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組織申報2015年度科研創新項目的通知

各有關高等學校:
為了進一步加強高校的內涵建設,增強高校教師科研創新能力,營造良好的創新氛圍,提高高校教師加強基礎性研究、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和承擔國家級科研項目的能力,我委決定組織申報2015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項目。
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項目管理辦法》,現將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項目分自然科學類項目和人文社科類項目。
科研創新項目共設立200項左右。項目直接費用的資助額度為自然科學類8萬元/項,人文社會科學類4萬元/項。
二、申報範圍為本市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不含獨立學院)和示範性高職院校。
三、項目申請人有關要求:
申請項目的研究內容應具有創新性,申請人已承擔的國家項目、省部項目的研究內容相同或相近的項目不得重複申報。同時,每一申請人承擔過的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項目總數不得超過兩項。
四、項目申報採取各高校擇優限額申報的方式。
(校名)的項目申報限額為 項。
五、學校應該在校內“事前公告、事後公示”,公開遴選。
六、項目採取書面評審方式進行遴選。評審結果經公示無異議,由市教委審核後公布。
七、請項目負責人按實際需求進行項目直接費用預算。上海市財政專項資金評審中心將對項目預算進行評審,實際撥款經費以評審後核准的額度為準。
八、項目申請人按要求填報《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項目申請書》(自然科學類、人文社科類),表格均可從“上海教育”網站 “表格下載”一欄中下載。學校科研管理部門認真審核,將雙面列印的紙質申請書一式五份,經學校簽署意見後統一上報,同時通過網上申報平台提交電子版(有關要求另行通知)。不受理個人直接申報。
九、本次項目申報工作截止日期為2014年9月15日。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
201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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