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推進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的實施方案

關於推進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的實施方案

2023年7月5日,鄭州市教育局、鄭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鄭州市公安局、鄭州市財政局、鄭州市交通運輸局、鄭州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鄭州市文物局、鄭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鄭州市應急管理局、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鄭州市委員11部門印發《關於推進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推進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的實施方案
  • 發布單位:鄭州市教育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市文物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應急管理局、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鄭州市委員 
內容全文,成員單位職責,政策解讀,

內容全文

關於推進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的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進一步規範開展我市中小學生研學旅行工作,全面提升中小學生綜合素質,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根據《河南省教育廳等10部門印發關於推進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的實施方案的通知》(豫教基一〔2019〕13號)的工作安排,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重要意義
中小學生研學旅行是由教育部門和學校有計畫地組織安排,通過集體旅行、集中食宿等方式開展的研究性學習和旅行體驗相結合的校外教育活動,是教育教學的重要內容,是深化基礎教育綜合改革,落實“五育”並舉,推進素質教育的一項重要舉措。
開展研學旅行,有助於讓廣大中小學生在研學旅行中感受祖國大好河山,感受中華傳統美德,感受光榮革命歷史,感受改革開放偉大成就,感受地域特色文化;有助於推動素質教育全面實施,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引導學生主動適應社會,促進書本知識和生活經驗的深度融合;有助於激發學生對黨、國家、人民的熱愛之情,堅定“四個自信”的理解與認同;有助於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學會動手動腦、生存生活、做人做事,培養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二、工作目標  
結合中原文化和鄭州特色,開發一批育人效果突出的研學旅行實踐活動課程;建設一批具有良好示範帶動作用的研學實踐基地(營地);打造一批具有中原特色的研學旅行精品線路;培養一批志在研學、專業過硬、結構合理的研學旅行師資隊伍;研發一套基層可推、一線可學、外地可鑑的精品研學旅行課程體系;建立一套管理規範、責任清晰、保障到位的研學旅行工作機制,形成中小學生廣泛參與、活動品質持續提升、組織管理規範有序、基礎條件保障有力、安全責任落實到位、文化氛圍健康向上的鄭州特色研學旅行發展體系。
三、基本原則
(一)教育性原則
堅持教育為先,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五育”並舉,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研學旅行要結合學生身心特點、接受能力和實際需要,注重系統性、知識性、科學性、自然性、生活性和趣味性,為學生全面發展提供良好成長空間。
(二)實踐性原則
