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民政局關於開展智慧社區試點工作的通知(政府檔案)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2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寧波市民政局關於開展智慧社區試點工作的通知》是2021年寧波市人民政府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波市民政局關於開展智慧社區試點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寧波市民政局
甬民發〔2021〕84號
各區縣(市)民政局,寧波杭州灣新區社會事業發展局,大榭開發區民政與社區管理局,寧波國家高新區、東錢湖旅遊度假區社會事務管理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於推進數位化改革的決策部署、《浙江省民政廳關於開展智慧社區試點工作的通知》(浙民基〔2021〕85號)和市委黨史學習教育要求,營造“智慧型、便捷、精細、宜居”的社區環境,進一步提升社區治理水平和服務能力,經研究,決定在全市開展市級智慧社區試點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系列會議和《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意見》精神,對標“重要視窗”模範生和建設共同富裕先行市的新目標新定位,以“為民、便民、惠民、安民”為宗旨,推動5G、物聯網、雲計算、大數據、人工智慧等現代信息技術在社區治理和服務中的綜合套用,切實提高城鄉社區治理和服務信息化、智慧型化、智慧化水平,增強居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力爭到2025年實現全市智慧社區試點全覆蓋。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需求導向、便民惠民。立足社區資源條件和居民需求,從居民最關心、最迫切的事情入手,強化系統建設的實用性、前瞻性和可擴展性,突出急用先行、梯次推進、疊代更新,持續滿足居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堅持政府主導、多方參與。充分發揮基層政府主導作用,加強政策引導,動員全社會力量廣泛參與,擴大政企合作、社會合作,探索建立政府支持、企業主體、市場運作的智慧社區建設和運營模式。
(三)堅持整合資源、信息共享。充分整合利用各級各部門在社區的信息化建設資源,推動建設集約化、套用平台化、資源社會化、設施標準化,實現套用系統集成、資源數據共享和政務服務協同。
(四)堅持務實創新、安全可控。樹立現代信息技術與城鄉社區治理和服務深度融合的創新思維,推動線上線下聯動發展。增強安全意識,強化數據安全管理和個人信息防護,保障信息網路安全和基層政治安全。
三、重點任務
(一)夯實智慧社區設施基礎。結合老舊小區改造、未來社區建設,加快推進智慧社區基礎設施建設。最佳化社區智慧電網、氣網、水網和熱網布局,構建社區智慧能源系統。推進社區智慧型感知設施建設,完善人臉識別、車輛導引、垃圾收運等智慧型感知技術,擴大智慧型感知設施和技術在社區(樓門棟)出入管理、群防群控、停車管理、生活垃圾處理等領域的套用。完善社區公共視頻聯網監控設施布點,規範監控設施管理主體和制度,保障公共數據和個人信息安全。推進社區綜合服務設施智慧化改造,完善社區自助服務站(政務服務諮詢、受理、反饋)、自助健身房、自助便利店等自助服務網路布局。
(二)完善智慧社區綜合平台。整合基層業務套用系統、服務終端和台賬管理系統,建立完善集社區綜合治理、公共服務、商業服務、慈善志願服務等為一體的綜合信息系統,打造社區數位化綜合平台,強化大數據的互聯共享,實現多維度多層面的功能套用。加快各級各部門城鄉社區信息資源共享,以區縣(市)為單位制定城鄉社區信息共享清單。探索推進社區數據中心建設,有效匯聚社區人、地(房)、物(設施、車輛)、企(組織)、情等各類數據資源,打通數據壁壘,提高數據完整性、規範性和準確性。完善鄉鎮(街道)和城鄉社區地理信息數據,開發電子地圖套用。
(三)提升社區智慧治理能力。依託智慧社區信息系統、移動客戶端,實現政策諮詢、信息發布、村(居)務公開、民意表達、民主協商、鄰里互助等線上線下互動,引導社區各類組織、廣大居民積極參與社區治理。深化社區數字格線化管理服務模式套用,提高社區管理精準化程度。完善社區民情反饋機制,加強與各級各部門信息平台協調聯動,實現預警上報、受理派發、協同處置、監督反饋、考核評價和分析研判全流程數位化,構建社區管理閉環。建立健全基於大數據的社區風險研判、桌面推演、應急回響、輿情應對機制,促進常態管理和應急管理有效銜接、即時轉換,及時妥善應對各類重大突發公共事件。
