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施產業規劃類專利導航項目的重要意義
當前,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產業發展進入調整結構、轉型升級、提質增效的攻堅期,必須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必須以智慧財產權構築產業核心競爭力。《中國製造2025》提出“加強制造業重點領域關鍵核心技術智慧財產權儲備,構建產業化導向的專利組合和戰略布局”,有賴於專利導航的前端引領。國務院印發的廣東、天津和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及進一步深化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開放方案等均作出“建立專利導航產業發展工作機制”的明確部署,《國務院關於積極推進“網際網路 ”行動的指導意見》提出“加強融合領域關鍵環節專利導航,引導企業加強智慧財產權戰略儲備與布局”的明確要求,將專利導航作為改革創新的重要舉措,在自貿區建設和“網際網路 ”行動中予以重點推進。
專利導航是產業決策的新方法,是運用專利制度的信息功能和專利分析技術系統導引產業發展的有效工具。開展專利導航可以發揮專利信息分析對產業運行決策的引導作用,發揮專利制度對產業創新資源的配置作用,提高產業創新效率和水平,防範和規避產業智慧財產權風險,強化產業競爭力的專利支撐,提升產業創新驅動發展能力。
實施產業規劃類專利導航項目是專利分析與產業決策深度融合的主要抓手,是在專利導航下產業創新資源配置的頂層設計過程。作為支撐產業創新發展的重要改革舉措,亟需推行專利導航產業發展的有益經驗和有效做法,在更大範圍推廣實施產業規劃類專利導航項目。
二、產業規劃類專利導航項目的主要內涵
(一)項目定位。一是制訂和調整產業規劃的依據。實施產業規劃類專利導航項目能夠發揮專利信息導航作用,以全球視野研判產業創新發展的方向和路徑,為制定出台或調整完善產業規劃提供基礎性支撐。二是開展企業微觀專利導航的基礎。通過實施產業規劃類專利導航項目,全面梳理和分析產業關鍵領域全球專利布局,能夠為企業等市場主體實施企業運營類專利導航項目制訂專利運營方案,開展專利布局儲備提供前瞻性分析。
(二)分析方法。通過產業專利大數據分析,從產業發展歷史演進的視角,揭示
產業鏈與專利布局的匹配度和產業競爭中的專利控制力,明晰產業發展方向和創新重點,規劃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路徑,指引企業培育、人才引進、協同運營等發展路徑。
(三)項目管理。產業規劃類專利導航項目具有專利分析和規劃決策等不同階段,必須從機制上保障分析成果科學有效,成果落地順暢有力,可以建立項目委託方、承擔方和
評估方等共同參與,包括管理決策機制、執行協調機制、質量保障機制等在內的項目管理制度。
三、推廣實施產業規劃類專利導航項目的要求
(一)加強《導則》宣貫。要加大宣傳力度,向相關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特別是國家智慧財產權試點示範園區、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等做好《導則》宣傳工作,為推廣實施產業規劃類專利導航項目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政策環境;要豐富宣貫內容,做好《導則》主要理念和方法的解讀,利用各種形式的培訓交流活動,宣講專利導航是提高產業決策科學化水平的新舉措。
(二)科學界定專利導航。目前,一些地方知識產權局、智慧財產權試點示範園區、行業協會等已經開展了相關的產業專利分析工作。在實際工作中,要把握專利導航試點工程的內涵,深刻理解產業規劃類和企業運營類專利導航項目的實質,對專利導航進行科學界定。一般的查新檢索、預警分析、項目評議等專利分析不屬於專利導航。
(三)開展項目備案管理。實施產業規劃類專利導航項目的項目委託方,包括各級知識產權局、智慧財產權試點示範園區、全國性或地方性行業協會等,可按照“自願、分步、隨時”的原則向我局進行項目備案。項目立項時通過所在省(區、市)知識產權局向我局提交項目立項備案書,備案的項目完成後,向我局提交專利導航分析報告和正式出台的政策性檔案等項目成果及項目管理、
專家評估意見、成果套用效果等相關證明檔案。
(四)建立聯動工作機制。建立國家知識產權局統籌協調、引導規範,省級知識產權局推廣帶動、具體實施的項目實施聯動工作機制。每年我局將在已完成的備案項目中遴選一批產業規劃類專利導航示範項目,進行大力宣傳並給予一定經費支持,支持完成示範項目的服務機構優先申報國家專利運營試點企業,積極承擔我局的相關專利導航項目。國家專利導航產業發展實驗區、國家專利協同運用試點單位、國家智慧財產權試點示範園區等備案的項目予以優先考慮。
各省(區、市)知識產權局要積極推動專利導航產業發展實驗區、智慧財產權試點示範園區等加大項目實施力度,貫徹落實《導則》,並紮實做好項目備案工作。
特此通知。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201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