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稅收規範性檔案的公告

《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稅收規範性檔案的公告》是稅務總局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18年12月29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稅收規範性檔案的公告
  • 發文字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7號
  • 發布單位:稅務總局
  • 成文日期:2018年12月29日
檔案全文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取消20項稅務證明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5號),國家稅務總局決定廢止和修改部分稅收規範性檔案,現公告如下:
一、廢止《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飼料生產企業飼料免徵增值稅審批程式的通知》(國稅發〔2003〕114號)。
二、廢止《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取消飼料產品免徵增值稅審批程式後加強後續管理的通知》(國稅函〔2004〕884號印發,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1號修改)第一條。
三、修改《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簡化稅務行政許可事項辦理程式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21號發布,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1號修改)(修改內容見附屬檔案1),並根據本公告重新發布(附屬檔案2)。
四、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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