堅持因地制宜,研學旅行要突出地域特色,引導學生走出校園,在不同的環境中拓展視野、豐富知識、了解社會、親近自然、參與體驗。
(三)安全性原則
堅持安全第一,研學旅行要建立安全保障機制,明確安全保障責任,落實安全保障措施,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
(四)公益性原則
堅持公益屬性,研學旅行不得開展以營利為目的的經營性創收,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低收入家庭學生要減免費用,切實為學生的全面發展服務。
(五)協同性原則
研學旅行是個系統工程,涉及部門、單位多,要統籌協作,分工負責,創新體制機制,形成合力,實現資源共享。
(六)規範性原則
研學旅行應做到全程公開、透明,不得發生任何損害學生利益的行為,強化監督,營造風清氣正的研學旅行環境。
四、主要任務
(一)建立運行管理機制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我市實際情況,制定系列研學旅行規章制度,建立適合我市研學旅行活動需求的管理模式。採用政府採購、公開招標、自主開展等多種方式,精選研學旅行主題,打造精品線路,建立開放式、多元化的實踐育人體系。
建立政府主導、部門配合、多方聯動的協同機制,加大對研學旅行工作的綜合統籌和科學管理。教育局、發展改革委、公安局、財政局、交通運輸局、文廣旅局、文物局、衛健委、市場監督管理局、應急管理局、團委等相關部門,按照各部門職責協同配合,有效推進研學旅行工作順利實施。
(二)建立綜合保障機制
採取多種形式、多種渠道籌措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經費,加大經費投入,探索建立政府、學校、社會、家庭共同承擔的多元化經費保障機制。
按照“教育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引導各部門、社會組織共同承擔教育職責,積極完善安全防範措施,明確安全責任,加強監管力度,制定切實可行的研學旅行安全保障方案及應急預案,形成行之有效的事故處理、責任界定及糾紛處理模式,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
(三)建立基地資源體系
充分挖掘具有鄭州地域特色的資源優勢,遵循教育規律,結合中小學生特點,強化實踐體驗內容,遴選建設一批主題鮮明、各具特色、管理規範的研學實踐基地(營地);並以研學實踐基地(營地)為支撐,整合周邊資源,精心設計一批主題相對集中、交通相對便利、體驗相對豐富的主題聚焦式研學線路和營地輻射式研學線路,最終形成可以滿足廣大中小學生研學旅行需求的鄭州市研學實踐基地(營地)資源體系。
通過三年的努力,每個開發區、區、縣(市)打造出若干個特色明顯、課程豐富的研學實踐基地(營地),形成三條以上相對成熟的研學旅行路線;全市公布一批研學實踐基地(營地)和若干條具有示範引領作用的研學旅行路線。
(四)建立課程管理體系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聯合基地(營地)和研學機構,將研學旅行作為理想信念教育、愛國主義教育、革命傳統教育、改革開放成就、國情教育、綜合實踐活動和勞動教育的重要載體,根據學段特點和地域特色,加強研學旅行課程建設,逐步開發建設鄉土鄉情、縣情市情、省情國情等不同層次,以及自然與文化、歷史與地理、科技與人文、工業與農林、城市與鄉村、傳統與現代、參與與體驗等多種類型的研學旅行實踐活動課程體系,編寫適合我市中小學生研學旅行活動的專題讀本。儘快出台《鄭州市中小學生研學實踐課程規劃方案》。
(五)建立科學評價體系
研究制定研學旅行工作的督導評價標準,定期開展研學旅行專項督導,建立健全科學有效的研學旅行評價機制,保障研學旅行健康有序發展。各開發區、區縣(市)政府、相關部門要將研學旅行作為常態化工作,積極有效推進;結合研學旅行工作的開展,將小學生研學旅行情況記入學期評價和畢業評價,將中學生研學旅行情況,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中的“社會實踐”專項進行記錄和評價。
五、推進措施
(一)納入中國小教育教學計畫
各開發區、區縣(市)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中國小開展研學旅行的指導和幫助。各中國小要結合當地情況和學校實際,把研學旅行納入學校教育教學計畫,做到有課時、有師資,最終形成校本研學旅行課程體系。與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統籌考慮,精心設計研學旅行活動課程,促進研學旅行和學校課程有機融合。實施研學實踐課程,要做到立意高遠、目的明確、活動生動、學習有效,避免“只旅不學”或“只學不旅”現象。
