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推行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田長制的實施方案

2021年10月26日,銅陵市委、市政府印發《關於推行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田長制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的通知,標誌著“田長制”在我市全面實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推行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田長制的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1年10月26日
修訂信息,內容解讀,

修訂信息

2021年10月26日,銅陵市委、市政府印發《關於推行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田長制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的通知。

內容解讀

《方案》明確,到2021年底,建立市、縣、鄉、村四級田長制責任體系和相關配套制度,初步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全覆蓋無死角的耕地保護新機制。2025年,全市田長制配套制度進一步健全,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實現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數量不減、質量提升、布局穩定,確保完成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高標準農田建設等目標任務。
《方案》明確,到2021年底,建立市、縣、鄉、村四級田長制責任體系和相關配套制度,初步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全覆蓋無死角的耕地保護新機制。2025年,全市田長制配套制度進一步健全,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實現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數量不減、質量提升、布局穩定,確保完成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高標準農田建設等目標任務。
《方案》明確,市、縣(區)兩級設立總田長、副總田長和田長,鄉級設立田長、副田長,村級設立田長。市級總田長由市委書記和市長擔任;副總田長由市委副書記和市政府分管自然資源、農業農村工作的負責同志擔任。市級田長由市委、市政府負責同志擔任,以縣(區)為單元,明確責任區域。
《方案》還對“田長制”的組織形式、工作職責等做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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