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印發通知
關於印發《關於建立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長效機制的意見》的通知
組通字[2009]2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組織部、宣傳部,政府教育、公安、民政、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人事、勞動保障)、農業、林業廳(局)、扶貧辦,團委、婦聯,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各人民團體組織人事部門,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組織部、宣傳部、教育局、公安局、
民政局、財政局、人事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農業局、林業局、團委、婦聯,部分高等學校黨委:
現將《關於建立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長效機制的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意見
關於建立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長效機制的意見
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是黨中央作出的一項重大
戰略決策,對於改善農村基層幹部隊伍結構、培養新農村建設骨幹力量和黨政幹部後備人才,推進新形勢下農村改革發展,夯實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具有重大意義。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既注重激勵保障,又強化競爭擇優,確保大學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幹得好、流得動,逐步建立一支規模適度、結構合理、素質優良、充滿活力的大學生“村官”隊伍,現就建立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長效機制提出以下意見。
選聘制度
規模和計畫
中央計畫從2008年到 2012年選聘10萬名大學生“村官”,每年根據各省區市的行政村數量分配選聘名額,中央財政予以補助。各省區市和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也可結合本地實際,自行選聘一定數量的大學生“村官”,所需費用由
地方財政支付。各地要合理確定選聘大學生“村官”的總體規模和年度計畫,穩步有序推進選聘工作。大學生“村官”聘用期滿離任的,或出現其他離崗等情況的,要把缺額納入下一年度選聘計畫。
定期統一選聘
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一般每年集中開展一次。選聘工作原則上由省區市一級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團委統一組織實施或省、市兩級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團委共同組織實施。選聘名額、選聘辦法、選聘條件要提前向社會發布,並進行正面宣傳引導,鼓勵優秀高校畢業生自願報名應聘。高等學校要積極配合做好有關工作。
程式和條件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按照中央有關部門確定的選聘條件和發布公告、個人報名、資格審查、考試考察、體檢、公示等基本程式,主要選聘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是中共黨員或擔任過學生幹部的優秀高校畢業生。選聘過程接受
社會監督,增強透明度和公信度。選聘對象確定後,縣級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與其簽訂聘任契約,契約中要明確雙方聘用關係及大學生“村官”為村級組織特設崗位人員、系非公務員身份,細化管理考核、待遇保障、競爭擇優、期滿去向等方面的條款。
培訓制度
制定培訓規劃
省區市黨委組織部要把大學生“村官”納入整個幹部教育培訓規劃,建立健全大學生“村官”崗位培訓制度,制定
年度培訓計畫,並每年至少舉辦一期示範培訓班。市、縣兩級要組織實施好大學生“村官”培訓工作。大學生“村官”任職上崗前,都要安排崗前培訓。聘用期間,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崗位培訓,累計時間不少於7天。兼任鄉、村團組織職務的,由共青團組織納入農村團幹部培訓規劃。參加培訓情況,要作為大學生“村官”考核、推優的依據。
突出培訓重點
大學生“村官”教育培訓要針對崗位特點,堅持以政治理論和思想道德教育為基礎,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涉農法律法規、市場經濟知識、農村經營管理知識、農業實用技術、
農村基層組織建設以及開展調查研究、做好民眾工作、進行自主創業等為重點,以提高做好農村工作、帶領民眾創業致富本領為目的。培訓中要注重講解“三農”工作的方針政策,介紹新農村建設情況和鄉風民俗,傳授開展農村工作的經驗方法,幫助大學生“村官”儘快進入工作角色,打開工作局面。
拓展培訓渠道