學校根據教育教學計畫在正常上課時間內靈活安排研學旅行時間,儘量錯開旅遊高峰期,每學年安排一至兩次研學旅行。一般安排國小四到六年級開展1-3天活動時間,國中七到八年級開展3-5天活動時間,高中一到二年級(含中等職業學校) 開展3-7天活動時間。開展研學旅行活動,國小以縣情市情為主、國中以市情省情為主、高中階段以省情國情為主。各學校一般不組織境外研學旅行,確有需要的,須嚴格按照教育部《中國小學生赴境外研學旅行活動指南(試行)》規定進行。
(二)加強研學實踐基地(營地)的建設和管理
以教育行政部門為主,文廣旅、文物等相關部門密切合作,根據研學旅行目標,結合域情、校情、生情,依託自然和文化遺產資源、紅色教育資源和綜合實踐基地、大型公共設施、知名院校、工礦企業、科研機構等,遴選建設一批安全適宜的中小學生研學實踐基地(營地),並對基地(營地)實行定期評估驗收和動態管理,逐步建立基地(營地)的準入標準、退出機制和評價體系。以基地(營地)為依託,積極推動資源共享和區域合作,打造一批示範性研學旅行精品線路,逐步形成布局合理、互聯互通的研學旅行網路。充分挖掘特色資源,有針對性開發基地研學旅行特色課程,力爭做到“一地一特色,一地一品牌”。市教育局適時出台《鄭州市中小學生研學實踐基地(營地)準入管理辦法》。
(三)規範研學旅行組織管理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國小校要探索制定本區域、本學校的中國小研學旅行工作規程。學校開展研學旅行活動,必須做到“活動有方案,行前有備案,應急有預案”。學校可採取自行開展或委託開展的形式,提前擬定活動方案(含應急預案和保單信息)並按管理許可權報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學校必須通過家長委員會、致家長的一封信、召開家長會、信息化平台等形式告知家長活動意義、時間安排、出行線路、費用收支、注意事項等信息,加強學生和教師的研學旅行事前培訓和事後考核。學校開展研學旅行,必須根據需要配備一定比例的學校領導、教師和安全員,也可吸收少數家長作為志願者,負責學生活動管理和安全保障。學校自主開展研學旅行,要與家長簽訂協定書,明確學校、家長、學生的責任和權利。學校直接開展的研學旅行費用,可以列入代收費項目。學校委託開展研學旅行,要與有資質、信譽好的委託企業或機構簽訂協定書,明確委託企業或機構承擔學生研學旅行安全責任。市教育局、市文廣旅局要抓緊研究,適時出台《鄭州市中小學生研學旅行承辦企業(機構)準入管理辦法》。
2023年,全市篩選確定3個開發區、區縣(市)作為全域試點,其他開發區、區縣(市)和市屬學校分別確定5所以上學校同步開展研學旅行實踐探索。2024年底以前,中國小研學旅行工作在全市所有開發區、區縣(市)全面鋪開。 各開發區、區縣(市)儘快出台本區域中小學生研學旅行實施方案。
(四)健全經費籌措措施
文廣旅、文物等相關部門要對中小學生研學旅行實施減免場館、景區、景點門票政策,提供優質研學服務。列入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的遊覽參觀門票按規定實行全免,公益性博物館、科技館等按有關規定落實門票減免政策,其它場館門票價格在規定的優惠政策基礎上,原則上要低於社會旅遊團隊價格,同時提供優質服務。對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低收入家庭學生研學活動費用予以免除,由學校公用經費安排解決,其他學生研學旅行費用主要由家長承擔。參與研學旅行活動的教師,在整個研學旅行活動過程中產生的費用,由學校公用經費列支,不得列入學生研學旅行費用由家長均攤。學校教師組織研學旅行活動要計入教育教學工作量。鼓勵社會捐贈、公益性活動等形式支持開展研學旅行。
交通部門對中小學生研學旅行公路和水路出行嚴格執行兒童票價優惠政策,鐵路部門可根據研學旅行需求,在能力許可範圍內積極安排好運力。
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會同教育行政部門將研學旅行納入校方責任險範圍,鼓勵保險企業開發有針對性的產品,對投保費用實施優惠措施。
(五)建立安全責任體系
