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實行建築節能工作每月通報制度的通知

《關於實行建築節能工作每月通報制度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10月19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實行建築節能工作每月通報制度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建科〔2009〕494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 發布日期:2009年10月19日
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建設局:
為做好建築節能各項工作的調度,按照省領導在全省城鎮面貌三年大變樣工作保定現場暨調度會上的講話精神,經研究決定,今後每月將通報全省建築節能工作進展情況,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通報內容
建築節能工作通報的內容主要包括各設區市、縣(市)的新建建築節能、既有居住建築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築中套用三方面。需上報的具體材料有:
(一)總結文字材料,主要包括截止當前月底各設區市建築節能工作進展、存在問題和下一步重點工作安排。
(二)統計報表,主要包括截止當前月底各設區市、縣(市)本年度三方面工作的累計數據(具體內容見附屬檔案)。
二、具體要求
(一)各市要高度重視,明確該項工作的負責部門和人員,確保上報的材料、數字和報表真實、可靠、及時。
(二)各設區市建設局負責所轄縣(市)通報內容的統計、匯總和協調,並將本市(含縣)建築節能工作進展情況和相關表格(含電子版)於每月10日前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科技處。
(三)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將每月發文,通報各設區市、縣(市)的建築節能工作進展情況。
請各市將截止8月底的建築節能情況及負責該項工作的部門、人員名單於9月19日前報送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科技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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