(四)提高社區智慧服務水平。依託智慧社區信息系統、移動客戶端,推動“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向城鄉社區延伸覆蓋,與居民手機客戶端對接,將服務人口從線下拓展到線上,實現“一窗受理、一網通辦”。整合最佳化社區公共服務、便民利民服務、志願互助服務資源,推進數字社區生活服務圈建設,一體提供教育培訓、疾病診療、心理疏導、日間照料、遠程監護等服務。創新線上物業服務模式,支持快遞代收、物業報修、公共事業繳費等功能。豐富社區服務電子商務套用,最佳化社區服務供應商培育、遴選和推薦機制,培育扶持社區服務業小微企業和連鎖品牌。運用大數據拓展信用評價、需求畫像、個性定製等功能,推動社區服務從被動供給向主動推送轉變,構建全天候、全周期、全回響的社區服務格局。
(五)打造多維社區智慧場景。聚焦社區公共安全、社區消防、特殊人員管控等領域,通過部署高清視頻監控、車輛管理、火災報警、機器人巡邏等智慧系統,打造社區安防場景。圍繞社區養老、救助、兒童、慈善等民生服務需求問題,依託移動網際網路、物聯網、大數據等信息技術,“五社聯動”打造社區便民場景;推進智慧社區與“數字政府”系統銜接,實現社區基礎數據統一採集、統一制表、統一報送和社區工作者統一建檔、統一培訓、統一管理,構建以減負增效、賦權擴能為導向的社區辦公場景。搭建線上線下多方參與的協商共治平台,鼓勵和引導居民表達個人訴求和意見建議,暢通民情民意表達渠道,打造社區治理場景。
四、試點範圍和時間
試點工作以區縣(市)、街道(鄉鎮)或社區(村)為單位申報,原則上每個區縣(市)按程式擇優確定1個試點單位,試點為期1年。以城市社區為重點開展智慧社區建設,兼顧農村社區,有條件的單位可以覆蓋城鄉所有社區(村)。
五、試點安排
(一)申報確認階段(2021年8月底前)
1.基層申報。區縣(市)民政局要指導本地區有關單位開展申報工作。各申報單位要立足本地實際,突出地方特色,以小切口形式選取確定試點內容,可邀請相關專家或委託第三方參與制定試點方案。申報單位應於2021年8月20日前以正式行文形式將申報檔案、試點方案、申報表(見附屬檔案)等材料報區縣(市)民政局。
2.區縣(市)審核。區縣(市)民政局於2021年8月25日前將審核同意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3份,同時附電子版)報市民政局,每個區縣(市)和功能區各推薦1-2個。申請檔案應闡述申報理由,試點方案應明確試點背景(發展狀況、存在問題等)、試點主題(主要目標、基本任務等)、試點內容(具體舉措、工作安排等)和試點保障(組織領導、資金投入、智力保障等)。
3.市級評審。市民政局堅持嚴格把關、優中選優的原則,組織相關專家召開申報評審會,按照申報陳述、交流答辯、專家論證和意見反饋等程式進行綜合評審,提出試點單位建議名單。
4.確認公布。研究確定試點單位名單並予以公布。
(二)組織實施階段(2021年9月-2022年7月底)
試點單位根據確認的試點方案,進一步明確責任分工、制定實施計畫和工作方案、配備工作人員和工作條件,完善政策、強化措施、狠抓落實,確保各項試點目標和任務有序推進。試點單位應在第1年完成智慧社區數位化平台系統建設。試點過程中及時總結、提煉和宣傳試點成果和工作經驗,探索智慧社區建設指導標準和評價體系,形成可推廣、可複製的智慧社區建設模式。凡涉及內容變更、進度調整和試點中止等事項,均應報市民政局批准後方可進行。
(三)結項驗收階段(2022年8月底前)
1.自我評估。試點單位圍繞試點方案完成情況、主要做法和成效、資金使用情況、典型示範經驗或案例、後續工作計畫等方面開展自我評估,形成自我評估報告材料,經區縣(市)民政局審核同意(蓋章)後,於2022年7月31日前報送市民政局。
2.實地驗收。市民政局將組織專家團隊組成驗收組到各地開展實地驗收。實地驗收以聽取情況介紹、查閱相關資料、社區實地考察、試點成果評估、民眾滿意度調查等方式進行,最後由專家驗收組形成結項驗收意見。
3.結果認定。根據結項驗收意見,依程式確定首批市級智慧社區試點結項驗收結果,以市民政局名義發文確認。
六、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區縣(市)民政部門要做好試點工作的組織協調,把握試點工作進度,保證試點工作質量,推進試點工作有序開展。試點單位要積極落實試點工作主體責任,明確任務分工,強化協同推進,加大資金投入,完善配套措施,確保試點工作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二)加強政策扶持。堅持政府引導支持和市場有序參與有機結合,鼓勵支持企業、社會組織積極參與智慧社區建設試點。探索智慧社區建設市場化運營模式,創新智慧社區建設投融資機制,完善有利於商業運作和持續運營的政策機制,支持各類市場主體承接智慧社區建設項目運營。
(三)加強工作指導。區縣(市)民政部門要建立定期聯繫指導制度,切實加強對試點單位的跟蹤指導、現場督導和日常管理,組織開展相關業務培訓和經驗交流,及時協助解決試點中的問題,完善考核評價機制,按照試點方案分階段對試點工作進行驗收評估。
(四)加強示範引領。各地要邊試點、邊總結、邊推廣,發揮好試點的示範引領作用。通過新聞宣傳、會議交流、實地考察等方式,交流各地推進創新試點的具體舉措、實踐成效和民眾反響,並適時組織相關領域專家學者和新聞媒體,對成熟經驗進行理論提升和宣傳推廣。
附屬檔案:寧波市智慧社區試點申報表(略)
寧波市民政局
2021年8月11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