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解決國有困難企業和關閉破產企業職工基本生活問題的若干意見》是為了解決國有困難企業和關閉破產企業職工基本生活問題,國務院辦公廳於2003年1月7日發布的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解決國有困難企業和關閉破產企業職工基本生活問題的若干意見
- 發布機構:國務院辦公廳
- 發布日期:2003年1月7日
- 發文字號:國辦發[2003]2號
《關於解決國有困難企業和關閉破產企業職工基本生活問題的若干意見》是為了解決國有困難企業和關閉破產企業職工基本生活問題,國務院辦公廳於2003年1月7日發布的意見。
《關於解決國有困難企業和關閉破產企業職工基本生活問題的若干意見》是為了解決國有困難企業和關閉破產企業職工基本生活問題,國務院辦公廳於2003年1月7日發布的意見。中文名 關於解決國有困難企業和關閉破產企業職工基本生活問題的若干意見 發布機構 國務院辦公廳 發布日期 2003年1月7日 發文字號 ...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經貿委等部門關於解決國有困難企業和關閉破產企業職工基本生活問題若干意見的通知》是2003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一份檔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家經貿委、教育部、民政部、財政部、勞動保障部...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見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作出了《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這是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為了更好地貫徹落實決定...
政策性破產是指在實施國有企業破產中,根據《國務院關於在若干城市試行國有企業破產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199459號),《國務院關於在若干城市試行國有企業兼併破產和職工再就業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發199710號)為依據,由政府主導、法院實施的有計畫有步驟的破產行為。基本信息 (一)破產 破產是指債務人不能...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1.堅持科學發展觀,堅持“三個至上”的指導思想,切實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不斷適應“三保”對執行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不斷解決“三保”面臨的新問題,將落實“三保”的方針作為執行工作的重要目標,將有利於實現“三保”的目標作為評價執行工作...
企業退休人員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待遇差距較大,部分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和困難企業職工難以參加醫療保險,部分勞動者工傷待遇落實難,物價上漲對部分困難民眾生活產生了一定影響,社會保險覆蓋範圍窄、統籌層次低、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難,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空賬”運行問題還沒有得到很好解決,基金投資渠道較...
《重慶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解決國有企業部分困難“雙解”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是2009年重慶市人民政府發布的通知。中文名 重慶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解決國有企業部分困難“雙解”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 發文機關 重慶市人...
省經委《關於幫助國有企業解困的若干意見》業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幫助虧損、微利的國有企業擺脫困境,是當前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的一項重要工作,各地一定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措施,認真組織落實。在貫徹過程中有什麼問題,請及時向省經委反映。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逐步提高籌資水平和統籌層次,縮小保障水平差距,最終實現制度框架的基本統一。進一步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加快覆蓋就業人口,重點解決國有關閉破產企業、困難企業等職工和退休人員,以及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和靈活就業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問題;2009年全面推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重視解決老人、...
第一,嚴格掌握適用國務院有關檔案的範圍。各級法院在審理企業破產案件時,不得任意擴大國發〔1994〕59號檔案和國發〔1997〕10號檔案的適用範圍,對試點城市的國有工業企業的破產,凡適用上述檔案的,必須列入全國企業兼併破產和職工再就業工作計畫。第二,嚴禁非試點範圍的破產企業搭車適用特殊政策。對試點範圍以外的...
但是必須看到,我國勞動力供大於求的基本格局在相當長時期內不會改變。今後幾年,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重點仍是解決體制轉軌遺留的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問題和重組改制關閉破產企業職工安置問題。同時,也要繼續做好高校畢業生、進城務工農村勞動者和被征地農民等的就業再就業工作。為進一步做好就業再就業工作,現就有關問題...
附錄5上海市再就業工程的有關政策 關於印發《關於企業下崗待工人員再就業和 保障基本生活問題的若干意見》的通知 關於印發《關於深入開展再就業工程的意見》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推進上海紡織 儀電 控股(集團)公司再就業工程試點的意見的 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再就業工程領導 小組辦公室...
12-22 決定再次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實施全國統一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制度。 12-14 研究完善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全面啟動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工作。 12-09 研究完善促進消費的若干政策措施,討論並原則通過《關於試行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意見》。 12-02 決定從2009年秋季學期...
63 市政府辦公廳 成辦發[2001]32號 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國有破產企業職工檔案、戶口轉移問題的通知 64 市政府辦公廳 成辦發[2001]67號 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教育局關於加強幼兒教育工作意見的通知 65 市政府辦公廳 成辦發[2002]29號 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實施中國小危房改造工程基本消除...
