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規範市政公用事業運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關於規範市政公用事業運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5年04月17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規範市政公用事業運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建城〔2015〕16號
  • 發布日期:2015年04月17日
  • 發布機構: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檔案原文
各設區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局)、城管局(城管委)、公用局,石家莊、張家口、保定市園林局,石家莊、承德、衡水市水務局,定州市規劃局:
城市道路、供水、供氣、供熱、污水垃圾處理、環境衛生和園林綠化等市政公用事業作為城市重要的基礎設施,為城鎮居民生產生活提供必需的公共服務,直接關係到社會公共利益、人民民眾的生活質量和城市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市政公用事業具有顯著的服務公益性、供給連續性、設施地域性和經營壟斷性,其工作作風和服務質量直接影響著黨和政府在人民民眾心目中的形象。在秦皇島市供水總公司發生的馬超群“小官巨貪”案件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對行業造成十分惡劣的影響。為進一步規範我省市政公用事業運行管理,預防行業不正之風和腐敗行為,維護民眾的合法權益,提升公共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嚴格行政許可審批
各級市政、照明、園林資質審批部門和燃氣、供熱、餐廚垃圾處理等企業經營許可、道路挖掘許可、排水許可、戶外廣告牌匾許可、臨時攤位占道許可等所有建設城管許可審批部門,在許可和資質審批過程中,要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嚴格履行審批流程、標準和程式,完善統一“視窗”服務制度,建立科學合理、規範高效的審批運行機制。嚴禁利用審批權利“吃、拿、卡、要”,搞人情交易。堅決杜絕領導明示或暗示對不合規的企業予以照顧,或給審批負責人施加壓力,干擾正常的審批程式。對在經營許可和資質審批、管理和監督工作中,索取或者接受企業錢物、弄虛作假等違紀違規的部門和負責人,一經查實,全省通報並嚴格追究責任。對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獲得經營許可和資質的企業,主管部門應當予以撤銷或吊銷。
二、嚴格執行收費標準
道路、橋樑、供氣、供熱、供水、垃圾、污水處理等市政公用事業單位要嚴格執行當地物價部門制定的經營價格及管網工程建設費等收費標準,對屬於政府定價範圍內的價格不得擅自製定,調整民用價格必須召開聽證會。公用事業單位在擬調整經營商品價格時,應明確價格成本構成及利潤率水平,不得虛列成本,不得以行賄等手段干預政府定價部門成本監審,降低公用事業定價的科學性、嚴肅性。堅決杜絕公用事業單位在國家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之外,自立、分解、捆綁項目收費或變相提高收費標準。嚴禁強制服務對象接受有償服務項目,對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費項目不得繼續收費。各公用事業單位應當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服務內容、服務承諾以及監督舉報電話等,增強收費透明度,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三、規範市場準入退出
市場準入與退出是市政公用事業監管的重要環節,必須科學制定標準,嚴格操作程式,把好市場準入退出關。各級市政公用事業主管部門要貫徹落實建設部《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26號)和《關於加強市政公用事業監管的意見》(建城[2005]154號)要求,明確市場準入與退出的原則、條件、程式和監管事項,落實市場準入與退出、特許經營權招投標、違規企業信息披露、特殊情況下臨時接管以及公眾參與監督等規定。要綜合考慮成本、價格、經營方案、質量和服務承諾、特殊情況的緊急措施等因素,擇優選擇特許經營企業。鼓勵民間資本參與市政公用事業建設和改組改制,具備條件的市政公用事業項目可以採取市場化的經營方式,向民間資本轉讓產權或經營權。嚴禁企業在進行產權轉讓時背離國家法律法規,虛報、瞞報資產,規避核資,造成國有資產流失。
四、大力提高服務水平
各級市政公用事業主管部門、單位要進一步增強公用事業服務的公開度、透明度,落實辦事公開制度,把公用事業相關政策規定、辦事依據、辦事程式、辦事時限、收費標準、服務承諾以及投訴渠道等與人民民眾利益密切相關,又最容易出現不公平、不公正和滋生腐敗的工作環節作為公開重點,依法向社會公開,接受民眾監督。把本單位的經營狀況、財務管理、物資採購、項目建設、人事任免獎懲以等與職工利益密切相關的事項,主動向內部公開,接受幹部職工監督。通過推行辦事公開,促進公用事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深化改革、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糾正以權謀私、以職謀私、以業謀私的不正之風,從源頭上預防治理腐敗問題,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深入開展。
五、建立監督約束機制
各級市政公用事業主管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切實履行職責,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把反腐倡廉工作納入工作全局。要建立源頭治理機制,加強對關鍵崗位和薄弱環節的管理與監督,制定防控措施,細化防控流程,落實重點崗位人員輪崗、權力分解制度,切實解決一些崗位權力過於集中問題,確保從業人員嚴格依法辦事和依規服務。要建立監督約束機制,開展層級監督、定期巡查和專項治理,嚴肅查處以權謀私,不作為、亂作為,作風粗暴、頂風違紀等突出問題,切實維護民眾的合法利益。要建立考核評價機制,將市政公用事業運行監管情況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領導幹部考察考核之中,嚴格責任考核,強化責任追究,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嚴重侵害民眾利益的,追究直接責任人和相關領導人的責任。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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