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申報2015年省戰略性新興產業科技攻關與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的通知

為加快培育和發展我省戰略性新興產業,根據相關規定,以及2014年省政府專題會議紀要等相關會議精神,現就2015年度湖南省戰略性新興產業科技攻關與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作以下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申報2015年省戰略性新興產業科技攻關與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的通知
  • 所屬類別:通知
  • 發布時間:2015年
  • 發布單位:各市州科技局
各市州科技局、經(工)信委、財政局,省直有關部門:
為加快培育和發展我省戰略性新興產業,根據《湖南省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引導資金管理辦法》、《湖南省產學研結合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和《湖南省戰略性新興產業科技攻關和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以及2014年省政府專題會議紀要等相關會議精神,現就2015年度湖南省戰略性新興產業科技攻關與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和要求
一是必須屬於我省重點培育和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符合我省戰略性新興產業總體發展規劃綱要要求;二是必須與產業緊密結合,能實現關鍵核心技術的重大突破或重大科技成果的轉化,並力求突出“五新”: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成果、新產業,立項意義重大;三是必須以企業為主體,由我省相關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優勢企業、經省推新辦組織認定的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牽頭申報,聯合高校或科研機構實施,產學研深度融合。
項目分兩類,一類是科技攻關類,一類是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類。具體申報條件分別如下:
(一)科技攻關類項目
科技攻關類項目分重大核心技術和關鍵共性技術兩類。
1、重大核心技術類項目
項目及項目申報單位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擬突破重大核心技術須為當前制約我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關鍵核心技術難題,具有前瞻性、全局性和帶動性。
(2)項目須有明確的技術攻關目標,通過掌握核心技術以加快形成高端產品和新興產業並取得自主智慧財產權,項目實施期內須有相關的專利申請或授權,取得的成果在提出關鍵技術問題的省內優勢企業或骨幹企業轉化。
(3)項目申報單位具備較強的研發基礎、科研實力和科技投入能力,核心團隊學術水平和相關研究成果處於同行業領先水平,具有持續創新能力。企業上年R&D支出占銷售收入比例不低於3%,近3年內至少有1項及以上發明專利或者3項及以上的實用新型專利授權(文化創意類項目除外)。企業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高新技術企業或經省推新辦組織認定的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具有省級以上科技創新平台(含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省級以上創新型企業、省級以上智慧財產權優勢企業。
(4)項目完成時需形成發明專利申請或授權;無相關研發基礎和條件、不符合節能減排導向、已規模化量產與產業化、無實質創新研究內容、一般性技術套用與推廣以及其它生產線和工程建設等項目均不納入本類項目支持範疇。
2、關鍵共性技術類項目
項目及項目申報單位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擬突破的關鍵共性技術是指對我省國民經濟有重大影響、產品市場占有率高、經濟和社會效益顯著、產業帶動性強、以形成高端產品和新興產業為目標的關鍵共性技術難題。
(2)項目申報單位擁有核心研發團隊、具備較強的研發能力和相關成果轉化與產業化能力,有相關前期工作基礎,能在2至3年內形成突破。企業上年R&D支出占銷售收入比例不低於3%,近3年內至少有1項及以上發明專利或者3項及以上的實用新型專利授權(文化創意類項目除外)。企業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文化創意類項目除外):高新技術企業或經省推新辦組織認定的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具有省級以上科技創新平台(含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省級以上創新型企業、省級以上智慧財產權優勢企業。
(3)項目完成時需形成發明專利申請或授權;項目取得的成果須在省內優勢企業或骨幹企業轉化;在同等條件下,省內企業有權優先採購項目成果轉化的產品。
各領域關鍵共性技術難題目錄見《湖南省戰略性新興產業關鍵共性技術發展導向目錄(2015)》(見附屬檔案1)。
(二)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類項目
項目及項目申報單位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本類項目支持的重大科技成果包括:“十二五”以來,列入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863計畫、國家973計畫、國家科技支撐計畫或省科技重大專項獲得的科技成果;2012年以來獲得國家科技獎勵二等獎以上或省科技獎勵一等獎成果。其中醫藥類成果,中藥須獲得五類及以上新藥證書,化學藥須獲得三類及以上新藥證書;醫療器械類和試劑盒類成果須獲得註冊證且其創新性達到國內領先水平。
(2)項目擬轉化成果產權明晰,技術含量高、創新性強,處於國內領先或國際先進水平,成熟度高,申報企業須具備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的能力和條件;尚處於攻關階段或純生產線建設項目不屬於本類項目支持範疇。
(3)項目轉化目標明確,轉化產品附加值高、市場容量大,產業帶動性強,預期經濟和社會效益顯著。
二、申報程式
2015年度專項項目採用網上申報,並提交網上申報系統形成的紙質材料,項目受理以推薦單位出示的項目正式推薦函為準。
項目的推薦申報按屬地原則,中央在湘企業和省屬企業項目直接向省科技廳、省經信委和省財政廳申報;市州(含省直管縣)項目由市州科技局,會同市州經(工)信委、財政局共同推薦申報(項目推薦函須同時加蓋三部門公章)。
三、申報方式
1、網上申報
申報單位登入專項項目庫管理系統或湖南省財政企業項目資金管理系統,根據申報要求和內容,選擇相應類別填寫項目申請書(見附屬檔案2-4)。每個申報項目只能按一類格式填寫。網上申報成功後,將網上生成的申報材料列印裝訂(A4紙膠裝),項目申請書籤章處全部加蓋公章,不可複印;產學研合作協定至少一份申報材料(正本)為原件,其他附屬檔案材料提供複印件即可。沒有通過網上申報的項目不予受理。
2、申報材料報送
已通過網上申報的項目(涉密項目除外),請各推薦部門按照相關要求於2015年12月30日前(以報送到省科技廳的時間為準),將項目申請書、推薦函(紙質)及項目匯總表(見附屬檔案5)、項目簡介(見附屬檔案6)及其它相關材料 (含電子版) 等紙質檔案一式3份分別報送省科技廳1份、省經信委1份、省財政廳1份,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其它相關材料主要包括:
(1)產學研合作協定;
(2)智慧財產權分析報告(提綱見附屬檔案7);
(3)項目相關研究基礎證明材料,其中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類項目須提供擬轉化成果及其產權證明材料;
(4)項目申報單位、合作單位以及項目團隊相關資質、研究平台、研究成果等相關證明材料;
(5)項目配套資金來源證明材料;
(6)其他有關材料。
四、有關要求
1、申報單位只能通過一個推薦主體申報一個項目,不能多頭申報;已承擔了省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項目且未結題的單位,包括其全資和控股子公司或分公司,一律不能申報。
2、鼓勵和支持35歲以下青年科研人員牽頭申報。
3、涉密項目按有關規定另行申報。
4、推薦限額:
(1)重大核心技術類和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類項目。長沙市30個,株洲、湘潭各10個,其它市州各4個。有國家高新區的市州,其園區內企業申報的項目個數不能低於市州項目推薦數的三分之一(須在推薦函上標註)。
(2)關鍵共性技術類項目在符合本通知相關要求和條件情況下不受推薦限額。
5、對於省委省政府相關會議紀要或省領導指示明確給予支持的項目,各推薦部門應將其納入申報項目之中,不另行增加推薦名額。
6、受理時間
項目網上申報時間為2014年11月25日8:00至12月25日17:30,相關紙質材料(包括電子版)按照通知要求於2014年12月30日前由推薦部門報送到省科技廳、省經信委、省財政廳(申報企業不能自行報送),由省科技廳統一匯總,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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