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新一輪建設創新型雲南行動計畫“高層次科技創新創業人才培引工程”和《雲南省中長期科技人才發展規劃(2012—2020年)》,根據《雲南省創新團隊管理辦法》和《雲南省中青年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後備人才及雲南省技術創新人才培養工作實施細則》的規定,本著“需求導向、分類評價、擇優選拔”的原則,2015年省科技廳將圍繞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和重點學科,遴選10至15個省級創新團隊、100名左右省中青年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後備人才及省技術創新人才培養對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省科技廳關於2015年選拔省級創新團隊和高層次科技人才有關事項的通知
- 發布單位:雲南省科技廳
- 類別:地方法規
- 內容:選拔省級創新團隊及科技人才
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新一輪建設創新型雲南行動計畫“高層次科技創新創業人才培引工程”和《雲南省中長期科技人才發展規劃(2012—2020年)》,根據《雲南省創新團隊管理辦法》和《雲南省中青年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後備人才及雲南省技術創新人才培養工作實施細則》的規定,本著“需求導向、分類評價、擇優選拔”的原則,2015年省科技廳將圍繞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和重點學科,遴選10至15個省級創新團隊、100名左右省中青年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後備人才及省技術創新人才培養對象。為做好推薦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雲南省創新團隊
(一)遴選條件
1.創新團隊依託單位為我省行政轄區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
2. 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申報的創新團隊必須與企業有實質性的研究開發合作,能為企業解決關鍵技術,進行產品開發等。
3.創新團隊的學術技術水平必須在全省同行業中處於領先水平並在全國同行業中處於先進地位,主要圍繞生物、高端裝備製造、電子信息、現代農業、節能環保、新能源、礦冶與新材料、社會發展與民生等重點產業發展及高新技術產業領域進行遴選。
4.創新團隊帶頭人應具備下列條件:
(1)年齡一般為男55周歲(含)以下,女50周歲(含)以下;
(2)2010年以來作為主要完成人獲得國家級(排名前三)或省部級一等(排名前二)、二等(排名第一)以上科技獎勵,或主持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畫、國家重大工程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大(重點)項目,或主持過100萬元以上的科研項目,且獲獎或主持項目與創新團隊主要研究方向基本一致;
(3)未在國家或省級其他創新團隊中擔任核心成員。
5.創新團隊成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一般由10至20人組成,其中核心成員5人左右;
(2)具有較強穩定性,其專業結構應與創新團隊主要研究方向緊密相關;
(3)核心成員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且不能在國家或省級其他創新團隊中同時擔任核心成員。
6.創新團隊一般以業績優秀並有人才梯隊的國家和省級重點(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省級重點學科等為依託,具備開展研發的工作條件和環境氛圍,有健全的運行管理機制和激勵機制。
(二)推薦名額
原則上各單位推薦名額不超過3個。
(三)申報要求
1.請各單位按照《雲南省創新團隊管理辦法》(省科技廳公告第31號)的要求,根據本單位優勢特色及發展規劃,組織好推薦申報工作。
2.符合申報條件的創新團隊,應按要求如實填寫《雲南省創新團隊申請書》、《雲南省科技計畫項目經費預算書》及《雲南省創新團隊申報附屬檔案材料》各一式1份(以上材料均需提交電子版,從省科技廳網站通知公告或專項工作——科技人才欄目下載),經團隊所在單位審核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並明確匹配資金和其他保障條件後正式提交。
二、省中青年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後備人才、省技術創新人才培養對象
(一)遴選條件
