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2015年度南京市科技創新券申請工作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進一步鼓勵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加大科技研發投入,根據《南京市科技創新券實施管理辦法(試行)》(寧政辦發〔2014〕108號),現就2015年度南京市科技創新券申請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發放對象,用途,支持重點,相關說明,受理要求,其他事項,

發放對象

(一)在本市註冊的具備企業獨立法人資格的科技型中小微企業;
(二)企業上年度銷售收入不超過4億元。

用途

創新券用於企業向高校、科研院所、相關科技平台購買科技服務、科技成果以及實施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的相關科技創新支出。
創新券不支持非科技創新活動,如法定認定、執法檢查、商業驗貨、醫療服務、強制檢測、大批量驗貨等。

支持重點

本年度創新券主要支持企業在電子信息技術、生物與新醫藥技術、新材料技術、新能源及節能技術、先進制造技術、現代農業技術、公益類新技術集成套用、國際科技合作研發等領域的科技創新活動。符合以下條件的為重點扶持對象:
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省級以上創新型企業、省級高新技術後備企業、省級科技型中小企業;南京高新區(一區兩園)內的企業、省級以上農業科技園區內的企業、國家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內的企業、紫金科技人才創業特別社區內的企業、國際企業研發園內的企業;2014年度新入選南京科技創業家培養計畫的企業;上一年度銷售收入不超過5000萬元的科技型小微企業。

相關說明

(一)根據專家評審結果,創新券按10萬元、20萬元、30萬元面值分檔發放;
(二)申報企業填寫《南京市科技創新券申請表》,並按以下順序提供附屬檔案材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
2、經審計的上年度財務報表複印件(新辦企業無審計報告可提供當期財務報表);
3、上年度研發工作總結和主要研發項目清單;
4、本年度研發計畫安排及研發投入預算;
5、各級政府認定的資質證書複印件;
6、近三年獲得的各級政府獎勵、立項等證明材料複印件;
7、有效期內的智慧財產權相關證明材料複印件;
8、《企業研究開發項目確認書》(加計扣除)複印件;
9、從事研發活動,或體現研發及經營管理水平的其他證明材料複印件。
以上1-4項必須提供,5-9項有則提供。
2014年度新入選南京科技創業家培養計畫的企業,只填寫《南京市科技創新券申請表》,無需提供其他材料。
(三)紙質申請材料一律以A4紙列印或複印,按申請表、附屬檔案材料順序左側裝訂,一式三份,並按要求籤章齊備;電子版申請材料由區(園區)主管部門統一匯總;
(四)企業對出具的申報材料真實性負責,市科委、市財政局對創新券申請材料申報不實,惡意騙取創新券的企業列入信用“失信名單”,再次申請使用創新券的,不予受理。

受理要求

創新券申報實行屬地化管理,由區(園區)科技主管部門統一受理轄區內企業申請材料,填寫匯總表格,加蓋公章後,於2015年10月14日17:00前送交市政務服務中心二樓A4區科委受理視窗(建鄴區江東中路265號,捷運二號線奧體東站5號出口,請報送材料人員攜帶市民卡),逾期不予辦理。同時將企業電子版申請材料及匯總表格(註明主管部門名稱)傳送至指定信箱。

其他事項

1、創新券實行實名制及登記備案制,不得轉讓、買賣,不重複使用,2015年度發放的創新券可在2015、2016年兩個年度內一次性申請兌現,申請兌現時,企業科技創新實際支出額應不低於創新券金額的4倍。
2、2014年已領取創新券的企業本年度不得再次申請。
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201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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