依託各級黨校、行政院校、高等院校、幹部學院、幹部培訓基地、遠程教育站點、團校等,大力加強大學生“村官”的系統培訓。通過優秀大學生“村官”介紹體會、鄉村幹部傳授經驗、組織大學生“村官”實地考察學習等靈活多樣的方式,強化大學生“村官”的技能培訓。教育、科技、農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扶貧等部門要發揮優勢,整合資源,積極開展大學生“村官”專項培訓。高等院校特別是農業院校,要結合大學生“村官”特點和工作需要,開展繼續教育和研究生同等學力教育。
保障制度
落實補貼
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和
地方財政補助資金要按時撥付到位,保證大學生“村官”工作、生活補貼比照本地鄉鎮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後工資水平及時發放。加強對大學生“村官”補助資金的管理,建立專項資金賬戶,確保
專款專用。
落實社會保險
大學生“村官”聘用期間,按照當地對事業單位的規定,參加相應
社會保險。其中在建立
補充醫療保險制度的地方,應在參加
社會醫療保險的基礎上,為其辦理補充醫療保險。社會保險的單位繳納部分,由負責發放大學生“村官”工作、生活補貼的部門繳納,個人繳納部分由負責發放大學生“村官”工作、生活補貼的部門在個人補貼中代扣代繳,具體手續由縣(市、區)負責發放大學生“村官”工作、生活補貼的部門到當地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其中
工傷保險按照《
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應由用人單位支付的工傷待遇,由負責發放大學生“村官”工作、生活補貼的部門發放。相關費用,納入財政給予的工作、生活補貼範圍。
落實助學代償
對於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農村基層的大學生“村官”,國家實行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中央部委所屬高校畢業的大學生“村官”的學費和
國家助學貸款,由中央財政補償和代償。地方所屬高校畢業的大學生“村官”的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辦法,由選聘地制定。對於被選聘到其他地區農村基層的大學生“村官”,鼓勵選聘地補償學費和代償助學貸款。享受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政策的大學生“村官”,必須在聘期內考核稱職。
提供基本條件
各地要結合實際,整合資源,為大學生“村官”提供工作、食宿等基本條件,幫助解決正常開展工作所需的交通、通訊等方面的問題,不斷改善大學生“村官”的工作生活條件。有條件的地方,可定期組織對大學生“村官”進行體檢。要採取可靠措施,確保大學生“村官”人身安全。
培養制度
明確崗位職責
擔任村黨支部(黨總支、黨委)書記助理和村委會主任助理的大學生“村官”,主要協助做好以下工作: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上級黨組織有關安排部署;組織實施
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有關任務,協助做好本村產業發展規劃,領辦、創辦專業合作組織、經濟實體和科技示範園;配合完成社會治安、計畫生育、矛盾調解、社會保障、調查統計、辦事代理、科技推廣等工作;負責整理資料、管理檔案、起草文字材料和遠程教育終端接收站點的教學
組織管理、設備
網路維護;參與討論村務重大事項;參與村團組織的建設和工作。大學生“村官”擔任村“兩委”成員職務的,按照所擔任具體職務確定工作職責。鄉鎮黨委和村“兩委”要結合本地實際和大學生“村官”專業特長,明確大學生“村官”的具體職責和工作分工。可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大學生“村官”擔任村團組織負責人。
實行結對幫帶
鄉鎮黨委要為每個大學生“村官”確定1名鄉鎮幹部和1名村幹部,進行結對聯繫幫帶,面對面進行幫助指導,提高大學生“村官”
能力素質,了解掌握思想工作狀況,注意做好心理疏導,幫助解決實際困難。縣級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經常深入調研,走訪了解大學生“村官”的工作生活情況,研究解決實際問題。
注重實踐鍛鍊
鄉村黨組織要給大學生“村官”壓擔子、交任務,幫助確定合適的項目和任務,鼓勵大學生“村官”在農村創業,並通過適當政策傾斜和市場機制辦法,為他們提供支持,使他們更好地運用所學知識為發展農村經濟、改變農村面貌多做工作、多辦實事,使他們在具體實踐中經受鍛鍊、幹事創業。對大學生“村官”既要嚴格要求,又要鼓勵他們放手工作,大膽創新。縣、鄉兩級組織召開有關會議,可安排優秀大學生“村官”代表列席參加。積極推薦綜合素質好、議事能力強的大學生“村官”作為各級黨代會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團代會、婦代會代表人選。
搭建交流平台
中央有關部門依託網際網路和農村黨員幹部現代
遠程教育網建立大學生“村官”
網路交流平台,加強與大學生“村官”的聯繫交流。各地可結合實際,依託當地政務網站、報紙、電視、廣播設立大學生“村官”信息專欄,建立大學生“村官”網站,創辦大學生“村官”工作報刊,為大學生“村官”提供多種交流平台。縣、鄉黨委要定期研究大學生“村官”工作,注重聽取大學生“村官”的思想工作匯報和意見建議;設立專用信箱、熱線電話,及時收集、受理大學生“村官”反映的問題;共青團、婦聯等組織要根據大學生“村官”的特點,組織開展優秀大學生“村官”巡迴報告、經驗交流等活動,推廣宣傳幹事創業的先進典型和創業經驗,為大學生“村官”相互學習交流、共同提高創造條件。
強化管理考核
