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委組織部等關於2010年選聘優秀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的通知

為引導和鼓勵優秀高校畢業生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實踐中施展才華,培養具有堅定理想信念和奉獻精神,對人民民眾有深厚感情的新農村建設骨幹力量和黨政後備人才,進一步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鞏固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為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實現遼寧全面振興提供人才支持和組織保證,根據全國農村基層黨建工作座談會精神和中央組織部《關於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的意見》,經研究,遼寧省2010年繼續從省內外普通高等院校選聘優秀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遼寧省委組織部等關於2010年選聘優秀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的通知
  • 時間:2010年選
  • 內容:選聘優秀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
  • 提出人:遼寧省委組織部
選聘對象、條件和數量,選聘的方法步驟,定向報名,資格審查。,統一考試,擇優篩選。,組織考察,決定聘用。,集中培訓,簽約派遣。,待遇和保障政策,管理和服務,落實崗位,接轉關係。,簽訂協定,明確權責。,提供條件,搞好服務。,組織實施,加強巨觀指導,搞好統籌協調。,明確職責分工,合力推進工作。,建立相關制度,進行跟蹤管理。,注重培養使用,促進茁壯成長。,積極宣傳引導,營造良好環境。,

選聘對象、條件和數量

選聘對象為省內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的大學本科生、研究生。選聘的基本條件是:
1.思想政治素質好,是中共黨員或預備黨員。
2.組織紀律觀念強,吃苦耐勞,作風踏實,志願到農村基層工作並有一定的發展潛力。
3.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善於團結共事,在同學中有一定的威信,是學生幹部。
4.學習成績優良,具有一定的綜合分析、語言和文字表達能力。
5.年齡為30歲以下,身體健康。
2010年全省選聘優秀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名額376名。

選聘的方法步驟

選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分以下四個步驟進行。

定向報名,資格審查。

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到所在院校黨委組織部按其生源地定向報名,填寫《2010年遼寧省選聘生報名申請表》。鼓勵瀋陽、大連等經濟比較發達地區的高校畢業生申報遼西北地區。省外高校報名學生,可到遼寧人事人才公共服務網上下載申請表,填寫後經所在高校黨委組織部審查,郵寄到中共遼寧省委組織部人才工作處(地址:瀋陽市和平區和平南大街45號,郵編:110006)。報名截止時間為2010年6月13日。選聘生的資格審查將貫穿整個選聘工作全過程。報名時,各高校黨委組織部按照規定條件對報名學生進行資格初審,於6月15日前將經資格審查合格的報名學生《申請表》(1式2份,另附1張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及人選名單等有關材料報省委組織部人才工作處。填寫《申請表》必須真實準確,各高校組織部門要嚴格把關。考察時,如發現填報資料不實或不符合條件的,取消其選聘資格。

統一考試,擇優篩選。

省委組織部對各高校推薦上來的選聘生人選進行資格複審後,提出參加選聘生考試人員名單。由省委組織部統一組織筆試,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申論》。依據筆試成績,分別按照各市選聘名額1: 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在遼寧人事人才公共服務網、遼寧省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上發布,請報名人員注意查看相關信息。

組織考察,決定聘用。

省委組織部抽調有關人員組成考察組對考察人選進行考察。重點考察人選的思想政治素質、組織協調能力、組織紀律觀念和學習成績等方面情況。根據考察情況,研究確定初步人選。之後,由各高校組織選聘生人選到市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合格的,由省委組織部委託有關高校對選聘生人選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天。對查實不適合作為選聘生的,及時進行調整。公示後,由省委組織部確定選聘生人員名單。

集中培訓,簽約派遣。

省委組織部統一組織選聘到村任職的優秀高校畢業生集中進行崗前培訓。培訓的主要內容是:省情概況、農村政策、領導科學、農村工作基本方法、村務管理等方面知識。期間,由各縣(市、區)委組織部落實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工作崗位,並與其簽訂聘用契約。

待遇和保障政策

選聘到村任職的優秀高校畢業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比照任職地鄉鎮從高校畢業生中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後工資收入水平確定工作、生活補貼標準。在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按規定發放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補貼、津貼按月發放。
2.在村任職期間,按照事業單位辦法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單位繳納部分所需經費由財政部門承擔,個人繳納部分在個人補貼中代扣代繳。辦理醫療、人身意外傷害商業保險,所需費用由財政部門承擔。
3.對符合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規定、服務期滿並經考核稱職的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落實助學貸款財政代償政策。畢業於中央部委所屬高校的,其在校期間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由中央財政代償,具體代償程式按照《財政部、教育部關於印發〈高等學校畢業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教〔2006〕133號)規定執行。畢業於省市所屬高校的,其在校期間國家助學貸款利息按高校隸屬關係由同級財政負擔,本金由省財政和服務地所在市、縣財政按4: 4: 2的比例代為償還。
4.全省各級機關考錄公務員時,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選聘生報考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加5分,筆試、面試加權後總成績並列條件下優先錄用。
5.選聘到村任職優秀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報考研究生的,享受增加分數等優惠政策,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已被錄取為研究生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有關研究生培養單位要為其保留學籍2年。
6.被黨政機關或企事業單位正式錄用(聘用)後,在村任職工作時間可計算工齡。
7.省委組織部每年定向從具備條件的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中選拔一定數量的選調生。根據縣鄉公務員缺額情況,從每年全省公務員招錄計畫中,拿出一定名額定向招錄服務期滿的到村任職優秀高校畢業生。
8.服務期滿後,由縣(市、區)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和服務期間表現,有計畫地把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招聘到編制空缺的縣鄉事業單位工作。
9.對服務期滿後選擇自主創業的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要給予鼓勵和支持,並在稅費減免、小額貸款、資金扶持、創業培訓、技術支持等方面按有關規定享受優惠政策。
10.享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實施意見》(遼委辦發〔2006〕10號)中有關優惠政策。對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給予一定補貼。補貼主要用於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的工作、生活補助和享受保障待遇應繳納的相關費用等。補貼資金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中央財政每人每年補貼5000元,省財政每人每年補貼1萬元(不含大連市),不足部分由市、縣(市、區)財政承擔,貧困縣原則上不承擔。對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中央財政按人均2000元發放一次性安置費。中央和省級財政補貼資金通過財政部門下撥各地。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補助資金要單獨核算,確保專款專用。