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國小校要制定科學有效的中小學生研學旅行安全保障方案,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責任落實、事故處理、責任界定及糾紛處理機制,做好自然災害預判、預警機制,實施分級備案制度,做到層層落實,責任到人。學校要做好行前安全教育工作,必須投保校方責任險,確保出行師生購買意外險,與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與委託開展研學旅行的企業或機構簽訂安全責任書,明確各方安全責任。
(六)加強專業人員隊伍建設
研學旅行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要確定相應的管理人員和教師作為研學旅行活動負責人。各學校有計畫地培養一批研學旅行專業教師,按照不同學段學生的年齡特點、認知規律,組織開展研學旅行的專業知識、組織管理、安全管理、後期保障和突發應急處置等方面的專業培訓,提升指導學生學習體驗等方面的知識與技能,將研學旅行培訓納入我市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培訓體系。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相關部門要有專人負責研學旅行工作的指導和管理。建立鄭州市研學旅行專家庫,開展研學旅行課題研究,參與開展研學實踐課程優質課、研學實踐基地(營地)和研學承辦機構評審,研究解決研學旅行工作推進中的問題,研究探索推進研學旅行工作的有效模式。
(七)推動研學旅行內涵發展
要注重研學旅行活動的內涵發展,定期組織研學旅行文化交流,鞏固研學旅行成果。學校在組織研學旅行時,以啟發、引導為主,給學生提供充裕的時間和空間。研學旅行活動結束後,學生將研學的問題和成果進行梳理、提煉,並通過多種形式進行匯報展示。學校可結合校園文化藝術節等項目,舉辦研學旅行的研究報告會、徵文、攝影、繪畫比賽等後續活動,鞏固研學旅行成果。各級教育部門要加強與國家級研學旅行試驗區及先進城市研學旅行方面的學習交流,借鑑先進經驗,並將成果結集推廣,推動研學旅行工作深入開展。
六、保障機制
(一)統籌協調,加強領導
成立鄭州市中小學生研學旅行工作領導小組,加大對研學旅行工作的統籌規劃和指導管理,結合實際制訂相應工作方案,將責任層層分解落實到相關部門和單位,定期檢查工作推進情況,加強指導督辦。
(二)強化督導,規範管理
各級教育督導部門要把研學旅行納入專項督導範圍,重點對研學旅行經費保障、基地(營地)建設、優惠政策、部門職能、規範管理等落實情況進行考核督查,確保研學旅行收到實效。
(三)以點帶面,整體推進
定期總結研學旅行工作開展情況、取得成效和典型經驗,在穩步推進工作的同時,充分挖掘和提煉一批先進典型,發揮試點區域和學校的示範引領作用。
(四)加強宣傳,營造氛圍
加大對中小學生研學旅行政策的宣傳力度,爭取學校、師生和家長的廣泛理解和支持,積極宣傳中小學生開展研學旅行的重要意義、育人效果,及時宣傳好典型、好主題、好案例,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要充分發揮家長委員會、家長志願者的作用,形成研學旅行工作的家校合力,借鑑先進經驗,推動我市研學旅行工作健康快速發展。

成員單位職責

鄭州市中小學生研學旅行工作領導小組
及成員單位職責
市政府建立鄭州市中小學生研學旅行工作領導小組,分管副市長為組長,分管副秘書長、市教育局局長、市文廣旅局局長為副組長,其他局委主要領導為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辦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局長兼任,市教育局和文廣旅局分管副局長擔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主要負責研學旅行日常工作,適時組織召開相關會議,協調解決相關問題,推進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如下:
一、鄭州市教育局 負責加強與上級相關部門聯繫溝通,明確政策要求;制定相關落實檔案,組織召開相關會議;安排部署工作任務,協調解決有關具體問題;將研學旅行納入學校課程計畫,列入督導項目,形成工作常態;組織開展相關督導檢查,匯總情況、上報信息、定期通報;督促相關學校使用交通運輸部門提供的合法客運企業的正規車輛。
二、鄭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支持研學實踐基地(營地)建設;指導研學實踐基地(營地)、研學旅行承辦機構合理確定收費標準。
三、鄭州市公安局 協同教育行政部門進行研學旅行安全教育;加強對研學旅行住宿的賓館、酒店行業治安管理的指導,依法查處運行學生車輛的交通違法行為,積極為學生研學旅行交通安全提供保障和便利。
