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關於全面建立耕地保護田長制的實施方案》是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耕地保護和糧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非糧化”,確保糧食安全,2022年6月21日,陝西省委辦公廳、陝西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關於全面建立耕地保護田長制的實施方案
- 發布單位:陝西省委辦公廳、陝西省政府辦公廳
內容解讀,發展歷史,
內容解讀
《方案》要求
堅持黨政同責,建立黨委統一領導、政府具體負責、相關部門各司其職的責任體系,層層壓實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責任。到10月底,全面建立以保護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為目標的田長制管理模式,格線化管理工作格局基本確立,實現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責任全覆蓋。到2025年,田長制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耕地面積總量保持穩定,永久基本農田科學合理布局、質量合格,利用水平明顯提升,永久基本農田儲備區基本穩定。
《方案》明確
省級設立總田長,由省委、省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全面推行以市(區)為單位,以縣(市、區)為紐帶,鄉鎮(街道)為重點,村(社區)為關鍵的四級田長制。市(區)、縣(市、區)、鄉鎮(街道)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分別擔任一級田長、二級田長、三級田長,村級黨組織書記或村委會主任為四級田長,依據管轄範圍和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實施屬地管理、分級保護、逐級負責。
《方案》規定
省、市、縣三級設立田長制辦公室,黨委或政府分管自然資源工作的負責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自然資源部門主要負責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各級黨委組織、宣傳部門,發展改革、公安、財政、水利、生態環境、農業農村和林業等政府組成部門、直屬機構為成員單位。辦公室設在自然資源部門。鄉鎮(街道)、村級田長制辦事機構的設立,由縣級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方案》強調
對工作成效突出的地方政府予以表揚和激勵,對存在問題的視情予以通報曝光、警示約談、追責問責;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將工作實績作為地方有關黨政領導幹部考核等次評定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重要參考。
發展歷史
2022年6月21日,陝西省委辦公廳、陝西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陝西省關於全面建立耕地保護田長制的實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