各地要加強對大學生“村官”的管理考核,完善競爭擇優機制,形成在實踐中比干勁、比奉獻、比業績的鮮明導向,強化大學生“村官”苦幹實幹、創先爭優的意識。大學生“村官”考核工作由縣級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團委負責,鄉鎮黨委具體組織實施。考核分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採取個人述職、黨員會議測評、村民代表會議測評、村“兩委”班子評價等形式進行。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等次。考核結果報縣委組織部備案,作為續聘、獎懲、選拔幹部、招錄公務員、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研究生、補償學費和代償助學貸款等重要依據。對大學生“村官”要嚴格管理,加強監督,發現不良苗頭問題要及時批評教育,加強正面引導。
流動制度
鼓勵村幹部
對表現優秀、黨員民眾認可、擔任村“兩委”主要負責人的大學生“村官”,要鼓勵他們長期在農村基層幹部崗位上建功立業。留任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的,仍然納入大學生“村官”名額,可以繼續享受大學生“村官”工作、生活補貼。
擇優基層
各級黨政機關要注重從具有
基層工作經歷的優秀大學生“村官”中招考公務員,並明確錄用比例;鄉鎮機關補充公務員,要逐步提高從大學生“村官”中考錄的比例。選調生主要從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大學生“村官”及其他到基層工作的高校畢業生中招考。從大學生“村官”中招考公務員和選調生,要堅持競爭擇優、好中選優。報考公務員和選調生的大學生“村官”,須在聘期內表現優秀、考核稱職,並經縣級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推薦同意。
扶持自主創業
鼓勵和支持大學生“村官”發揮自身優勢和專業特長,立足農村農業實際自主創業,為
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作出貢獻。各地要結合實際,建設和完善一批投資小、見效快的大學生“村官”創業園和創業孵化基地,認真落實高校畢業生創業的各項優惠、扶持政策,重點幫助和支持那些有創業意願、創業能力、創業優勢的大學生“村官”,帶領民眾創業致富。要強化大學生“村官”創業指導服務,積極開展
信息諮詢、項目開發、
創業培訓、創業孵化、小額貸款、開業指導、跟蹤輔導等工作。各級共青團組織要將大學生“村官”創業納入促進青年創業就業總體部署。高等院校要積極開展創業教育和實踐活動。
引導另行擇業
對於聘期考核稱職,不再留村工作或不參加公務員招考的,要幫助和支持其另行擇業,擇業前可免費參加一期職業培訓;對於素質能力不適應崗位要求、不能正常開展工作的,或年度考核連續兩年不稱職的,要予以解聘,引導其另行擇業。鼓勵和引導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非公有制企業等用人單位,優先聘用(招用)具有2年以上農村基層工作經歷的大學生“村官”。
支持繼續學習
鼓勵大學生“村官”繼續學習深造。聘期工作表現良好、考核合格的,報考碩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和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優惠政策。鼓勵高等學校結合辦學實際,為大學生“村官”攻讀研究生學位創造條件。
齊抓共管
加強統籌協調
各級黨委要加強對大學生“村官”工作的領導和指導,建立由組織、宣傳、教育、公安、民政、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農業、林業、扶貧、共青團、婦聯等部門參加的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會議,通報有關情況,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工作任務繁重的,可成立專門工作機構,配備工作人員。有關大學生“村官”工作的重要政策、重要事項、重要活動,要集體研究決定,統一組織實施。
明確職責分工
各有關部門要根據工作職能和業務範圍,共同抓好大學生“村官”工作。組織部門發揮牽頭協調作用,其他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教育、財政、公安部門主要負責醫療、養老、
工傷保險,報考公務員、研究生,另行擇業,
人事代理,戶籍管理,學費補償和
助學貸款代償,工作生活補貼等配套保障政策的制定、解釋、檢查、落實工作;宣傳部門主要負責指導協調新聞媒體,採取多種方式廣泛宣傳大學生“村官”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民政部門主要負責指導大學生“村官”參與村級事務管理、參加村委會選舉等工作;農業、林業、扶貧部門主要負責利用部門資源開展大學生“村官”專項培訓,指導大學生“村官”參與現代農業、
林業建設和扶貧開發等工作。
落實管理責任
大學生“村官”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共青團組織負責。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團中央負責巨觀管理,指導各級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團組織共同做好大學生“村官”的日常管理工作。省、市兩級負責規劃協調、組織指導、督促檢查等工作。縣級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主要負責建立大學生“村官”檔案資料,做好考核工作,落實跟蹤培養措施,提出選拔任用意見;團縣委主要負責大學生“村官”的聯繫服務等工作。 鄉鎮黨委、團委和村黨組織負責具體管理、聯繫、服務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