四、鄭州市財政局 大力支持研學旅行工作,統籌學校生均公用經費、生均運轉經費、教育收費等資金,做好研學旅行資金保障。
五、鄭州市交通運輸局 根據研學旅行工作需求,督促相關客運企業檢查學生出行交通工具,嚴格執行旅遊(包車)客運出行手續及班線客運兒童票價優惠政策,完善研學旅行基地周邊的公路標誌標識設施。
六、鄭州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 依法負責將研學旅行納入常態業務管理,指導旅遊相關單位開闢綠色通道,做好研學旅行服務、門票優惠、接待工作,確保行業誠信;協調文化類基地(營地)做好研學旅行服務;指導研學旅行的市內宣傳推廣;為研學旅行提供服務時,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研學旅行服務規範》(LB/T054-2016)執行。
七、鄭州市文物局 指導文物文博單位開放資源,增設研學旅行專業設施設備,積極開發研學實踐課程,做好研學旅行服務。
八、鄭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負責全市研學旅行過程中的衛生相關應急工作,組織指導疫病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做好研學旅行目的地醫療站點的督察工作,必要時應設立駐點醫療站點。
九、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對研學旅行涉及的鄭州市食品經營場所加強食品安全監管。
十、鄭州市應急管理局 指導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工作。
十一、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鄭州市委員會 組織督促各級共青團組織將少先隊、共青團活動與研學旅行有機結合起來,鼓勵大學生參與研學旅行服務志願者活動。

政策解讀

鄭州市教育局等11部門
《關於推進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的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1.出台《方案》的意義和依據是什麼?
中小學生研學旅行是由教育部門和學校有計畫地組織安排,通過集體旅行、集中食宿方式開展的研究性學習和旅行體驗相結合的校外教育活動。
研學旅行對於促進中小學生全面發展,推動基礎教育改革,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有重要意義。研學旅行把學校教育和校外教育有效銜接,強調學思結合,突出知行統一,讓學生在研學旅行中學會動手動腦,學會生存生活,學會做人做事,促進身心健康,有助於培養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是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提高教育質量的重要途徑。
  制訂檔案依據主要是兩個檔案:2016年11月教育部等11部門印發《關於推進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的意見》(教基一〔2016〕8號)和2019年河南省教育廳等10部門印發《關於推進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的實施方案的通知》(豫教基一〔2019〕13號)。
2.請介紹一下《方案》的研製過程?
  《方案》的制定經過了長時間的醞釀準備,包括專題調研、試點實驗、廣泛徵求意見等多個環節,儘可能凝聚各方共識,使《方案》科學、嚴謹、可操作性強。
  一是前期準備。2019年鄭州市成為省級研學試驗區,選擇研學實驗校開始試點探索。當年評選了鄭州市首批研學實踐精品課程並已結集成《天之中 鄭研學》正式出版。疫情期間完成多項省市研學旅行相關課題並開發了一批線上研學課程。
二是研討論證。2023年以來相繼召開三次研學旅行實施方案研討會,各開發區、區縣(市)教育局主管局長、科室主要負責人,國小、中學、高中及民辦學校代表充分發表意見,反覆論證,對方案草稿進行了修訂。
三是徵求意見。5月召開家長代表徵求意見會,來自各區的國小、中學家長代表對實施方案提出意見建議,進一步完善了實施方案。同時徵求相關局委意見,就具體內容反覆溝通協商,綜合各方面意見,經修改完善形成了《方案》的終稿。
  3.《方案》對推進鄭州市中小學生研學旅行工作提出了哪些目標要求?