要把促進和擴大就業作為解決困難民眾生活問題的根本途徑,大力發展個體私營經濟,困地制宜地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把發展第三產業特別是商業、飲食業、社區服務業等,作為下崗職工再就業的主要方向。要繼續貫徹落實省委《關於切實保障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和大力做好再就業工作的通知》(皖政[1998]5號)、省政府《...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從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資源枯竭礦山關閉破產工作的通知》(中辦發[2000]11號)、《國務院關於在若干城市試行國有企業兼併破產和職工再就業有關問題的補充通...
1999年3月9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下發了《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1999]8號),規定除了符合國發[1978]104號檔案規定的條件可以提前退休外,其他辦理提前退休的範圍限定在兩類情況:一是國務院確定的111個“最佳化資本結構”試點城市的國有企業中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
(十九)對國有小型企業實施戰略性改組,要正確處理好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係,妥善分流安置企業職工,保障企業職工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二十)國有小型企業產權變動,涉及離退休職工費用和富餘人員安置費用問題,要結合實際,多渠道多形式地解決。出售或出租國有產權所得的收入以及企業...
(四十一)切實做好農民工有關工作。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建立並完善防止工資拖欠的法規和機制,探索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辦法。指導地方合理調整和嚴格執行最低工資制度,制定實施最低小時工資標準,逐步解決農民工工資偏低問題。以非公有制企業和農民工為重點,全面檢查勞動契約制度執行...
(一)制定解決國有困難企業參保辦法,解決困難企業職工的醫療保障問題。 今年8月,市政府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頒布了《關於解決國有困難企業職工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問題的若干意見》(穗府辦[2003]44號),提出了解決本市國有困難企業職工參加基...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農民進城務工就業管理和服務工作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經貿委等部門關於解決國有困難企業和關閉破產企業職工基本生活問題若干意見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再就業工作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農業部等部門2003-2010年全國農民工培訓規劃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中央軍委辦公廳關於印發《中國人民...
關於職工在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流動時社會保險關係處理意見的通知(摘錄)(2002年8月9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石油石化集團所屬企業有償解除勞動契約人員屬地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問題的復函 (2003年1月7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經貿委等部門關於解決國有困難企業和關閉破產企業職工基本生活問題若干意見的通知勞動和社會保障...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逐步提高籌資水平和統籌層次,縮小保障水平差距,最終實現制度框架的基本統一。進一步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加快覆蓋就業人口,重點解決國有關閉破產企業、困難企業等職工和退休人員以及混合所有制、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和靈活就業人員的醫療保險問題;加快推進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到2009年...
第十八條 單位合併、分立、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持相關批准檔案到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或者註銷登記;經批准後20日內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經貿委等部門關於解決國有困難企業和關閉破產企業職工基本生活問題若干意見的通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表示,2009年我國將全面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並進一步擴大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覆蓋面,著力解決各類關閉破產企業和困難企業退休人員參加醫療保險問題。具體措施包括多渠道籌資,努力解決各類關閉破產企業和困難企業退休人員參加醫療保險問題,實行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屬地管理,其保障待遇與單位繳費脫鉤。人力資源...
加快推進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省級統籌,適當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準。進一步完善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積極推進農村新型養老保險試點,全面提高新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覆蓋面。做好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完善工傷保險政策法規,進一步擴大工傷保險覆蓋面,抓緊解決“老工傷”人員待遇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問題。解決好住房、...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監察部關於妥善解決關閉破產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等醫療保障有關問題的通知 民政部 財政部 衛生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進一步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的意見 民政部關於積極開展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的若干意見 民政部 財政部關於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
關於取得國外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回國工作人員在國內工作期問有關社會保險問題的復函(30)(2001年9月10日)關於職工在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流動時社會保險關係理意見的通知(31)(2001年9月28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對破產企業生產自救期間應否繳納社會保險費問題的復函(32)(2001年12月30日)關於如何執行和解釋社會...
認真做好信訪工作,堅持市長接待上訪制度,解決了1300多件涉及民生的信訪問題。通過《行風熱線》為民眾和企業解決難題471件。發揮市長聯絡員作用,及時聽取民眾呼聲,推進民主決策。開展勞動關係和諧企業創建活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累計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2300萬元。加強廉政建設和行政效能建設,規範和維護市場經濟秩序,查處...
負責對縣級關閉破產企業的財政補助資金的管理;參與研究國有企業的工資、住房、社會保障等政策問題;監督執行《企業財務通則》,研究解決執行中的重大問題,制定分行業的企業財務管理辦法;負責縣級國有及國有控股的工業、工業供銷、交通運輸、醫藥、商業、物資、施工、房地產、物業管理、縣城公用等企業和地方銀行、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