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教育部黨組關於在高校管理體制改革中加強紀檢監察工作的通知

近來,在高校管理體制改革中一些高校紀檢監察機構不健全、人員應有的工作條件和職級不落實的問題時有發生,影響了紀檢監察工作的開展。為深入推進高校黨風廉政建設,保障高校改革與發展的順利進行,現重申和強調以下幾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教育部黨組關於在高校管理體制改革中加強紀檢監察工作的通知
  • 發文單位:中共教育部黨組
  • 文 號:教黨[2000]33號
  • 發布日期:2000-12-29
基本介紹,內容,

基本介紹

執行日期:2000-12-29

內容

一、高校紀檢監察隊伍承擔著高校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重要任務,是保障和促進高校發展、改革與穩定的重要力量。各高校要認真領會和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在機構改革中紀檢監察機關"只能加強,不能削弱"的指示精神,採取有力措施,加強紀檢監察工作,切實做到機構、編制、人員、經費、工作條件的落實。
二、新合併組建的高校要儘快建立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在黨員代表大會選舉之前,各校可建立臨時紀委,經校黨委常委會研究通過,報所在省(市)黨委教育工作部門批准,並報部紀檢組備案後,履行紀委的職責。
三、為保證紀檢監察工作的順利開展,中央曾就紀檢監察幹部的政治、生活和工作等問題多次作出明確規定,各校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在此重申以下幾點:
(1)高校紀委書記是同級黨委副書記一級的幹部,應參加書記碰頭會或例會。紀委副書記是同級黨委部(處)長一級的幹部,應列席同級黨委民主生活會;根據工作需要,黨委常委會、校長辦公會應請紀檢、監察部門的負責同志參加。
(2)高校紀委內設正副處級、正副科級紀檢員均為實職,應按正副處長、正副科長級幹部享受同等政治、生活待遇。
(3)給予紀檢監察部門辦案人員補貼,是國家基於紀檢監察部門辦案工作的特殊性而作出的政策規定,各校應根據本校實際情況,按照不低於國家規定的標準予以落實。
四、高校廣大紀檢監察幹部要認真學習江澤民同志"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按照"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的要求,身體力行,牢固樹立奉獻精神,立足本職,解放思想,勇於創新,不斷開拓進取,為高校改革、發展與穩定,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貢獻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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