  目標要求:結合中原文化和鄭州特色,開發一批育人效果突出的研學旅行實踐活動課程;建設一批具有良好示範帶動作用的研學實踐基地(營地);打造一批具有中原特色的研學旅行精品線路;培養一批志在研學、專業過硬、結構合理的研學旅行師資隊伍;研發一套基層可推、一線可學、外地可鑑的精品研學旅行課程體系;建立一套管理規範、責任清晰、保障到位的研學旅行工作機制,形成中小學生廣泛參與、活動品質持續提升、組織管理規範有序、基礎條件保障有力、安全責任落實到位、文化氛圍健康向上的鄭州特色研學旅行發展體系。
  4.開展中小學生研學旅行工作的基本原則有哪些
  《方案》提出了開展研學旅行的六條基本原則,是鄭州市組織開展研學旅行的基本依據。一是教育性原則。堅持教育為先,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五育”並舉,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研學旅行要結合學生身心特點、接受能力和實際需要,為學生全面發展提供良好成長空間。二是實踐性原則。堅持因地制宜,突出地域特色,引導學生走出校園,在不同的環境中拓展視野、豐富知識、了解社會、親近自然、參與體驗。三是安全性原則。堅持安全第一,建立安全保障機制,明確安全保障責任,落實安全保障措施,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四是公益性原則。堅持公益屬性,不得開展以營利為目的的經營性創收,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低收入家庭學生要減免費用。五是協同性原則。統籌協作,分工負責,形成合力,實現資源共享。六是規範性原則。做到全程公開、透明,不得發生任何損害學生利益的行為,強化監督,營造風清氣正的研學旅行環境。
  5.《方案》對推進研學旅行工作提出哪些具體措施?
  一是納入中國小教育教學計畫。各中國小要結合當地情況和學校實際,把研學旅行納入學校教育教學計畫,做到有課時、有師資,最終形成校本研學旅行課程體系。學校根據教育教學計畫在正常上課時間內靈活安排研學旅行時間,儘量錯開旅遊高峰期,每學年安排一至兩次研學旅行。一般安排國小四到六年級開展1-3天活動時間,國中七到八年級開展3-5天活動時間,高中一到二年級(含中等職業學校) 開展3-7天活動時間。開展研學旅行活動,國小以縣情市情為主、國中以市情省情為主、高中階段以省情國情為主。各學校一般不組織境外研學旅行,確有需要的,須嚴格按照教育部《中國小學生赴境外研學旅行活動指南(試行)》規定進行。
二是加強研學實踐基地(營地)的建設和管理。遴選建設一批安全適宜的中小學生研學實踐基地(營地),並對基地(營地)實行定期評估驗收和動態管理,逐步建立基地(營地)的準入標準、退出機制和評價體系。
三是規範研學旅行組織管理。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國小校要探索制定本區域、本學校的中國小研學旅行工作規程。學校開展研學旅行活動,必須做到“活動有方案,行前有備案,應急有預案”。學校可採取自行開展或委託開展的形式,提前擬定活動方案並按管理許可權報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四是健全經費籌措措施。對中小學生研學旅行實施減免場館、景區、景點門票政策,其它場館門票價格在規定的優惠政策基礎上,原則上要低於社會旅遊團隊價格。對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低收入家庭學生研學活動費用予以免除。
五是建立安全責任體系。學校要做好行前安全教育工作,必須投保校方責任險,確保出行師生購買意外險,與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與委託開展研學旅行的企業或機構簽訂安全責任書,明確各方安全責任。
  6.《方案》在加強研學旅行工作保障方面有哪些具體措施?
  一是統籌協調,加強領導。結合實際制訂相應工作方案,將責任層層分解落實到相關部門和單位,定期檢查工作推進情況,並在附屬檔案中詳細列出了鄭州市中小學生研學旅行工作領導小組及成員單位職責,有利於各部門形成合力,統籌推進。
二是強化督導,規範管理。各級教育督導部門要把研學旅行納入專項督導範圍,確保研學旅行收到實效。
三是以點帶面,整體推進。定期總結研學旅行工作開展情況、取得成效和典型經驗,在穩步推進工作的同時,充分挖掘和提煉一批先進典型,發揮試點區域和學校的示範引領作用。
四是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加大對中小學生研學旅行政策的宣傳力度,爭取學校、師生和家長的廣泛理解和支持,積極宣傳中小學生開展研學旅行的重要意義、育人效果,及時宣傳好典型、好主題、好案例,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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