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廈門市重點技術創新及產學研合作項目申報指南

《2015年廈門市重點技術創新及產學研合作項目申報指南》是為加快推進我市工業轉型升級,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

基本信息,申報條件,申報重點,申報資料,申報時間,承辦部門,

基本信息

為加快推進我市工業轉型升級,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加強企業技術創新服務平台建設,鼓勵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開展產學研合作,提高企業研發水平和企業市場競爭力,根據《廈門市科學技術創新與研發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廈府辦[2006]264號)、《廈門市技術創新資金管理辦法》(廈財工[1998]19號)和《廈門市產學研發展基金管理辦法》(廈財工[1998]21號),現發布2015年廈門市重點技術創新及產學研合作項目申報指南如下:

申報條件

(一)經廈門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具有法人資格的廈門市工業企業,生產基地在廈門;
(二)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行業準入條件;
(三)項目符合《廈門市"十二五"先進制造業發展專項規劃》(見附屬檔案1)、《廈門市建設海峽西岸先進制造業、新興產業基地產業發展導向目錄》(見附屬檔案2)以及廈門市千億產業鏈產業集群重點發展領域(見附屬檔案3);
(四)企業經營管理狀況良好,2014年預計企業銷售收入比2013年有所增長。具有較強的經濟實力,2013年企業繳納稅收總額達50萬元以上。項目投資總額不低於200萬元,項目能套用於生產實踐,具有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五)企業實行獨立經濟核算,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帳目和報表;
(六)具有完成項目的管理能力、技術能力、基礎設施和生產條件。
二、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不予扶持:
(一)項目申報單位的申報材料不實或不齊全,存在瞞報、虛報、漏報等情況的項目;
(二)智慧財產權有爭議的項目;
(三)項目申請單位近兩年內因違法行為被政法部門查處;
(四)所申報的項目往年已申報過市級及以上各類財政資金支持的或項目承擔單位將同一項目(包括內容相近或相同的項目)同時向市政府相關工作部門申報;
(五)以往年度承擔的廈門市重點企業技術創新及產學研合作項目,逾期不驗收的項目單位。

申報重點

(一)平板顯示、計算機及通信設備(不含軟體)、新材料、生物與新醫藥、現代照明和太陽能光伏、輸配電及控制設備、工程機械、汽車及零部件配套、航空維修、船舶製造、水暖及廚衛、運動器材、農副產品與食品加工等產業、紡織服裝等鏈產業集群發展重點領域的新產品開發與產業化項目;
(二)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自主開發、引進
消化吸收再創新的產業化項目;
(三)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的節能、環保創新項目;
(四)企業與高校、院所產學研合作項目以及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
(五)企業之間(生產企業與使用企業)協同創新聯合研發的新產品項目;
(六)智慧財產權運用能力培育工程試點企業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產業化項目。

申報資料

申報企業必須向承辦部門提交申報材料一式兩份及電子文檔,主要包含:
(一)《廈門市重點技術創新計畫項目申請書》(見附屬檔案4)或《廈門市重點產學研計畫項目申請書》(見附屬檔案5)可從廈門工業經濟下載;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納稅登記證;
(三)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企業上年度會計報表;
(四)2013年度企業繳稅的完稅憑證和所得稅匯繳清算鑑證報告;
(五)申請產學研合作項目的,必須提供合作雙方簽訂的《合作技術項目契約書》,且契約或協定已經生效的證明;
(六)其他與項目有關的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中《合作技術項目契約書》應為原件,凡屬複印件的均應提供有效複印件。

申報時間

2015年廈門市重點企業技術創新及產學研合作項目申報時間截止至2014年10月20日。

承辦部門

廈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投資和技術進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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