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在航空器內的犯罪和犯有某些其他行為公約,即“東京公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在航空器內的犯罪和犯有某些其他行為公約
- 別名:東京公約
- 類型:行為公約
關於在航空器內的犯罪和犯有某些其他行為公約,即“東京公約”。
關於在航空器內的犯罪和犯有某些其他行為公約,即“東京公約”。...
關於在航空器內的犯罪和其它某些行為的公約是由國際組織在1963年09月14日,於東京簽定的條約。關於在航空器內的犯罪和其它某些行為的公約* (注*:本公約於1963年9月14日訂於東京,1969年12月04日生效,1978年11月14日中華人民共和...
在聯合國及國際民航組織和世界各國的共同努力下,先後制定了三個關於反對空中劫持的國際公約,即1963年9月14日在東京簽訂的《關於航空器內的犯罪和其他某些行為的公約》(簡稱《東京公約》)、1970年12月16日在海牙通過的《關於制止非法...
亦稱《蒙特婁公約》。1971年在加拿大蒙特婁簽訂。主要內容為:(1) 任何人故意或企圖從事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行為即為犯罪。犯罪行為包括:對飛行中的航空器內的人或航空器從事暴力和破壞行為;用任何方法在使用中的航空器內放置可能破壞...
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非法行為公約是指關於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為的公約。1971年9月23日在加拿大蒙特婁簽訂,1973年1月26日生效,共16條。主要內容是:①任何人故意或企圖從事下列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為即為犯罪:對飛行中的...
本公約的任何規定不應以任何方式影響關於各國有權對非懸掛其國旗的船舶行使調查權或強制管轄權的國際法規則。第十條 ⒈在其領土內發現罪犯或被指稱的罪犯的締約國,在第六條適用的情況下,如不將罪犯引渡,則無論罪行是否在其領土內...
《 關於在航空器內的犯罪和其他某些行為的公約》,其後又於1970年12 月 16 日在海牙籤訂了《 關於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約》,於1971年9 月23日在蒙特婁簽訂了《關於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為的公約》,對空中劫持的範圍、...
一、統一“擾亂行為”的定義及其行為清單 二、適當擴大管轄權 三、加大對“擾亂行為”的處罰力度 四、使航空旅客黑名單制度法制化 結語 附錄 附錄一 《關於在航空器內的犯罪和犯有某些其他行為的公約》(1963年,東京)和《關於修訂(...
1971年9月,在蒙特婁外交會議上,產生了《關於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為的公約》。《蒙特婁公約》雖然較之《海牙公約》,擴大了罪行範圍,使其包括“在飛行中”的航空器內所犯罪行,也包括“在使用中”的航空器內所犯罪行;既包括...
與《芝加哥公約》同時簽訂的還有兩項協定,即《國際航空過境協定》和《國際航空運輸協定》。中國於1974年2月15 日承認了該公約,同時參加了該組織的活動。1963年 9月14日在東京簽訂的《關於在航空器內犯罪和其他某些行為的公約》,簡稱...
統一國際航空運輸某些規則的公約 (1999年蒙特婁公約)關於在航空器內的犯罪和其他某些行為的公約 (1963年東京公約)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公約 (1970年海牙公約)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為公約 (1971年蒙特婁公約)制止在用於國際...
第三節 航空安保質量控制整改以及結果分析套用 第十章 航空安保威脅評估與風險管理 第一節 航空安保威脅評估 第二節 航空安保危險識別與風險管理 附錄 附錄一 關於在航空器內的犯罪和其他某些行為的公約(1963年9月14日東...
第五章 對其他法的修正 第六章 對《慈善機構登記(信息安全法)》的修正 第七章 協調、審查和起始條款 附錄I 附錄Ⅱ 下編 國際反恐公約的執行 前言 縮寫 網址 第一章 概要 第二章 關於在航空器內的犯罪和犯有某些其他行為的公約...
第四節華沙體系、航空刑法體系025 第五節航空器034 第六節航空人員、民用機場040 第七節空中航行050 第八節搜尋援救、事故調查056 第二篇國際航空法規選編062 1?國際民用航空公約062 2?關於在航空器內犯罪和某些其他行為的公約079 3?
危害航空安全罪是危害國際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為。根據1971年《關於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為的公約》(通稱“蒙特婁公約”),罪行包括:(1)對飛行中的航空器內的人使用暴力以致危及該航空器安全;(2)破壞、損壞使用中的航空...
二、在不限制國際法規定的普遍權利和義務的情況下,締約雙方應特別遵守一九六三年九月十四日在東京簽訂的《關於在航空器內的犯罪和其他某些行為的公約》、一九七。年十二月十六日在海牙籤訂的《關於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約》、一九七一年...
關於在航空器內的犯罪和犯有某些其他行為的公約 關於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約 關於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為的公約 關於防止和懲處侵害應受國際保護人員包括外交代表的罪行的公約 反對劫持人質國際公約 核材料實物保護公約 制止在為...
我國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奧某以暴力手段劫持飛行中的民用航空器,飛入我國境內,其行為危害了公共安全,已構成犯罪,應予懲處。由於被告人行為時,我國已分別於1978年、1980年正式加入了《關於在航空器內的犯罪和其他某些行為的公約》(...
在不限制國際法規定的普遍權利和義務的情況下,締約雙方應特別遵守一九六三年九月十四日在東京簽訂的《關於在航空器內的犯罪和其他某些行為的公約》、一九七〇年十二月十六日在海牙籤訂的《關於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約》、一九七一年九月...
我國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奧某以暴力手段劫持飛行中的民用航空器,飛入我國境內,其行為危害了公共安全,已構成犯罪,應予懲處。由於被告人行為時,我國已分別於1978年、1980年正式加入了《關於在航空器內的犯罪和其他某些行為的公約》(...
附錄 關於反恐的國際公約、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決議和多邊條約 1.1937年11月16日《防止和懲治恐怖主義公約》2.1963年9月14日《關於在航空器內的犯罪和犯有某些其他行為的公約》3.1970年12月16日《關於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約》4....
締約雙方應特別遵守1963年9月14日在東京簽訂的《關於在航空器內的犯罪和其他某些行為的公約》、1970年12月16日在海牙籤訂的《關於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約》、1971年9月23日在蒙特婁簽訂的《關於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器安全的非法行為的...