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深入推進智慧社區建設的意見

2022年5月,民政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網信辦、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農村部等9部門印發《關於深入推進智慧社區建設的意見》,明確了智慧社區建設的總體要求、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深入推進智慧社區建設的意見
  • 頒布時間:2022年5月
  • 發布單位民政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網信辦、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農村部
內容解讀,內容全文,

內容解讀

《意見》提出,到2025年,基本構建起格線化管理、精細化服務、信息化支撐、開放共享的智慧社區服務平台,初步打造成智慧共享、和睦共治的新型數字社區,社區治理和服務智慧型化水平顯著提高,更好感知社會態勢、暢通溝通渠道、輔助決策施政、方便民眾辦事。
《意見》明確,從集約建設智慧社區平台、拓展智慧社區治理場景、構築社區數字生活新圖景、推進大數據在社區套用、精簡歸併社區數據錄入、加強智慧社區基礎設施建設改造等6個重點任務入手,推動各類社區信息系統聯網對接,實現跨部門業務協同、信息實時共享;建立健全民情反饋、風險研判、應急回響、輿情應對機制,提升社區全周期管理水平;創新政務服務、公共服務提供方式,推動就業、健康、救助、養老、助殘、托育、未成年人保護等服務“指尖辦”、“網上辦”、“就近辦”;完善社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基礎數據,深化大數據挖掘套用;加快建立標準統一、動態管理的社區數據資源體系,大幅減少工作檯賬報表;實施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智慧化改造工程,加強社區信息交流無障礙建設,提供適老化和無障礙服務。
《意見》強調,要加強組織領導、規劃引領、保障支持、試點示範等工作,確保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以設區的市為單位,統一編制智慧社區建設規劃。健全完善政府指導、多方參與的智慧社區建設資金投入機制,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網際網路+社區服務”,創新提供服務模式和產品。以縣(市、區、旗)為單位,開展智慧社區建設試點工作。制定完善智慧社區建設標準、統計和評價指標體系等,加強對試點單位的政策指導和支持。及時總結推廣成功經驗和典型做法,推動智慧社區建設水平全面提升。

