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支持遼寧實驗室建設若干措施

《關於支持遼寧實驗室建設若干措施》是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東北、遼寧振興發展的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以科技創新帶動全面創新,以機制創新激發創新活力,加快科技創新重大平台建設,高標準建設遼寧實驗室(以下簡稱實驗室),打造我省在優勢科技、優勢產業領域的戰略科技力量,制定的措施。

2022年5月5日,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支持遼寧實驗室建設若干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支持遼寧實驗室建設若干措施
  • 印發時間:2022年5月5日
制定經過,措施內容,

制定經過

2022年5月5日,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支持遼寧實驗室建設若干措施》。

措施內容

關於支持遼寧實驗室建設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東北、遼寧振興發展的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以科技創新帶動全面創新,以機制創新激發創新活力,加快科技創新重大平台建設,高標準建設遼寧實驗室(以下簡稱實驗室),打造我省在優勢科技、優勢產業領域的戰略科技力量,現提出如下措施。
一、完善實驗室管理體制
(一)成立建設推進領導機構。按照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成立遼寧實驗室建設推進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實驗室建設發展,確定實驗室建設布局、總體目標、發展規劃、支持措施、組織保障和考核評估機制等相關重大事項,以及實驗室理事會理事長、實驗室主任等重要崗位人選。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科技廳,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委組織部、省委編辦、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知識產權局,瀋陽市政府、大連市政府等)
(二)實行靈活的治理結構。實驗室可以採取獨立法人或非獨立法人等模式組建。法人型實驗室為獨立法人機構,自主開展運行管理,獨立承擔民事責任。非法人型實驗室為非法人實體,按照相關法律和章程規定,開展運行管理,承擔民事責任。依託單位在非法人型實驗室建設運行中,發揮管理、協調、保障等方面作用,確保實驗室順利運行。(責任單位:瀋陽市政府、大連市政府,省科技廳、省委組織部、省委編辦、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
(三)實行理事會決策制。實驗室理事會是實驗室的決策和監督機構,負責審議實驗室章程、機構設定、主任提名及年度工作計畫、經費使用計畫等事項,協調解決建設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監督實驗室的建設運行,對實驗室主任年度業績進行考核評價等。涉及實驗室建設發展的重大事項由實驗室理事會報領導小組確定。實驗室理事會依照法律法規、國家有關政策和章程開展工作,接受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實驗室理事會一般由省、市級政府和相關部門、舉辦單位、依託單位負責人以及相關領域的著名科學家、企業家等組成。(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委組織部、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知識產權局,瀋陽市政府、大連市政府等)
(四)實行主任負責制。實驗室實行理事會領導下的主任負責制,實驗室主任全面負責實驗室工作,享有實驗室人、財、物等方面充分的自主權。(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瀋陽市政府、大連市政府等)
二、實行多方聯動機制
(五)爭取國家部委指導支持。爭取國家相關部委和單位等對實驗室建設發展給予指導和政策支持,布局建設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納入國家實驗室體系。(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知識產權局,瀋陽市政府、大連市政府等)
(六)堅持省市共建、以市為主。省政府負責戰略謀劃和政策引導,屬地市政府負責提供辦公及科研場所、基礎設施、土地、資金等要素保障,出台人才、項目、稅收等方面配套政策,營造良好科研生態環境。(責任單位:瀋陽市政府、大連市政府,省科技廳等)
(七)發揮依託單位作用。牽頭建設實驗室的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等單位是實驗室的依託單位,要將非法人型實驗室作為體制機制創新的“政策特區”,在學科配套、人才引進、平台建設等方面給予支持,協調解決實驗室建設與運行中的有關問題。(責任單位:瀋陽市政府、大連市政府,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
(八)吸引多方力量參與。吸引國內外重點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參與實驗室建設,鼓勵頭部企業等投資入股實驗室,與實驗室建立聯合研發中心等分支機構,以科研任務為牽引,集聚各類創新資源。(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瀋陽市政府、大連市政府等)
三、創新人才發展機制
(九)賦予選人用人自主權。實驗室自主選聘科研、管理、技術技能支撐等人員,按需設崗、按崗聘用、契約管理、能進能出,建立開放、流動、競爭、協同的選人用人機制。對不同崗位類別和編制性質的人員,可實行分類管理。(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瀋陽市政府、大連市政府等)
(十)鼓勵引進高層次人才。實驗室自主確定各類人才的薪酬待遇,建立與人才能力和貢獻相稱的薪酬分配製度,不受績效工資總量限制。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可採取“一事一議”等方式,給予年薪、科研經費和其他工作條件。根據實驗室建設發展需要提供機構編制保障。(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委編辦、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瀋陽市政府、大連市政府等)