1.在我省行政轄區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中,年齡45周歲(含)以下,有3年以上實際工作經歷,主持承擔省級(含)以上在研科技項目,從事科研、開發、管理等工作的在崗人員。其中,中青年學術技術帶頭人後備人才應具備碩士(含)以上學位及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技術創新人才培養對象應具備大學本科(含)以上學歷及中級專業技術職務。
2.申報中青年學術技術帶頭人後備人才還應取得以下成果(2010年以來)之一:
(1)國家科學技術獎獲得者;省部級科學技術獎主要貢獻人(一等獎排名前五、二等獎排名前三、三等獎排名前二);省級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一、二等獎主要貢獻人;
(2)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論文累計影響因子達到5.0以上;以第一作者出版在國內外有較大影響的學術專著;
(3)3項(含)以上發明專利、軟體著作權或動植物新品種等智慧財產權的主要完成者。
3.申報技術創新人才培養對象還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2010年以來國家科學技術獎獲得者或省部級科學技術獎主要貢獻人(一等獎排名前七、二等獎排名前五、三等獎排名前三);
(2)主持高新技術成果產業化、工程化,在先進技術引進、消化、創新方面取得重大技術突破,取得顯著經濟效益,近3年平均新增利潤超過100萬元以上者;
(3)2010年以來發明專利、動植物新品種、軟體著作權、標準(國標、行標)或其他智慧財產權的主要完成者,或推廣運用以上成果近3年平均新增利潤100萬元以上者;
(4)獲省重點新產品認定的新產品主要研發者;
(5)經省部級以上認定的各類科技型企業的領辦人或者創辦人。
4.省技術創新人才培養對象應從與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密切相關的各類企業、科研院所、中介機構中直接從事技術研究和新產品開發、科技成果產業化、高層次技術管理和經營管理(包括科技型企業家)的人員中推薦。優先推薦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試點企業符合條件的人員。
(二)遴選的重點領域
1.省中青年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後備人才的選拔培養主要圍繞各單位重點學科、優勢特色學科的建設,各單位博士點和碩士點的建設遴選。
2.省技術創新人才培養對象的選拔,重點圍繞我省急需的新能源、新材料、光電子、化工、現代物流、現代農業、節能環保、信息技術、先進制造、生物醫藥、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等領域遴選。
(三)推薦名額
1.省中青年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後備人才推薦名額:原則上省屬重點高校各推薦7名,省屬科研院所各推薦4名,其他省屬高校各推薦3名;省屬醫院各推薦3名,其他醫療機構推薦2名;國家駐昆單位各推薦3名,省屬單位各推薦3名;州(市)科技主管部門各推薦3名。
2.省技術創新人才培養對象推薦名額:原則上省農科院推薦7名,其他省內企業、科研院所各推薦4名,職業技術院校各推薦2名,州(市)科技主管部門各推薦5名。
3.各單位推薦35歲以下符合條件的優秀青年科技人才不占本單位名額。
(四)申報要求
1.申報材料必須對照《雲南省中青年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後備人才及雲南省技術創新人才培養工作實施細則》(雲科人發〔2007〕10號)的條件要求,使用“雲南省中青年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後備人才及雲南省技術創新人才培養對象申報軟體” 統一編制(從省科技廳網站專項工作—科技人才欄目下載),並經申報單位認真審核後上報。申報材料必須按要求填寫齊全並簽字、蓋章。論文影響因子需提供檢索報告,加蓋檢索單位公章。凡申報手續不全的視為形式審查不合格,不提交評審。各單位報送材料時,必須攜帶所有附屬檔案證明材料的原件,經現場審核後退回。無原件或原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2.材料裝訂要求。《申請表》與其他附屬檔案材料一併裝訂,《申請表》後的裝訂順序為: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職稱資格證、承擔在研科研項目計畫任務書或契約、獲得主要科研學術獎勵證書、代表性論文(“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的論文)及檢索報告、重要專著封面及目錄、發明專利授權、標準制定、主要新產品(含新品種)/新裝置(裝備)/新工藝/新材料開發情況、取得經濟效益的證明、國內外學術組織及重要學術期刊任職情況、參加國際國內學術會議的信函或通知及學術會議報告、省部級榮譽證書(稱號)或獲獎證書、其他重要成果及業績貢獻等相關證明材料。申報材料一式1份,用A4紙雙面列印裝訂成冊,《申請表》與附屬檔案材料均需提交電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