內容全文

民政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網信辦、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農村部印發《關於深入推進智慧社區建設的意見》的通知
民發〔2022〕2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政法委、網信辦、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局)、公安廳(局)、財政廳(局)、住房城鄉建設廳(局)、農業農村(農牧)廳(局、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政局、政法委、網信辦、發展改革委、工信局、公安局、財政局、住建局、農業農村局:  
現將《關於深入推進智慧社區建設的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民政部 中央政法委 中央網信辦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財政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農業農村部
2022年5月10日
關於深入推進智慧社區
建設的意見  智慧社區是充分套用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慧等信息技術手段,整合社區各類服務資源,打造基於信息化、智慧型化管理與服務的社區治理新形態。為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不斷提升城鄉社區治理服務智慧化、智慧型化水平,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十四五”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規劃〉的通知》等檔案要求,現就推進智慧社區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網路強國的重要思想和基層治理的重要論述精神,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深化物聯網、大數據、雲計算和人工智慧等信息技術套用,按照智慧城市和現代社區的發展要求,依託社區數位化平台和線下社區服務機構,集約建設便民惠民智慧服務圈,提供線上線下相融合的社區生活服務、社區治理及公共服務、智慧型小區等服務,讓社區更加和諧有序、服務更有溫度,不斷增強居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全面領導。把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貫穿於智慧社區建設的全過程和各方面,確保智慧社區建設的正確方向。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始終把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拓展套用服務場景,讓數據多跑路、民眾少跑腿。
  ——堅持統籌規劃。強化系統觀念,整合現有資源,推動系統集成、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打破信息壁壘,為基層賦能減負。
  ——堅持需求導向。立足社區資源稟賦和居民需求,強化系統建設的實用性、前瞻性和可擴展性,突出以城帶鄉、急用先行、梯次推進、疊代更新。
  ——堅持安全發展。加強智慧社區網路和數據安全管理,強化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防護,依法保護居民信息安全和個人隱私。
  (三)建設目標。到2025年,基本構建起格線化管理、精細化服務、信息化支撐、開放共享的智慧社區服務平台,初步打造成智慧共享、和睦共治的新型數字社區,社區治理和服務智慧型化水平顯著提高,更好感知社會態勢、暢通溝通渠道、輔助決策施政、方便民眾辦事。
  二、重點任務
  (一)集約建設智慧社區平台。充分依託已有平台,因地制宜推進智慧社區綜合信息平台建設,推動部署在不同層級、不同部門的各類社區信息系統與智慧社區綜合信息平台聯網對接或向其遷移集成。依法向社區下放政務服務審批受理許可權,擴大社區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受理、辦理數量和種類,拓展政務事項查詢、辦理、反饋功能。完善電子政務服務流程,實行“前台一口受理、後台分工協同”運行模式,推動跨部門業務協同、信息實時共享。以設區的市為單位,大幅度最佳化精簡部署在社區的業務套用系統,整合功能相對單一、相近或重複的辦公類、管理類、學習類等APP,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義”。推進智慧社區綜合信息平台與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台、智慧物業管理服務平台、智慧型家庭終端互聯互通和融合套用,提供一體化管理和服務。
  (二)拓展智慧社區治理場景。依託智慧社區綜合信息平台建立健全民情反饋、風險研判、應急回響、輿情應對機制,提升社區全周期管理水平。全面推進“網際網路+社區黨建”,推動社區黨建工作和黨員管理服務信息化,做好網上民眾工作。最佳化社區格線管理平台,推行“社區輸入+網上推送+部門回響”工作模式,健全即時回響機制及時回應民眾訴求。搭建社區災害風險預警模型,發展實時監測、智慧型預警、應急管理和疫情防控智慧型套用,全面提升社區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加強網路文明建設,更好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增進居民對社區生活共同體的歸屬感。探索推進村(居)民委員會換屆網上選民登記、社區協商、村(居)務公開、民主監督等,暢通民眾參與渠道。促進智慧小區建設,拓展智慧型門禁、車輛管理、視頻監控等物聯網和雲服務。
  (三)構築社區數字生活新圖景。依託智慧社區綜合信息平台,創新政務服務、公共服務提供方式,推動就業、健康、衛生、醫療、救助、養老、助殘、托育、未成年人保護等服務“指尖辦”、“網上辦”、“就近辦”。聚合社區周邊商超、物業、維修、家政、養老、餐飲、零售、美容美髮、體育等生活性服務業資源,連結社區周邊商戶,建設便民惠民智慧生活服務圈。大力發展電子商務,探索建立無人物流配送進社區,優先開發符合“三農”需要的技術套用。推動社區購物消費、居家生活、公共文化生活、休閒娛樂、交通出行等各類生活場景數位化,支持村(社區)史館、智慧家庭、智慧型體育場地等建設,打造多端互聯、多方互動、智慧共享的數字社區生活。強化數字技能教育培訓服務,助力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共享智慧生活,消除數字鴻溝。
  (四)推進大數據在社區套用。充分依託自然資源和地理空間基礎信息庫,加強地名地址信息管理,完善社區重點場所、常住居民、流動人口、失能老年人、未成年人和精神障礙患者等重點人群基礎數據,深化大數據挖掘套用,提高基於高頻大數據精準動態監測預測預警水平。加快構建數位技術輔助決策機制,科學配置社區服務資源、最佳化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功能布局。
  (五)精簡歸併社區數據錄入。制定社區信息共享清單,完善統一採集、統一制表、統一報送機制,加快建立標準統一、動態管理的社區數據資源體系,大幅減少工作檯賬報表。完善鄉鎮(街道)與部門政務信息系統數據資源共享交換機制,根據服務民眾需要向社區開放數據資源。加強社區數據安全管理和保障,重點加強對小區物業服務企業數據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管,依法保護居民個人信息和隱私。
  (六)加強智慧社區基礎設施建設改造。實施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智慧化改造工程,加快部署政務通用自助服務一體機,完善社區政務、便利店、智慧型快遞櫃等自助便民服務網路布局。合理布建社區公共安全視頻監控點位,推進“雪亮+”智慧型化套用。加強社區信息交流無障礙建設,充分考慮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等群體的基本需求和使用習慣,提供適老化和無障礙服務。最佳化社區智慧電網、水網、氣網和熱網布局,推進小區智慧型感知設施建設,擴大智慧型感知設施和技術在安全管理、群防群治、機動車(腳踏車)管理、生活垃圾處理等領域套用。在維護公共安全等領域,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穩妥慎重使用人臉識別技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民政、政法、網路安全和信息化、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公安、財政、住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農業農村等部門要加強對智慧社區建設的組織領導,強化統籌協調,明確部門分工,完善協作機制,形成整體合力。加強完善智慧社區規劃、政策和標準體系建設,搭建共享開放的數字底座,統籌推進智慧社區套用場景建設,推動部門業務協同和數據共享,加強數據管理和挖掘。鄉鎮(街道)、村(社區)可因地制宜探索開發符合本地實際的特色套用,做好數據採集整理工作,引導民眾參與智慧社區建設和套用。
  (二)加強規劃引領。以設區的市為單位,統一編制智慧社區建設規劃,重點規劃社區治理、社區服務基礎設施運營、公共事業管理(安防管理、物業管理、停車管理)等領域智慧化建設(改造),根據需要拓展其他建設(改造)項目。省級民政、政法、網路安全和信息化、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公安、財政、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管理)、農業農村等部門要加強對市、縣(市、區、旗)的指導和項目支持,根據信息化基礎條件,區分新建社區、老舊社區等不同類型,分類規劃智慧社區建設策略和重點,提前規劃新建社區智慧化建設基礎設施,推動智慧社區建設與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完整社區建設、農村人居環境建設、老年友好型社區建設等有效銜接。
  (三)加強保障支持。健全完善政府指導、多方參與的智慧社區建設資金投入機制,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網際網路+社區服務”,創新提供服務模式和產品。探索智慧社區建設市場化運營模式,創新智慧社區建設投融資機制,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或合作開發等方式,支持各類市場主體承接智慧社區建設項目運營,推進創新疊代。加強對社區工作者信息化技能培訓,引導高等院校信息化相關專業畢業生在智慧社區建設相關領域就業創業。開展知識普及和教育培訓,提高智慧社區套用水平。醫療、社保、民政、生活繳費等高頻服務事項,應保留線下辦理渠道,推廣“一站式”服務,為老年人、殘疾人提供便捷服務。積極擴展數位化支撐下的線下服務功能,支持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志願者等提供專業化、特色化、個性化服務。
  (四)加強試點示範。以縣(市、區、旗)為單位,開展智慧社區建設試點工作。制定完善智慧社區建設標準、統計和評價指標體系等,加強對試點單位的政策指導和支持。及時總結推廣成功經驗和典型做法,推動智慧社區建設水平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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