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廢止部分規範性檔案的通知

《關於廢止部分規範性檔案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6月08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廢止部分規範性檔案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建法〔2009〕201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 發布日期:2009年06月08日
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建設局、城鄉規劃局、城管(公用)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石家莊市、保定市園林局,各擴權縣(市)有關建設部門: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關於提高行政審批效能最佳化房地產業發展環境的意見》,促進政府職能轉變,打造服務型政府,推進城鎮面貌三年大變樣工作,按照進一步完善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政策法規體系,持續最佳化城市化發展環境,加強立法後評估的部署要求,我廳對2000年以來頒發的307件現行規範性檔案進行了全面清理。對不符合當前新形勢要求、不利於科學發展的現行規範性檔案提出了清理意見。經2009年3月31日第三次廳常務會討論通過,決定對主要內容已被新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所代替、與新的政策法規不一致、不符合轉變政府職能要求,以及調整對象已消失的54件規範性檔案,予以廢止(具體檔案目錄見附屬檔案1);對適用期已過,實際上已經失效的13件規範性檔案,宣布失效(具體檔案目錄見附屬檔案2)。
附屬檔案:1.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廢止規範性檔案目錄
2.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失效規範性檔案目錄
二○○九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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