(十一)給予人才政策傾斜支持。對實驗室引進的首席科學家、研究組負責人,可直接納入“興遼英才計畫”領軍人才及所在市高層次人才計畫。對引進的“帶土移植”團隊,按規定給予政策支持和獎勵。支持設立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後創新實踐基地,並與國內外高水平科研院所等單位共建博士點、碩士點,以科研任務為依託,聯合培養人才。鼓勵符合條件的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的教師、科研人員到實驗室兼職,兼職期間取得的工作業績可作為其所在單位考核和職稱評聘等的重要依據。(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瀋陽市政府、大連市政府等)
(十二)最佳化人才保障服務。為引進、聘用的外籍專家及隨行家屬辦理簽證、取得工作許可證及居留許可等提供專門的綠色通道。對科研人員因公臨時出國,按照規定實施分類區別管理,不進行批次限制,團組人數、在外停留天數根據實際需要安排。符合有關人才政策規定的實驗室高層次人才,可按規定享受居留、落戶、出入境、社會保障、配偶安置、住房、醫療、子女就學等方面服務保障政策,並可同時享受所在市的優惠政策。(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公安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政府外辦,瀋陽市政府、大連市政府等)
四、建立多元投入機制
(十三)加強財政資金引導。根據領導小組確定的工作任務,結合實驗室上年度考核、資金使用及建設發展等情況,堅持省政府投入為引導,實驗室屬地市政府投入為主體,省、市財政投入統籌用於支持實驗室建設發展,包括建設大科學裝置、購置科研設備、實施科研項目、開展國際合作、保障日常運行等。(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瀋陽市政府、大連市政府等)
(十四)拓寬科研經費來源渠道。支持實驗室承擔科技部等國家部委及單位相關重大科研任務,支持申報省、市科技計畫項目,競爭獲取科研經費。對於與實驗室相關的重大創新任務,可採取定向委託的方式交由實驗室承擔。支持實驗室對接行業龍頭企業等,承擔相關橫向課題。(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瀋陽市政府、大連市政府等)
(十五)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建設。鼓勵社會以捐贈、入股、建立基金等方式,參與實驗室建設。探索智慧財產權證券化交易等金融手段,為實驗室建設發展提供資本支持。實驗室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可用於實驗室建設發展及相關人員激勵獎勵等。(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機關事務局、省知識產權局,瀋陽市政府、大連市政府等)
五、改革科研管理機制
(十六)賦予科研管理自主權。實驗室自主實施相應類別的科研項目,其科研項目視同省級科技計畫項目。完善科研項目的形成機制和管理方式,簡化科研項目過程管理和監督檢查。支持實驗室積極爭取牽頭組織或參與國際大科學計畫和大科學工程。(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瀋陽市政府、大連市政府等)
(十七)賦予科研經費管理使用自主權。在實驗室試行財政科研項目經費“包乾制”和“負面清單管理”制度,確保項目經費“放得開、管得住”。實驗室可依照法定程式自行組織或者委託政府採購代理機構採購科研儀器設備,自行選擇科研儀器設備評審專家。對實驗室採購進口儀器設備實行備案制管理。(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瀋陽市政府、大連市政府等)
(十八)賦予成果轉化自主權。實驗室取得的科技成果,按約定和貢獻確定權屬和收益分配方案,可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10年以上長期使用權,支持科研成果優先在省內轉化。鼓勵各級政府引導基金支持實驗室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支持實驗室與產業技術研究院、科技大市場、中試基地及相關企業等開展合作,促進科技成果就地孵化轉化。加強智慧財產權專業服務,培育高價值專利,防範智慧財產權風險。(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機關事務局、省知識產權局,瀋陽市政府、大連市政府等)
六、健全組織保障機制
(十九)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實驗室按程式規定設立黨組織,加強組織建設,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要求,切實加強廉政建設和風險防控。(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瀋陽市政府、大連市政府等)
(二十)強化績效考核評估。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對實驗室進行績效考核評估。根據不同類型實驗室的特點,分類設計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建立以創新績效為核心的年度考核和定期評估相結合的考核評估機制,將年度考核結果作為下一年度經費支持的重要依據;一般每5年進行一次定期評估,評估結果作為後續對實驗室支持或整改的重要依據。(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委組織部、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知識產權局,瀋陽市政府、大連市政府等)
(二十一)建立容錯免責機制。尊重科研規律,結合本措施及配套檔案等規定,依法對實驗室開展巡視、審計等。除國家和相關部門有明確規定外,實驗室制定的內部規章制度,經實驗室理事會審定後,可作為相關檢查、審計的依據。(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知識產權局,瀋陽市政府、大連市政府等)
(二十二)完善工作落實機制。省市要建立協同聯動工作機制,結合職能分工密切配合,及時解決實驗室建設發展中出現的實際困難和具體問題。相關部門和各相關市要會同相關實驗室制定具體落實細則和配套措施,強化工作落實。(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委組織部、省委編辦、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知識產權局,瀋陽市政府、大連市政府等)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