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落實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通知

《關於落實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通知》是河北省物價局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6月02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落實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通知
  • 發文字號: 冀價檢字[2008]第5號
  • 發布日期:2009年06月02日
  • 發布單位:河北省物價局
檔案發布
關於落實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通知
各設區市物價局、擴權縣(市)物價局:
為了進一步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對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務實行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實施辦法》,切實維護市場價格基本平穩,把臨時價格干預措施落實到位,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視,提高認識。各級價格監督檢查機構要高度重視價格干預措施的重要性,充分認識做好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重要意義。各市要對實施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加強市場價格監管工作進行周密部署、具體安排。各級監督檢查機構要迅速行動起來,以強烈的政治責任性感和高度負責的精神把臨時價格干預措施落實到位。
二、注意掌握政策界限。各級價格監督檢查機構要加強與有關科室的溝通協商,及時關注和全面掌握提價申報、調價備案信息,跟蹤檢查干預措施落實情況。要嚴格掌握政策界限,實行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目的在於制止企業不合理漲價和亂漲價,不是凍結物價,是在不影響企業自主定價的前提下,維護正常的市場價格秩序,遏制人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價格的過快上漲,保持社會安定。
三、發揮輿論引導作用,加大政策宣傳力度。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引導作用,大力宣傳實施價格干預措施的必要性,實施價格干預與市場經濟的關係,引導生產、經營者依據生產經營成本,在合理因素之內,合理制定價格。要向民眾廣泛宣傳政策,引導消費者形成理性的心理預期。對不執行臨時價格干預措施、隨意亂漲價的,要嚴厲查處,公開曝光。
四、抓住重點領域,加強日常巡查。要結合節日市場檢查,加強春節商品價格的日常巡查,尤其重點關注提價申報和調價備案企業、商品的價格變動,對生產、經營者不按規定要求執行價格干預措施以及散布謠言、串通漲價、囤積居奇、哄抬價格等違法行為,要依法查處,切實將臨時價格干預措施落實到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