管理和服務

選聘到村任職的優秀高校畢業生為“村級組織特設崗位”人員,系非公務員身份,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務員的有關規定進行,由鄉鎮黨委、政府負責。

落實崗位,接轉關係。

選聘的優秀高校畢業生是中共正式黨員的,一般安排擔任村黨組織書記助理職務;是中共預備黨員的,一般安排擔任村委會主任助理職務。經過一段時間的實踐鍛鍊,贏得黨員和民眾認可的大學生“村官”,可通過推薦、選舉擔任村黨組織書記、副書記或村委會主任、副主任等職務。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人事檔案由縣(市、區)組織部門免費代理,黨員組織關係轉至所在村。

簽訂協定,明確權責。

選聘到村任職優秀高校畢業生人選確定後,縣(市、區)委組織部與他們簽訂聘用契約。選聘的高校畢業生在村工作期限為2年,聘用期間必須在村里工作,鄉鎮以上機關及其他單位不得借調使用。聘用期滿後,經組織考核合格、本人自願的,由縣(市、區)委組織部與其簽訂聘用契約。

提供條件,搞好服務。

鄉鎮黨委負責安排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的食宿及日常生活,為他們開展工作創造條件、提供方便。要完善鄉村幹部、農技人員與選聘生結對幫帶制度,幫助他們熟悉農村情況,學習民眾工作方法,克服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難。要實行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安全責任制,縣(市、區)委組織部要向駐村高校畢業生提供“熱線電話”,及時解決實際問題。

組織實施

選聘優秀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是中央做出的一項重大戰略決策,是從源頭抓起、加強黨政領導班子後備幹部隊伍建設的有效途徑。各級黨委、政府要從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加快實現遼寧全面振興的戰略高度,充分認識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的重大意義,切實擺上重要日程,以改革創新精神做好這項工作,確保大學生“村官”選得優、下得去、待得住、幹得好、流得動,努力實現黨組織滿意、農民滿意、大學生滿意的目標。

加強巨觀指導,搞好統籌協調。

充分發揮遼寧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協調小組在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上的巨觀指導、政策研究、綜合協調等職能作用,切實加強對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的領導。由省委組織部承擔選聘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加強對選聘生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督促檢查。

明確職責分工,合力推進工作。

各級組織部門要發揮牽頭抓總作用,堅持資格條件,嚴格履行規定程式,確保選聘高校畢業生質量;加強對各項政策待遇落實情況的檢查,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根據農村基層領導班子建設的需要,貫徹落實加強選聘高校畢業生培養使用的具體措施。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做好有關人事、養老保險等服務工作。教育行政部門和高等學校要切實做好思想教育、宣傳發動、組織報名、資格審查等工作,鼓勵廣大應屆高校畢業生走與工農民眾相結合、與社會實踐相結合的成長道路,積極輸送農村基層需要、廣大農民滿意的優秀高校畢業生。各級財政部門要做好資金保障,將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的各類補貼和津貼所需經費及組織部門的工作經費分別列入財政年度預算,並保證及時足額發放,專款專用。農業、民政、公安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推進這項工作的整體合力。

建立相關制度,進行跟蹤管理。

各地要按照《遼寧省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管理辦法》,加強對選聘生的日常管理,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和具體辦法,明確管理人員,落實管理責任。要完善考核機制,針對不同情況,制定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的具體辦法,建立個人業績檔案。實行鄉鎮黨委領導與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定期談心制度,及時掌握他們的思想和工作情況。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的母校,要關心學生在村工作情況,在科技、信息、培訓等方面給予支持和幫助。建立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之間的溝通交流制度,促使他們相互學習、共同進步。

注重培養使用,促進茁壯成長。

各地要依託黨校、團校、農校等教育培訓基地,有計畫地對選聘到村任職的大學生“村官”開展教育培訓。要從制度上進一步明確和規範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的崗位職責,讓他們參加或列席村“兩委”會議,參與村級事務管理和決策。鄉村黨組織要結合村里實際和他們的特長,給他們分配具體任務,提供幹事的機會和舞台。要鼓勵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放手工作,在實踐中不斷提高發展經濟、服務農民的本領,積累農村工作經驗,真正成為新農村建設的骨幹力量。

積極宣傳引導,營造良好環境。

要在全省廣泛宣傳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的重大意義,讓社會各方面了解、參與和支持這項工作。要大力宣傳高校畢業生“村官”的先進典型,宣傳各地開展這項工作好的經驗和做法,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和農村生產一線建功立業。
附:
1.2010年遼寧省選聘生名額分配計畫
2.2010年遼寧省選聘生報名申請表.doc
3.2010年選聘生報名人員名單(樣式).doc
中共遼寧省委組織部
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遼寧省教育廳
遼寧省財政廳
2010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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