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深化中管高校紀檢監察體制改革的意見

《關於深化中管高校紀檢監察體制改革的意見》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印發。

旨在貫徹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方針方略,適應中管高校黨建工作體制和領導人員管理體制,進一步明確中管高校紀檢監察機構的職能定位、職責許可權,突出政治監督,強化紀律檢查職責、賦予監察權,做實監督全覆蓋、增強監督有效性,為推進中管高校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制度基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深化中管高校紀檢監察體制改革的意見
  • 發布單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
內容解讀,

內容解讀

 深化中管高校紀檢監察體制改革,是堅持黨對中管高校的全面領導、強化中管高校領域正風肅紀反腐的重要舉措。《意見》指出,改革的總體目標是全面加強中管高校紀檢監察工作,完善領導體制、健全工作機制,明晰工作格局、明確工作職責,進一步推動各有關責任主體敢於善於監督,形成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有效的工作體系,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意見》進一步完善了中管高校紀檢監察工作領導體制。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加強對中管高校紀檢監察工作的統籌領導,中管高校紀委書記擔任國家監委派駐監察專員,設立監察專員辦公室,與學校紀委合署辦公。中管高校紀檢監察機構處置重要問題線索、查辦重要案件應當及時向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備案,重要情況及時向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報告。中管高校所在地的省(直轄市)紀委監委加強對中管高校紀檢監察工作的日常領導,中管高校紀檢監察機構監督檢查和審查調查工作以所在地方紀委監委領導為主,問題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應當及時向所在地方紀委監委報告。駐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科學院紀檢監察組協助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機關做好相關工作,加強對中管高校共性問題和駐在部門行業性問題的監督檢查,推動專項治理。
《意見》明確中管高校紀檢監察機構一體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國家監察兩方面職責。從監督檢查、審查調查、自身建設等方面明確了具體職責,從參加或者列席會議、督促落實主體責任、談心談話、幹部選拔任用把關、問題線索處置、查閱複製材料、措施使用、協助開展內部巡視、提出紀檢監察建議等方面明確了許可權。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