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發布《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的通知在1995.11.27由全國老舊汽車更新領導小組辦公室, 國內貿易部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發布《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的通知
- 頒布時間:1995年11月27日
- 實施時間:1995年12月15日
- 頒布單位:全國老舊汽車更新領導小組辦公室, 國內貿易部
關於發布《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的通知在1995.11.27由全國老舊汽車更新領導小組辦公室, 國內貿易部頒布。
關於發布《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的通知在1995.11.27由全國老舊汽車更新領導小組辦公室, 國內貿易部頒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人民政府、計委、經委(計經委)、財政、物資(商務、貿)廳(局、集團公司)、交...
《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是規範報廢汽車回收管理的政府性檔案。《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經2001年6月13日國務院第41次常務會議通過,於二○○一年六月十六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9年5月,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國務院令,公布《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2001年6月...
《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是為規範報廢機動車回收活動,保護環境,促進循環經濟發展,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制定。《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由國務院於2019年4月22日公布,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2001年6月16日國務院公布的《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同時廢止。發布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715號 現公布《報廢機動...
《上海市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實施辦法》是為規範本市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活動,加強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行業管理,根據《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715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商務部令2020年第2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等要求,制定本辦法。2022年11月15日,上海...
第一條 為規範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活動,加強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行業管理,根據國務院《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制定本細則。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活動,適用本細則。第三條 國家鼓勵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行業市場化、專業化、集約化發展,推動完善報廢機動車回收...
第五條 設立報廢汽車回收企業應符合市商委關於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的要求,並應當具備《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307號)規定的條件。第六條 報廢汽車擁有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辦理機動車報廢手續,領取《機動車報廢證明》。第七條 報廢汽車回收企業憑《機動車報廢證明》回收報廢汽車,並向報廢汽車...
《天津市報廢機動車回收利用管理辦法》是為促進資源再利用,規範本市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和利用活動,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天津市實際情況制定的辦法。由天津市人民政府於2010年12月29日頒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2022年6月8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告第29號修訂。發布信息 【條例名稱】天津市報廢機動...
福建省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若干規定 檔案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落實《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國務院第307號令),確保報廢汽車整車及其“五大總成”不流入社會,杜絕報廢汽車上路和非法拼裝汽車,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制訂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報廢汽車(包括機車,下同),是指...
《機動車修理業、報廢機動車回收業治安管理辦法》已經1999年3月2日公安部部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施行。主要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 第38號 公安部部長 賈春旺 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機動車修理業、報廢機動車回收業治安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機動車修理業、報廢機動車回收業的治安管理,保護...
雲南省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範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行為,保障道路交通和生命財產安全,防治環境污染,促進資源綜合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報廢機動車的回收、拆解及其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
關於發布《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的通知在1998.03.09由國內貿易部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舊機動車流通的管理,規範舊機動車交易行為,保障舊機動車交易雙方的合法權益,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舊機動車,是指辦理了機動車註冊登記等手續,距報廢標準規定年限一年以上的汽車(含機車)及特種...
⑤車主持《申請表》、《XX省更新汽車技術鑑定表》、《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及車輛解體照片,經查驗、核對並簽字,回收牌證,按規定上報審批,辦理報廢登記。老舊汽車報廢政策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公告 2014年第6號 根據《財政部 商務部關於發布〈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建...
2021年8月25日,湖北省商務廳發布《湖北省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實施辦法 (試行本)》(以下簡稱《實施辦法》)。政策解讀 為認真貫徹落實《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715號)以及《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商務部令2020年第2號)等相關規定的要求,促進湖北省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汽車零部件再製造規範管理暫行辦法》是為規範汽車零部件再製造行為和市場秩序,保障再製造產品質量,推動再製造產業規範化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制定。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海關...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報廢機動車全過程監督管理辦法(暫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自治區報廢機動車全過程監督管理,規範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活動,杜絕報廢機動車、拼裝的機動車用於生產經營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
為了進一步規範老舊汽車報廢更新專項補貼資金的管理和使用,鼓勵老舊汽車報廢更新,根據《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307號)和《國務院批轉財政部等部門〈交通和車輛稅費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國發﹝2000﹞34號)要求,我們對《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進行了修訂,現將《老...
現發布《濟南市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第一條 為加強報廢汽車回收的管理,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報廢汽車的回收實行統一管理、嚴格審批的原則,提倡平等競爭。第三條 市計畫委員會是本市報廢汽車回收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
為進一步加強報廢汽車回收拆解管理工作,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維護廣大民眾利益,根據《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307號)、《汽車貿易政策》(商務部令2005年第16號)和《關於加強報廢汽車監督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商建發〔2009〕572號)精神,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 ...
第二十八條 對買賣、偽造、變造《報廢汽車回收證明》,拼裝車以及將回收的報廢車輛上路行駛或流向社會的,有關部門依據《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307號)進行處理。第二十九條 對挪用、騙取補貼資金的單位和個人,有關部門依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及其他有關法規進行處理。第三十...
商務部關於做好報廢汽車回收企業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是一個國家檔案,商務部發布。通知內容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新疆建設兵團經貿委(經委、商委、內貿辦)、商務廳(局):《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國務院第307號令)規定,國家對報廢汽車回收(含拆解,下同)企業實行資格認定製度。原國家經貿委...
第二十八條 對買賣、偽造、變造《報廢汽車回收證明》,拼裝車以及將回收的報廢車輛上路行駛或流向社會的,有關部門依據《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307號)進行處理。第二十九條 對挪用、騙取補貼資金的單位和個人,有關部門依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及其他有關法規進行處理。第三十...
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資金管理辦法發布於2013年4月26日。簡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商務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商務局: 為了進一步規範老舊汽車報廢更新專項補貼資金的管理和使用,鼓勵老舊汽車報廢更新,根據《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307號)和《國務院批轉財政部等...
為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維護廣大民眾利益,確保汽車以舊換新政策實施效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加強對報廢汽車回收拆解行業的管理 (一)商務主管部門應根據《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對轄區內報廢汽車回收拆解行業進行統籌規劃,合理布局,進一步健全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的準入和退出機制。積極採取措施...
第十二條 對買賣、偽造、變造《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拼裝車以及將回收的報廢車輛上路行駛或流向社會的,有關部門依據國務院令第715號(《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進行處理。第十三條 對挪用、騙取補貼資金的單位和個人,有關部門依據國務院令第427號(《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規進行處理。
第二十八條對買賣、偽造、變造《報廢汽車回收證明》,拼裝車以及將回收的報廢車輛上路行駛或流向社會的,有關部門依據《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307號)進行處理。第二十九條對挪用、騙取補貼資金的單位和個人,有關部門依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及其他有關法規進行處理。第三十條報廢...
第十六條對買賣、偽造、變造《報廢汽車回收證明》,拼裝車以及將回收的報廢車輛上路行駛或流向社會的,有關部門依據《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307號)進行處理。第十七條對挪用、騙取補貼資金的單位和個人,有關部門依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及其他有關法規進行處理。第十八條報廢...
根據《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307號)、《財政部、商務部、中宣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環境保護部、交通運輸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關於印發〈汽車以舊換新實施辦法〉的通知》(財建333號)的有關規定,現將啟用新《報廢汽車回收證明》...
第十一條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於每年七月和第二年一月上旬,將全市半年和上年度機動車輛報廢情況向市更新辦通報。第十二條報廢車輛的回收(拆解)管理,按照市政府辦公廳《轉發市計委等部門關於加強報廢汽車回收(拆解)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大政辦發〔1999〕101號)執行。第十三條違反本規定,應予報廢的車輛超過3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