。市人大、政協高度重視城市公共運輸發展工作,市五屆人大四次會議主席團將“關於加大國有城市公共運輸財政支持”確定為一號議案,列為市人大2018年重點督辦事項,要求出台我市城市公共運輸發展的政策措施。市政協將城市公共運輸發展列入了2018年專項調研計畫,於2018年5月組織對全市公共運輸發展情況進行了實地調研,並赴安徽蚌埠、阜陽進行了考察學習,建議市政府儘快出台優先發展城市公共運輸的實施意見。市政府高度重視,根據曾卿市長批示和安排,9月21日,陳捷副市長組織交通、財政、規劃、住建、國土、公安等相關部門召開城市公共運輸發展專題會議,要求市交通運輸局牽頭起草《關於優先發展城市公共運輸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二、起草依據
(一)《國務院關於城市優先發展公共運輸的指導意見》(國發〔2012〕64號);
(二)《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優先發展城市公共運輸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05〕1號);
(三)《交通運輸部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城市優先發展公共運輸的指導意見〉的實施意見》(交運發〔2013〕368號);
(四)《城市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7年第5號)。
三、起草過程
2018年9月,我局成立了《實施意見》起草工作組,工作組先後對各區市縣和園區開展了工作調研,並於10月會同市財政局前往遂寧、廣元進行了考察學習,在此基礎上形成了《實施意見》初稿。2018年11月22日,我局召開專題會,對《實施意見》進行了專題討論;11月23日,我局正式向市級相關部門及各區市縣政府、園區管委會徵求意見,12月3日意見收集完畢並組織討論後對檔案進行了修改完善,最終形成《實施意見》。經五屆市政府第3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並印發。
四、主要內容
(一)工作目標
到2022年,初步構建起以公共汽車和電車(以下簡稱公共汽電車)為主體,其它特色交通為補充的城市公共運輸體系。中心城區萬人公共運輸車輛保有量達10標台以上,公共運輸機動化出行分擔率達40%以上,公共汽電車線路網比率達50%以上,公共運輸站點500米覆蓋率達80%以上,公共運輸正點率達80%以上,早晚尖峰時段公共汽電車平均運營時速達20公里/小時以上,公共汽電車進場率達100%,綠色公共汽電車比率達100%;建成公交首末站5座以上,建城區主要交通幹道均建設港灣式停靠站,力爭在具備雙向六車道的主幹道建成20公里公交專用道;全市公共汽電車實現全國“一卡通”;成功創建全國“公交都市”。
(二)具體工作舉措
主要工作舉措有:
1.加大城市公共運輸財政投入。明確財政對城市公交企業承擔社會公益性任務、公車輛新增和報廢更新購置投入、公交場站建設資金投入、城市公交相關稅費減免等進行補貼補償。
2.完善城市公共運輸基礎設施。明確公共運輸基礎設施用地優先保障,開發區、新城區、城市道路等建設項目嚴格落實公共運輸設施配套,加強公共運輸用地綜合開發,大力發展快速公共運輸。
3.全面推進公共運輸路權優先。對加快公交專用道建設,設立公交優先通行信號系統,嚴格公交專用道管理等方面予以明確。
(三)強化工作保障
1.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的廣安市優先發展城市公共運輸工作領導小組。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把發展城市公共運輸提上重要議事日程,充分發揮政府在實施公共運輸優先發展戰略中的主導作用。
2.部門聯動配合。建立交通運輸、發展和改革、公安、財政、自然資源和規劃、住房和城鄉建設、稅務、城市管理等部門參加的定期協商制度,及時研究解決城市公共運輸發展中的突出困難和問題。
3.健全考核體系。建立健全公共運輸運營服務的監管制度及標準體系,進一步完善考核獎懲機制。交通運輸、財政等部門對公共運輸企業經營行為、經營管理、服務規範、服務質量、安全生產、車輛配置、車容車貌以及政策措施的落實等進行嚴格監督檢查,共同推動城市公共運輸快速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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